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等级如何晋级?

通过职称评选晋升。事业单位陕西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是通过职称的评选来晋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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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岗位是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陕西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按高级、中级、初级陕西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设13个等级。

高级岗位由高至低分为1至7级,其中正高级岗位为1至4级,副高级岗位为5至7级,中级岗位由高至低分为8至10级,初级岗位由高至低分为11至13级,其中13级为员级岗位。

一、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薪级工资定级根据:

1、事业单位薪级工资按可计算工龄的在校时间和工作时间定级

2、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薪级工资定级,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资历。

二、薪级工资标准由相应的“薪级”确定:

1、对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设置65个薪级陕西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

2、对工人设置40个薪级陕西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

每个薪级对应一个工资标准,而“薪级”需要由“不同级别的岗位上的具体任职限”和“套改年限”两个信息确定。

岗位工资制度是一种与现代企业制度相符合的薪酬管理办法,具有较好的分配激励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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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教育局关于2o15年教师职称晋级通知

目前只出了关于2014年的,可以作为参考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教育局,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省级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各高等学校:

按照全省2014年职称改革工作部署,现将本年度高等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省直部门所属中小学(含幼儿园及特殊教育机构)教师、教育系统工程技术人员、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做好评议推荐工作。

一、申报人员范围及基本要求

(一)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具备相应系列职称晋升条件(其中任现职年限计算至2014年12月31日,各类业绩成果及对应支撑材料为任现职以来至2014年10月31日间取得),在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范围内的在岗在职人员,可按程序申请晋升或转评。

(二)取得符合规定的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和在有效期内的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有效期自证书签发之月计算至满年满月止);符合免试条件人员,须提交相应的免试审批表和免试条件证明。

(三)完成2014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任务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各系列职称评审条件、论文论著成果数量核算 *** 、核心期刊或中小学学术报刊范围、科研项目成果定义及材料、民办高等学校及“独立学院”教师职称晋升要求、评审学科设置、单位推荐评审过程中的公示及答辩工作要求、评审收费标准、单位岗位设置情况或委托评审函要求、申报人报批表及数据、自主审定职称结果备案、《评审表》适用范围及 *** 要求等继续执行《关于2013年度教师、工程及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陕职改办字〔2013〕129号)相应规定。

三、对于中等职业学校升格或合并重组为高等学校后,其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继续任教的原专任教师,可申请同级转换为高等学校教师系列职称;原任高级讲师人员转换为副教授后,要实际任职至少满3年,并同时具备规定的其他条件方可申请晋升教授职务。

四、为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对专职学生思想政治辅导员申请晋升思政类学科教师职称的,实行单独划块评审:其完成学生工作主管部门正式立项的理论研究任务、获得的本岗位相关荣誉奖励视同专任教师同级次业绩成果;教学工作量核算由各院校根据学生工作主管部门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实际自主实施。

五、除具有相关评审权的高等学校可自主审定其本校教师职称外,全省高等学校教师的中、高级职称(讲师、副教授、教授)晋升统一由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设在省教育厅)负责评审,其余未经授权评审的高等学校教师系列职称不予认可。

六、评审材料由各单位职称工作部门负责统一报送(未注明数量要求的只需报送1份即可),包括:

(一)单位推荐材料。

1.2014年评审推荐工作报告文件。

2.《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表》或委托评审函。

3.《自有职称评审权通过结果备案名册》。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报批表》一式三份及对应的电子数据库文件。

5. 申报人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免试申请表和相关支撑材料。

(二)申报人个人材料。

包括按照《评审材料电子化规范要求》 *** 的pdf格式参评材料文档和资质类文件纸质复印件(与个人电子化资质类文件材料一一对应,并经单位盖鲜章审核确认);除将规定份数的评审表使用燕尾夹独立装夹外,还应将资质类文件纸质复印件装订后放入1个档案袋(档案袋封面及其两侧、底部粘贴申报人个人信息条)。

申报人须将各大类业绩成果内容按体现本人水平的重要程度从前到后分别进行排序;专著须提交之一次印刷本。

对于申报人是否具有相应成果的合法知识产权、期刊是否正刊及其收录检索状态、论著是否合法出版物等的认证工作,由所在单位负责审查确认,并将相关检索检测证明材料由单位签署审核意见盖鲜章后纳入电子化材料随同提交:

