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官位等级

矿长是指对矿区的生产经营和安全负全面责任的人员,算是一间煤矿的一把手。那么,矿长相当于什么级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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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私营煤矿,属于私营企业,这个级别我们就不考虑了,没有级别。这里主要说说国营煤矿。煤矿矿长的级别,与煤矿的单位级别是挂钩的。如果这个企业是正部级单位,那么矿长(企业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理应也是部长级别。但是目前的煤矿,大多数达不到这个级别,更高也只是正厅级。

像一些国有大电厂,煤矿,金属矿等企业的一把手,都是正厅(副厅)干部。我们以大家熟知的矿务局为例,一般的一个矿务局的董事长相当于正厅级或副厅级,一个矿长和安监处长相当于正处级。

1、矿务局是啥?

矿务局是隶属于各省、市、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近年来,各地矿务局纷纷进行重组改制,原来的矿务局,现在都整合为矿业集团了。如大同矿务局变成了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淮南矿务局变成了淮南矿业集团等等。

每一个矿务局,或者说矿业集团,下面会有很多的煤矿。例如同煤集团,下面就有塔山煤矿、王村煤矿、大斗沟煤矿等等。每一个煤矿的一把手,就是矿长。所以,如果矿务局的一把手,即煤业集团的董事长是正(副)厅级干部的话,那么矿长的级别应该是正(副)处级。

2、矿长有哪些要求?

一般来说,相当矿长的话,必须具备采矿工程、选矿工程以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需要持有《矿长资格证》、《安全资格证》。至少需要5年以上矿山技术、管理方面工作的经验;熟悉矿的开采工艺、管理流程、安全设施及安全生产管理;精通现场施工管理,有较强的经营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

[陕西省]陕西省煤炭工业局职称,陕西省煤炭工业厅

陕西省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的历史沿革

1998年6月至1999年8月,陕西省煤炭工业局机构编制依据中发〔1993〕7号文件精神和国务院批复的煤炭工业部 “三定”方案,经煤炭工业部与陕西省人民 *** 协商一致,陕西煤炭工业管理局与陕西省煤炭工业局为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实行国家煤炭工业部和陕西省人民 *** 双重领导,以部为主,对陕西煤炭工业实行行业统一归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统筹规划、合理开发和利用陕西煤炭资源;优化煤炭工业结构和产业结构,加快国有重点煤矿、地方煤矿、乡镇煤矿的培育和发展煤炭市场;依靠科学技术进步走科技兴煤、科技兴陕的道路,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监督国有资产保值。其内设办公室、规划处、生产协调处、基本建设处、煤炭调运处、安全监察局、财务处、人事处、科技教育处、综合利用多种经营处、机关党委和思想政治工作处(一套机构、两块牌子)等11个职能处(室),同时设立纪检组(监察室)和国家煤炭部统计局派驻机构审计处。人员编制125人。

1999年9月,陕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根据国务院国发〔1998〕22号、国办发〔1998〕103号文件和国家煤炭工业局、陕西省人民 *** 《关于印发陕西国有重点煤矿管理体制改革问题商谈纪要的通知》(煤办字〔1998〕119号)及国家煤炭工业局煤司办函字〔1999〕第20号文件精神,对陕西省煤炭工业局机构编制进行调整。其管理体制由原部、省双重领导调整为陕西省人民 *** 管理,其机关行政编制128名纳入省级 *** 行政编制管理序列。

2000年3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监察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1999〕104号)和《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部分省(自治区)煤矿安全监察局加挂煤炭工业局牌子的通知》(中编办发〔2000〕34号)精神,设置陕西省煤炭工业局,负责全省煤炭行业管理工作,与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合署办公。这次机构改革,主要是适应煤矿安全监察管理体制要求,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在河北、陕西12个省(自治区)煤矿安全监察局,暂时加挂省(自治区)煤炭工业局牌子,作为过渡,在政企分开的基础上,履行煤炭行业管理职能。陕西省煤炭工业局职称我省根据这一精神,设置陕西省煤炭工业局,但与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合署办公。其主要职能有8项: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等国家有关煤炭工业的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省煤炭工业发展战略、行业规划,提出煤炭资源合理开发和利用的建议,促进行业结构调整,引导行业合理布局。指导地市煤炭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全省煤炭行业政策、规章、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处理行业内外部关系,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提出煤炭产运需衔接的有关政策建议,协调煤炭生产单位和陕西省煤炭运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业务关系;依法整顿煤炭生产秩序,负责全省煤炭行业行政处罚和执法稽查工作;指导和督促煤炭企业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审核发放生产许可证;掌握分析煤炭工业生产动态,汇集、分析和发布煤炭经济技术和市场信息,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协助陕西省财政厅监管国有重点煤炭企事业单位的专项资金;负责审查、申报煤炭重点基建、技改项目,组织协调开工建设、竣工验收和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研究拟订全省煤炭企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和措施,指导煤炭企业搞好改革、改组、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国有煤炭企业兼并破产、扭亏增盈、转产分流,实施再就业工程;协调煤炭行业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促进先进技术推广应用及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承办陕西省人民 *** 交办的维持煤炭系统社会稳定工作和其他事项。根据其主要职责,陕西省煤炭工业局内设行业管理处、规划发展处、企事业改革处3个职能处室。其机关文书、档案、 *** 、机关财务、劳动、人事、干部培训和党务、政工、纪检、监察、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分别由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处室和事业单位承担。行政编制15名,局长和副局长分别与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副局长交叉任职;正副处级领导职数6名。

