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多少分合格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合格分数线分国家和地方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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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线60分,地方线因各地区而有所区别,一般低于60分。附国家分数线和地方分数线。
合格标准
职称英语考试满分100分,通过线包括国家和地方两种,国家线保持60分通过线,地方线因各地区而有所区别,以等于或低于60分为原则,有的低至25分。
人事部公布的职称英语合格线全国通用标准为60分,成绩长期有效。
全国职称英语考试各省会根据当年考试情况制定当年的省合格分数线,分数线相对较低于60分,大概会在40-55分,地方不同相应的分数线也有可能不同。但成绩有效期也相应较短,一般为当年有效。
2014年全国职称英语合格标准汇总如下:
全国:60分
四川:52分
江苏:60分
天津:通用合格标准60分;市合格标准40分,1975年1月1日前出生人员地方合格标准均为40分
黑龙江:40分
山西:60分
吉林:50分;年满45周岁报考A级、40周岁报考B级、35周岁报考C级的,合格标准为40分。
北京:60分
湖北:50分
内蒙古:50分
浙江:50分
广东:60分
上海:60分
湖南:50分
辽宁:60分
广西:60分
海南:50分
山东:60分
安徽:60分
河北:国家通用合格标准为60分,省内当年有效合格标准为40分
2011年全国职称英语合格标准汇总如下:
山东:60分
重庆:60分
吉林:省内合格标准为50分;年满45岁报A级、40周岁报B级、35岁报C级为40分
天津:地区标准为45分;1971年1月1日前出生人员地方合格标准为40分
四川:60分
河北:60分
山西:60分
云南:60分
北京:60分
海南:60分
广西:60分
安徽:60分
福建:60分
内蒙古:55分
江苏:60分
辽宁:60分
江西:A级:55分;B级:56分;C级:55分
湖南:50分
湖北:60分
上海:60分
浙江:60分
新疆:60分
贵州:60分
河南:60分
广东:60分
陕西:60分
甘肃:60分
青海:60分
宁夏:60分
黑龙江:25分
*** :60分
陕西省职称英语有效期
陕西省通过省合格线成绩有效期为一年,通过国家合格线成绩有效期各个级别不一样,具体如下职称英语陕西省线:
A级:四年
B级:三年
C级: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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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2009年职称英语报名通知中:
英语分为综合、理工、卫生三个类别,每个类别分为A、B、C 三个级别职称英语陕西省线;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不分类别,只划分为A、B、C 三个级别。凡依据专业技术职务条例受聘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英语陕西省线的人员,除符合陕西省人事厅陕人发[2007]52号通知规定的免试条件(附件二)外,均应按照人事部人发[1998]54号规定的《职称外语考试等级划分和适用范围》(附件三),报名参加相应语种、级别的外语水平考试。
人发〔1998〕54号:
对参加职称外语统一考试合格者,发给由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合格证书》,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其中A级证书有效期为4年(自考试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下同),B、C级证书有效期为3年。
原文地址:;Gid=d3f25cdb-545e-4688-85b6-82fe924c7d68Tid=CMS_Policy
陕西职称英语成绩有效期
陕西(过国家线的,A级证书有效期4年,B、C级证书有效期三年。过省线者成绩有效期一年),评职称时,在成绩有效期内即可。
2010年陕西省职称英语考试通过省线,考试成绩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陕西省通过省线的全省有效,有效期为一年。
关于发放2010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
考试成绩通知书的通知
陕人考发[2010]27号
各市、杨凌示范区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机构),省级各部门、中央驻西安各单位、各高等院校人事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47号)确定:2010年度职称外语各语种、类别、级别考试成绩的全国通用标准均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省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2010年度全省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省定合格标准的通知》(陕职改办字[2010]75号),在全国通用标准的基础上,按考区分语种、类别、级别确定省定合格标准。现就发放2010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的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凡参加2010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符合全国通用标准及省定合格标准的人员,发给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印制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参加考试的其他人员自愿领取。成绩通知书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盖章验印后方可有效。成绩通知书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成绩通知书符合全国统一标准全国有效,其中A级有效期四年,B、C级有效期三年。成绩通知书符合省定合格标准全省有效,有效期一年。
三、成绩通知书由各市、杨凌示范区(含驻地中央、省属单位)、省级各部门、中央驻西安各系统及各高等院校统一办理领取手续。各市、区办理时须持行政介绍信,领取本市、区合格人员名单及成绩通知书。延安市须按考生的身份证、准考证认真核对姓名、相片及身份证号码,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次性报送省人事考试中心核准验印。省直考区成绩通知书由各单位持行政介绍信统一领取;个人报名者,持准考证及身份证办理领取手续。
发放时间:各市、区8月23日至9月10日;省级各部门、中央驻西安各系统及各高等院校等8月23日至9月30日(节假日除外)。
发放地点: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西安市西五路83号;联系 *** :87447652;联系人:马淑云、李苗、邢莹)。
附:陕西省2010年度职称外语省定合格分数表
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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