1.期刊检测材料为中国知网()数据库同期次正刊检索比对页面打印件或由期刊主办单位出具并经其属地新闻出版管理机关核实的论文发表书面证明。

2.论著检测材料为国家新闻出版机关图书CIP数据核字号查询数据库检索页面打印件,图书版次年份数据与CIP年份数据应一致;如申报人非论著之一主编(作)者的,还须同时提供经核实后的该著作之一主编(作)者签署的撰写任务书面证明(注明之一主编(作)者的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

3.期刊被检索、收录的证明文件由教育部批准的科技查新工作站出具并注明其查询经办人和审核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

七、申报人各项评审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电子化材料及纸质复印件与其原件材料的一致性由所在单位负责审查确认,出现审查失误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该单位以后的职称评审权和评议推荐权。

八、各单位在评审推荐过程中,凡遇有特殊问题需要研究处理的,要采用“一事一文”的形式,于10月 31日前正式报告省教育厅职改办,其他形式不予受理。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有关教师职称评审的公示

关于2015年全省技工院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陕西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的通知

来源:技校指导中心日期:2015-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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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陕西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西咸新区管委会办公室陕西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省级有关部门,中央驻陕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精神和《陕西省技工院校教学管理试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15年全省技工院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评审范围为全省技工院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在职在岗的讲师和一级实习指导教师。2015年达到退休年龄者不列入评审范围。

二、申报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技工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执教,具有良好的师德素养和敬业精神,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教风端正、勇于创新。具有教师上岗资格。

(二)具有国民教育统招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聘任中级职称满5年;具有硕士学位,聘任中级职称满4年。不具备规定学历者按照原陕人发〔2003〕71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中级职称聘任期内,年度考核至少有1次优秀,其他年度为合格。

(四)取得国家外语B级考试合格证书或符合陕西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我省职称外语考试免试条件;通过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4个模块或符合陕西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我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条件。

(五)按照《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继续教育有关文件规定,2012年度必修公需课不少于12学时,专业课不少于36学时;2013、2014、2015年度,公需课不少于24学时,专业课不少于56学时。继续教育证书复验合格。

(六)技术理论课教师申报高级讲师应具有本专业某一工种中级工以上操作技能;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应具有 *** 以上操作技能。

三、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水平

高级讲师:

1.具有所教专业(学科)扎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了解本专业(学科)前沿知识和国内外职业教育现状及发展趋势,熟悉先进的教育理论和现代化教学手段,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2.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学改革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积极参加专业教研会组织开展的教研教改、学术交流、教学技能竞赛、示范课观摩等活动。

3.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养低一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

高级实习指导教师:

1.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操作技能,掌握本专业工作过程或技术流程,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2.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开展实习教学研究和技术革新能力,并取得突出成果,技能人才培养经验丰富,起到专业带头人的作用;积极参加省级专业教研会组织开展的教研教改、学术交流、教学技能竞赛、示范课观摩等活动。

3.在培养指导实习指导教师提高技能操作水平和实习教学能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工作经历

1.完成教学及班主任工作

(1)申报高级讲师:任职期间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260学时以上,须担任过2门课程的教学工作(不含公共课教师)。

申报高级实习指导教师:须能同时承担实习课和工艺理论课教学工作,任职期间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400学时以上。

(2)非专任教师完成教学工作量参照量化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3)任职期间担任班主任(或学生管理工作)工作2年以上。

2.企业实践和社会实践

专业理论及实习指导课教师每两年必须有2个月企业实践时间,并提交参加企业实践证明和1500字左右的实践报告。

公共课教师应具有一年以上组织学生社团活动(第二课堂活动的经历)或其它社会实践经历。提交证明和1500字左右的活动(社会实践)总结报告。

3.教育教学工作综合量化考核

各技工院校对申报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任教师和非专任教师,都必须按照相应的《技工院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考核标准》实事求是进行量化考核,择优选拔推荐。量化考核总分应达到95分以上,附加分必须达到10分以上。

(三)论文、著作及业绩、成果

1. 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出版著作及业绩、成果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作为之一作者在本专业较有影响的公开出版期刊上发表学术或教研论文2篇,每篇字数2000字以上。期刊应具有CN刊号,增刊、专刊、特刊、论文集不予认可(以下同)。

(2)作为之一作者在本专业较有影响的公开出版期刊上发表学术或教研论文1篇,并在省部级有关部门(指省、部级 *** 综合职能部门,以下同)组织的优秀论文评选中获三等以上奖励1次。

