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2021年度教师职称评审结果出来了吗

出来了。2021年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已经结束,因此结果出来了。汉中市,陕西省地级市,简称“汉”,古称南郑、兴元、梁州、天汉,位于陕西省南部,北依秦岭,南屏巴山,中部为汉中平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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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陕西省汉中职称查询,汉中市中级职称查询

陕西省汉中市专业技术岗位工资晋升年限

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显示:两年晋升一个工资档次。据陕西省汉中市人民 *** 关于加快专业技术岗位发展的实施计划,两年可在所任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汉中职业技术学院专业代码查询

汉中职业技术学院代码陕西省汉中职称查询:4161013949。

汉中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 *** 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陕西省汉中职称查询,是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教育部首批信息化建设试点单位。

2004年9月经陕西省人民 *** 批准,汉中市人民 *** 在原汉中教育学院和汉中师范学校、汉中市卫生学校、汉中农业学校、汉中财经学校基础上合并组建了汉中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通过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评估。

师资队伍:

学院现有教职工和医务工作者1020人,其中,专任教师574人,正高职称17人、副高职称130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231人陕西省汉中职称查询;“双师素质”教师311名。

以上内容参考:汉中职业技术学院-官网

汉中市教师职称评审2021年度的结果出来了没

2021年教师副高级职称现在应该正在评审当中,当然各地市时间节点不尽相同,但大致都应该在10月份-12月份之间进行。从10月份下发文件,提交职评材料,再到初审,高职考评课,职评专业委员会终审,举手表决通过,公示,下发评审结果的文件。一般都是12月底到第二年元月份出结果

汉中市人社局2021年教师职称评审何时启动

通过查询相关资料显示汉中市人社局2021年3月启动,职称资历年限和申报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下一自然年1月1日,截止时间为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具体消息可关注官方网站,获得之一手权威信息

汉中市教育局关于2o15年教师职称晋级通知

目前只出了关于2014年的,可以作为参考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教育局,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省级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各高等学校:

按照全省2014年职称改革工作部署,现将本年度高等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省直部门所属中小学(含幼儿园及特殊教育机构)教师、教育系统工程技术人员、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做好评议推荐工作。

一、申报人员范围及基本要求

(一)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具备相应系列职称晋升条件(其中任现职年限计算至2014年12月31日,各类业绩成果及对应支撑材料为任现职以来至2014年10月31日间取得),在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范围内的在岗在职人员,可按程序申请晋升或转评。

(二)取得符合规定的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和在有效期内的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有效期自证书签发之月计算至满年满月止);符合免试条件人员,须提交相应的免试审批表和免试条件证明。

(三)完成2014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任务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各系列职称评审条件、论文论著成果数量核算 *** 、核心期刊或中小学学术报刊范围、科研项目成果定义及材料、民办高等学校及“独立学院”教师职称晋升要求、评审学科设置、单位推荐评审过程中的公示及答辩工作要求、评审收费标准、单位岗位设置情况或委托评审函要求、申报人报批表及数据、自主审定职称结果备案、《评审表》适用范围及 *** 要求等继续执行《关于2013年度教师、工程及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陕职改办字〔2013〕129号)相应规定。

三、对于中等职业学校升格或合并重组为高等学校后,其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继续任教的原专任教师,可申请同级转换为高等学校教师系列职称;原任高级讲师人员转换为副教授后,要实际任职至少满3年,并同时具备规定的其他条件方可申请晋升教授职务。

四、为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对专职学生思想政治辅导员申请晋升思政类学科教师职称的,实行单独划块评审:其完成学生工作主管部门正式立项的理论研究任务、获得的本岗位相关荣誉奖励视同专任教师同级次业绩成果;教学工作量核算由各院校根据学生工作主管部门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实际自主实施。

五、除具有相关评审权的高等学校可自主审定其本校教师职称外,全省高等学校教师的中、高级职称(讲师、副教授、教授)晋升统一由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设在省教育厅)负责评审,其余未经授权评审的高等学校教师系列职称不予认可。

六、评审材料由各单位职称工作部门负责统一报送(未注明数量要求的只需报送1份即可),包括:

(一)单位推荐材料。

1.2014年评审推荐工作报告文件。

2.《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表》或委托评审函。

3.《自有职称评审权通过结果备案名册》。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报批表》一式三份及对应的电子数据库文件。

5. 申报人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免试申请表和相关支撑材料。

(二)申报人个人材料。

包括按照《评审材料电子化规范要求》 *** 的pdf格式参评材料文档和资质类文件纸质复印件(与个人电子化资质类文件材料一一对应,并经单位盖鲜章审核确认);除将规定份数的评审表使用燕尾夹独立装夹外,还应将资质类文件纸质复印件装订后放入1个档案袋(档案袋封面及其两侧、底部粘贴申报人个人信息条)。

申报人须将各大类业绩成果内容按体现本人水平的重要程度从前到后分别进行排序;专著须提交之一次印刷本。

对于申报人是否具有相应成果的合法知识产权、期刊是否正刊及其收录检索状态、论著是否合法出版物等的认证工作,由所在单位负责审查确认,并将相关检索检测证明材料由单位签署审核意见盖鲜章后纳入电子化材料随同提交:

1.期刊检测材料为中国知网()数据库同期次正刊检索比对页面打印件或由期刊主办单位出具并经其属地新闻出版管理机关核实的论文发表书面证明。

2.论著检测材料为国家新闻出版机关图书CIP数据核字号查询数据库检索页面打印件,图书版次年份数据与CIP年份数据应一致;如申报人非论著之一主编(作)者的,还须同时提供经核实后的该著作之一主编(作)者签署的撰写任务书面证明(注明之一主编(作)者的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

3.期刊被检索、收录的证明文件由教育部批准的科技查新工作站出具并注明其查询经办人和审核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

七、申报人各项评审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电子化材料及纸质复印件与其原件材料的一致性由所在单位负责审查确认,出现审查失误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该单位以后的职称评审权和评议推荐权。

八、各单位在评审推荐过程中,凡遇有特殊问题需要研究处理的,要采用“一事一文”的形式,于10月 31日前正式报告省教育厅职改办,其他形式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