2002年9月,陕西省机构编制办公室根据中编办《关于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与煤炭工业局机构分离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编办发〔2001〕22号)和陕西省省委常委会2002年第23次会议决定精神,下发陕西省煤炭工业局职称了《关于省煤炭工业局与陕西省煤矿安全监察局机构分离的通知》(陕编发〔2002〕56号),明确陕西省煤炭工业局与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机构分离,分离后的陕西省煤炭工业局,为陕西省经贸委的内设机构,由陕西省经贸委进行管理。分离后的陕西省煤炭工业局职能不变,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局长可按副厅级配备;原核定的局内设3个处和15名行政编制、6名正副处级领导职数维持不变。

2004年6月,陕西省经贸委撤销后,陕西省人民 *** 既未撤销陕西省煤炭工业局,也未明确机构设置。2005年9月,陕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陕西省煤炭工业局职称了《关于陕西省煤炭工业局(陕西省煤田地质局)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通知》(陕编办发〔2005〕100号),明确陕西省煤炭工业局和陕西省煤田地质局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体制。陕西省煤炭工业局(陕西省煤田地质局)是负责全省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和煤田地质勘查技术管理工作的陕西省 *** 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但未进入实质组建工作。2006年9月,陕西省人民 *** 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煤炭工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陕政办发〔2006〕89号),明确陕西省煤炭工业局和陕西省煤田地质局不再合并,组建新的陕西省煤炭工业局,正厅级建制,为主管全省煤炭行业管理工作的陕西省 *** 直属事业单位,负责全省煤炭行业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协同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组织编制并实施全省煤炭工业发展战略和矿区总体规划;组织编制煤炭生产开发规划,提出煤炭资源合理开发综合利用的意见,组织实施煤炭产业结构调整;组织起草行业规章、规程和技术标准;指导市县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依法对煤炭资源开采进行监管,依据有关规定对生产矿井的开采方式、开采顺序进行监管;负责生产矿井的储量管理,依法对煤炭资源回采率进行监管;依法对全省煤炭生产秩序和经营秩序进行监管;负责开办煤矿企业审批、申报工作;负责煤矿生产能力的管理工作;依法颁发煤炭生产许可证、煤炭经营资格证、矿长资格证;与有关部门共同制定煤炭铁路运输计划;负责对全省煤矿安全生产进行监管。并组织对煤矿安全进行日常性督查,依法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做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监督煤矿企业事故隐患的整改并组织复查验收,督促市县 *** 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组织指导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对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和发证,组织对煤炭行业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组织对煤矿职工进行培训和督查;负责全省煤炭工业生产动态、煤炭行业经济技术指标的统计和市场信息与安全信息的分析和发布;负责煤矿安全信息 *** 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承办省 *** 交办的其他工作。

陕西省煤炭工业局内设5个职能处(室),办公室(经营资格管理办公室)、规划发展处、开采监督管理处、安全监督管理处、信息调度处。机关党委、纪检组(监察室)依据有关规定设置。机关事业编制35名。局领导职数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总工程师职数1名(副厅级)。纪检组长1名(副厅级)。处级领导职数14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2010年7月,根据我省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和煤炭行业管理工作需要,经陕西省人民 *** 批准,撤销陕西省煤炭工业局,设立陕西省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副厅级),由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管理。

陕西省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26名,其中:局长1名(副厅级),副局长2名(正处级),总工程师1名(正处级),处级领导职数13名(含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专员3名)。现有35人,其中厅级3人,处级19人,科级13人。主要职责有:贯彻实施煤炭生产安全法律、法规和 *** 规章,监督煤炭企业执行有关煤炭生产安全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规程及标准,组织编制煤炭生产安全规划,参与制定煤炭资源治理整顿、综合利用和结构调整意见,指导市县煤炭生产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全省煤炭生产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对煤矿安全进行日常性的督查,依法查处煤矿违法违规行为,监督煤矿企业事故隐患的整改并组织复查验收,督促市县 *** 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组织指导煤矿安全专项整治,负责煤矿事故调查处理;依法负责煤矿生产能力和煤炭经营资格的监管,依法查处超能力生产和违规经营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煤炭超载整治、依法取缔非法储煤场(点),参与全省煤炭产运销政策、措施的制定;负责全省煤炭生产安全的科技进步工作,组织协调煤炭生产、安全技术研究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依法承担煤炭行业准入监管责任,负责煤矿企业的设立和矿井关闭、报废审批工作,负责煤矿升级改造方案和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技术审查工作,负责煤炭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负责全省煤炭行业安全培训工作;负责煤矿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审核发放煤矿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负责全省煤炭生产、安全等经济技术指标的统计分析和发布以及煤矿安全信息 *** 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承办陕西省人民 *** 和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

陕西省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的员工是属于公务员吗?