(3)独著或参编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或教材1部以上,且本人撰写字数达到8万字以上,并作为之一作者在本专业较有影响的公开出版期刊上发表学术或教研论文1篇。

(4)获得省部级优秀教师、教学能手、教学技能竞赛二等奖以上或“三五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等荣誉称号,并作为之一作者在本专业较有影响的公开出版期刊上发表学术或教研论文1篇或在省部级有关部门组织的优秀论文评选中获三等以上奖励1次。

(5)获得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

(6)申报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在省级以上有关部门组织的技能竞赛中获前6名,或指导学生在省级以上有关部门组织的技能竞赛中获前3名,并作为之一作者在本专业较有影响的公开出版期刊上发表学术或教研论文1篇或在省部级有关部门组织的优秀论文评选中获三等以上奖励1次。

申报人提交的论文一般应为任职期间不同年度公开发表或获奖的论文。

四、破格评审条件

对在技工教育改革发展、专业建设、教育教学研究、一体化教学和校企合作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不唯学历资历,可以破格申报。

对虽不具备规定学历、已担任中级职称满5年,或具备规定学历、担任中级职称不满5年的人员,任职期间具备下列四项中的三项者可以申请破格晋升技工院校高级职称。

(一)长期从事技工教育工作,在教育教学或学生管理方面有比较突出的专长和丰富的经验,在同行中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二)获国家、省(部)级劳动模范,国家级优秀教师、职业教育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三)正式出版具有较高价值的本专业教材、专著、译著或教学用书2部。

(四)在教育、教学研究、科研工作和指导教师方面成绩突出,效果显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教育、教学研究成果获部级一等奖的主要完成者。

2.任现职以来有4篇以上论文在国家专业性学术会议或全国具有影响的专业刊物上发表。

3.任现职以来培养的学生参加全国技能比赛获前3名,省级技能比赛获第1名的主要实习指导教师;本人获省级“技术能手”、“技术状元”等称号的实习指导教师。

五、申报及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首先向单位提出申请,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提交反映自己水平、能力、业绩贡献的材料和有关学历、资历、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及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破格人员要在评审表封面上注明破格申报字样,单位提供破格申请材料5份。

(二)单位推荐

各院校首先要将申报人员的相关申报材料、证件等向本院校全体职工公示,根据量化考核结果和岗位职数推荐上报人员。省属院校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市属院校经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

六、报送材料要求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3份,《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1份,《陕西省技工院校教师业务考核档案》,陕西省技工院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考核评分表》22份,《2015年技工院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22份。

(二)本人任现职期间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主要反映任职以来的教育教学、教科研成果、业绩及其他专业技术工作情况。

(三)主管部门出具的评审委托函。

(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职称外语证书(或免试表)、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表)、教师资格证书(教师上岗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获奖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份。

(五)论文、著作、教材原件,教案原件;能代表本人学术技术水平和能力的课题、项目、发明专利及其它相关材料原件(任现职前的所有材料,不需提供),同时提供复印件1份,在复印件右上方标出网上查询地址,复印件上每页加盖公章。复印件要求:论文(版权页、目录、正文),著作(版权页、目录、主要内容提要)。

(六)上述申报材料应按顺序:1.委托代评函(附参评人员名册);2.单位评审报告(附公示证明);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4.任职资格复印件;5.教师资格证书(教师上岗资格证书)复印件;6.外语、计算机证书复印件或免试表复印件;7.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8.获奖证书复印件;9.论文、著作、教材复印件;10.专业教研会任职及参加活动情况、企业实践、社会实践、组织学生社团活动等证明及报告;11.其它。编制材料目录表,按3-11顺序装订成册。

(七)各种评审表格须打印填写(单位填写意见栏除外)。《评审表》中“基层单位意见”和“呈报单位意见”栏目,要明确陈述推荐理由;“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栏目,要陈述被推荐人任现职以来主要表现、业绩(不少于150字)及各年度考核结果,各市、主管部门及各单位要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有关部门及各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抓紧做好评审对象的申报、考核、公示及推荐工作,按照通知要求,将评审材料按时报送省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技工学校指导中心),并将参评人员名册发指定电子信箱。报送材料时间为9月21日—25日,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 *** :张艺   87291700

 马鹏宇 87298816

电子信箱:2502332660@qq.com

评审表格及附件下载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