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业信息化厅职称有效吗
陕西工业信息化厅职称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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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纪律。各单位要严把政治审查关,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_等方式全面考察技术人员的政治表现、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如实形成《个人现实表现》材料,明确、廉洁、工作等方面的行为,确需审_的、经相关单位审_无异,对违反纪律的坚决不予申报。落实职称倾斜政策。全面落实职称政策向艰苦边远县(市)倾斜,向乡镇基层一线倾斜,向脱贫攻坚一线倾斜,向防控一线倾斜等政策。坚持政策导向。引导和鼓励技术人员参加定向评价高工职称评审,坚持同一年度只能选择申报一种职称。畅通申报渠道。落实管理措施,做好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服务工作。
陕西省职称评审新规定对于学历和业绩的要求
2020年,职称评审条件有何新规?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了解过职称评审的条件有哪些呢? 如果还不是很了解职称评审的具体条件要求,那就往下了解吧!就拿中级职称评审条件来举例子:
1、学历、工作要求
中级工程师评审
1.获博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在职在岗满6个月。2.获硕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后,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可评中级。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后,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后,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5.中专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后,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这里需要注意了,硕士以下学历中级职称评审是需要取得助理工程师之后才能评审!而且无学历是不能申报中级职称的!
2、学时证明
以往,申报评审中级资格的,需提交近5年的继续教育学时证明,每年累计不少于十二天或80个学时的继续教育任务。
其中,公需科目按照3天或24学时计算,专业科目按照9天或56学时计算。
3、工作业绩
提交任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成果材料,即作品、成果、奖励、业绩的证书、证明。
或作为主要专业技术贡献者完成的项目,获得社会、学术技术团体或专业主管部门较高评价和肯定的鉴定证书、文字评述材料等。 4、相关证明材料
所在单位工作的材料:工作情况、劳动合同等。
5、相关职称证书
具备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证书(今年不做统一要求),有更好。
6、 论文技术工作报告
不少于两篇论文,对论文的发表不做要求,主要考察质量和查重率。
注:部分专业评委会有要求3篇论文的话,按照该评委会要求。
7、材料提交时间
每年的9、10月份准备材料,并在11月30号前提交完所有材料,进行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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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职称评审”是什么意思?
“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是职称评定工作中专门针对某一类岗位、具备某种条件的人(比如“超25年的教师可以申报副高职”等)可以申报某种职称的一种政策规定。与正常晋升、获得同种职称的人,享受的待遇应该是一样的。
2020年教师职称评审要求
2020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有了新消息。近日陕西职称定向评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陕西职称定向评价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陕西职称定向评价,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更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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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按照相关要求,针对不同区域、不同学段、不同学科教师岗位的特点和要求,进一步细化和量化具体考核评价指标。
按照分类评价要求,重点评价教师政治素养、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与岗位职责要求的匹配度,严格落实师德师风是评价的之一标准,着力破除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要突出教育教学业绩,准确把握好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岗位特点,可实行中小学思政课教师职称单列评审,中、高级职称评审比例不低于教师平均水平。
此外,今年职称评审的各项政策积极向基层一线教师倾斜。
《通知》强调,各地各单位在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时,要将中小学教师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作为申报高级教师职称的必要条件严格把关陕西职称定向评价;
对在革命老区、中央苏区和民族地区连续工作4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中小学教师,申报中级、高级职称时,任职年限在相关要求的基础上放宽1年;
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和县(区)所属单位工作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要求;
对乡村学校教师职称评审不作论文、课题项目、奖项、头衔称号(含表彰荣誉)等刚性要求;
对在农村学校任教(含城镇学校教师交流、支教)3年以上、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具体评价标准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
对长期在老区苏区、艰苦边远地区和农村工作的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不占各地专业技术高级结构比例,可单独分组、单独评审。
《通知》强调,2020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在各地各单位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具体申报评审数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并参考上一年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数据统筹确定,未完成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聘用程序的地区和单位均不得申报评审。
2020年度评审通过的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中,担任学校(村小、教学点除外)和教研机构领导职务(包括校长、副校长、校级党组织正副职、教研机构正副职)的不得超过30%。
《通知》还要求,各地各单位要研究制定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开展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具体方案,统筹做好职称评审与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安排部署。要切实履行岗位职责,按照职称评审资格条件逐条逐项严格把好审查关。
此外,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贯彻相关要求,切实提高中小学教师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幼儿园达到8%、小学达到15%、初中达到30%、高中达到40%。同时,在县域内中小学教师岗位出现空缺时,可实行跨校评聘,及时将通过职称评审的教师聘用到相应教师岗位上。
《通知》还指出,今年优化职称评审服务,切实为中小学教师松绑减负。在职称申报中实行证明材料 试行告知承诺制,减少计划生育证明、第三方学历认证等各种各类与职称不相关或不必要的证明佐证材料。各地市县级教师发展机构从事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及电化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教师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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