如果在编制内,就是公务员。

各设区市人民 *** ,省人民 *** 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陕西省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省人民 *** 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七月一日

陕西省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我省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和煤炭行业管理工作需要,撤销省煤炭工业局,设立省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副厅级),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管理。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煤炭生产安全法律、法规和 *** 规章;监督煤炭企业执行有关煤炭生产安全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规程及标准;组织编制煤炭生产安全规划,参与制定煤炭资源治理整顿、综合利用和结构调整意见;指导市县煤炭生产安全监管工作。

(二)负责全省煤炭生产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对煤矿安全进行日常性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煤矿违法违规行为;监督煤矿企业事故隐患的整改并组织复查验收,督促市县 *** 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组织指导煤矿安全专项整治,负责煤矿事故调查处理。

(三)依法负责煤矿生产能力和煤炭经营资格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超能力生产和违规经营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煤炭超载整治、依法取缔非法储煤场(点);参与全省煤炭产运销政策、措施的制定。

(四)负责全省煤炭生产安全的科技进步工作;组织协调煤炭生产、安全技术研究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依法承担煤炭行业准入监管责任;负责煤矿企业的设立和矿井关闭、报废审批工作;负责煤矿升级改造方案和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技术审查工作;负责煤炭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五)负责全省煤炭行业安全培训工作;组织煤矿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审核发放煤矿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

(六)负责全省煤炭生产、安全等经济技术指标的统计分析和发布;负责煤矿安全信息 *** 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七)承办省 *** 和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省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内设4个机构:

(一)综合与执法监督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与督查;负责机关公文管理、法律咨询、政策解答、政务信息、机要保密和人事、 *** 、外事及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后期服务等行政事务工作;负责煤炭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依据有关规定承担煤矿生产能力和煤炭经营资格管理工作;依法对超能力生产和违规经营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对全省煤炭行业安全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省煤炭生产、销售、安全等信息的调度(24小时值班)、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负责煤矿安全信息 *** 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二)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处(安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负责煤矿和局属单位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负责事故调查处理;依法查处煤矿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监督煤矿企业维简费、安全资金的提取和使用;负责煤矿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的管理和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发证工作;对煤炭企业职工培训进行监督检查;承办矿山应急救援协调工作;负责矿山救护队相关管理工作。

(三)技术与安全基础管理处。

研究编制煤炭生产安全规划,负责安全基础管理、安全标准化工作;负责煤炭生产、安全技术研究的组织协调和新技术推广应用工作;承担煤矿技术升级改造方案和煤矿建设项目技术审查工作;负责煤炭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负责煤矿在建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和省 *** 煤矿瓦斯防治与综合利用政策;负责煤矿企业的设立和矿井关闭、报废审批工作。

(四)开采监督管理处。

依法监督管理煤炭生产秩序;负责生产矿井开采方式、开采顺序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矿井瓦斯鉴定工作;承办煤炭生产许可证核发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煤矿生产系统验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煤炭行业环境保护工作;指导煤矿生产技术档案的管理。

三、人员编制

省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26名,其中:局长1名(副厅级),副局长2名(正处级),总工程师1名(正处级),处级领导职数13名(含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专员3名)。

四、其他事项

原省煤炭工业局管理的事业单位划归省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管理。

五、附则

本规定由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省煤炭工业局与省国资委哪个级别高

当然是国资委了 根据它的职能就知道了

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国资委是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陕西省煤炭工业局职称,这是十届人大所新设立的一类机构,只有国资委一个。关于这类机构究竟属于什么性质,现在机构学界还在研究,尚无定论。

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国务院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陕西省煤炭工业局职称;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二)代表国家向部分大型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通过法定程序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四)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

(五)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有关规章制度;依法对地方国有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六)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陕西省煤炭工业局职称他事项。

国资委主要归并了原来三个部委的职能:一是中央企业工委的全部职能;二是国家经贸委指导国有企业改革、重组等几个职能;三是财政部的一部分职能,例如财政部负责的国有资产的登记、处置等。此外,劳动部负责的工资总额的管理将来也可能并入国资委。“两会”以后,首先要做的可能是中编办为国资委定编制、定职能、定机构。

具体地说,国资委的主要职能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代表国家向部分大型企业派出监事会;通过法定程序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管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拟订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定规章制度,依法对地方国有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