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教育局关于2o15年教师职称晋级通知

目前只出了关于2014年陕西职称转换相关文件陕西职称转换相关文件,可以作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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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陕西职称转换相关文件,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教育局,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省级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各高等学校:

按照全省2014年职称改革工作部署,现将本年度高等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省直部门所属中小学(含幼儿园及特殊教育机构)教师、教育系统工程技术人员、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做好评议推荐工作。

一、申报人员范围及基本要求

(一)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具备相应系列职称晋升条件(其中任现职年限计算至2014年12月31日,各类业绩成果及对应支撑材料为任现职以来至2014年10月31日间取得),在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范围内的在岗在职人员,可按程序申请晋升或转评。

(二)取得符合规定的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和在有效期内的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有效期自证书签发之月计算至满年满月止)陕西职称转换相关文件;符合免试条件人员,须提交相应的免试审批表和免试条件证明。

(三)完成2014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任务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各系列职称评审条件、论文论著成果数量核算 *** 、核心期刊或中小学学术报刊范围、科研项目成果定义及材料、民办高等学校及“独立学院”教师职称晋升要求、评审学科设置、单位推荐评审过程中的公示及答辩工作要求、评审收费标准、单位岗位设置情况或委托评审函要求、申报人报批表及数据、自主审定职称结果备案、《评审表》适用范围及 *** 要求等继续执行《关于2013年度教师、工程及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陕职改办字〔2013〕129号)相应规定。

三、对于中等职业学校升格或合并重组为高等学校后,其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继续任教的原专任教师,可申请同级转换为高等学校教师系列职称;原任高级讲师人员转换为副教授后,要实际任职至少满3年,并同时具备规定的其他条件方可申请晋升教授职务。

四、为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对专职学生思想政治辅导员申请晋升思政类学科教师职称的,实行单独划块评审:其完成学生工作主管部门正式立项的理论研究任务、获得的本岗位相关荣誉奖励视同专任教师同级次业绩成果;教学工作量核算由各院校根据学生工作主管部门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实际自主实施。

五、除具有相关评审权的高等学校可自主审定其本校教师职称外,全省高等学校教师的中、高级职称(讲师、副教授、教授)晋升统一由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设在省教育厅)负责评审,其余未经授权评审的高等学校教师系列职称不予认可。

六、评审材料由各单位职称工作部门负责统一报送(未注明数量要求的只需报送1份即可),包括:

(一)单位推荐材料。

1.2014年评审推荐工作报告文件。

2.《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表》或委托评审函。

3.《自有职称评审权通过结果备案名册》。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报批表》一式三份及对应的电子数据库文件。

5. 申报人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免试申请表和相关支撑材料。

(二)申报人个人材料。

包括按照《评审材料电子化规范要求》 *** 的pdf格式参评材料文档和资质类文件纸质复印件(与个人电子化资质类文件材料一一对应,并经单位盖鲜章审核确认);除将规定份数的评审表使用燕尾夹独立装夹外,还应将资质类文件纸质复印件装订后放入1个档案袋(档案袋封面及其两侧、底部粘贴申报人个人信息条)。

申报人须将各大类业绩成果内容按体现本人水平的重要程度从前到后分别进行排序;专著须提交之一次印刷本。

对于申报人是否具有相应成果的合法知识产权、期刊是否正刊及其收录检索状态、论著是否合法出版物等的认证工作,由所在单位负责审查确认,并将相关检索检测证明材料由单位签署审核意见盖鲜章后纳入电子化材料随同提交:

1.期刊检测材料为中国知网()数据库同期次正刊检索比对页面打印件或由期刊主办单位出具并经其属地新闻出版管理机关核实的论文发表书面证明。

2.论著检测材料为国家新闻出版机关图书CIP数据核字号查询数据库检索页面打印件,图书版次年份数据与CIP年份数据应一致;如申报人非论著之一主编(作)者的,还须同时提供经核实后的该著作之一主编(作)者签署的撰写任务书面证明(注明之一主编(作)者的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

3.期刊被检索、收录的证明文件由教育部批准的科技查新工作站出具并注明其查询经办人和审核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

七、申报人各项评审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电子化材料及纸质复印件与其原件材料的一致性由所在单位负责审查确认,出现审查失误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该单位以后的职称评审权和评议推荐权。

八、各单位在评审推荐过程中,凡遇有特殊问题需要研究处理的,要采用“一事一文”的形式,于10月 31日前正式报告省教育厅职改办,其他形式不予受理。

[陕西省]陕西职称转换相关文件,陕西省职称改革办官网

职称转评最新规定

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人员范围

我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称用人单位),在建设工程专业技术领域从业的在职(聘)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

以下人员不得申报:

1.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退休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以评委会办事机构开始收受申报评审材料之日为界);

3.公职人员受到政务处分且在处分影响期间的;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的。

(二)专业范围

建筑工程:建筑学、土木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城市道路与交通工程、建筑电气工程、风景园林、建筑装饰工程、岩土工程与测量、建筑工程施工、建筑工程管理、建筑经济、城市燃气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

建材工程:硅酸盐工程、非金属矿及制品、无机非金属新材料;

生态环境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生物、环境化学、环境物理、生态环境监测;

水利工程:水文及水资源、水土保持、农业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为我市经济建设服务。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热爱本职工作,履行岗位职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标准条件

技术员

1.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助理工程师

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3.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三、评审条件

(一)学历、资历及任职年限条件

技术员

1.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本专业技术工作岗位见习期满1年。

助理工程师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本专业技术工作岗位见习期满1年;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或聘任技术员满2年;

4.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聘任技术员满4年。

5.对在基层农村、艰苦边远地区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且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学历可放宽至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

事业单位申报人须在岗聘用且兑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资,事业单位以工资表聘任时间为准,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以聘任文件或证书时间为准,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以取得相关资格时间为准。

专业技术人才调整工作岗位后跨系列(专业)申报职称评审的,须在现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按规定转评现岗位同级职称后,方可申报上一级职称评审,同级职称任职时间可连续计算。

申报人须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相近专业是指理科、工科专业。专业证书和结业证书,不能作为学历依据。相近专业是指理科、工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所学专业为设计学类(专业为:艺术设计学、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艺术与科技、包装设计)并从事建筑和风景园林专业技术工作的可申报建筑学和风景园林专业助理工程师;所学专业为林学类(专业为:林学、园林、森林保护、经济林)并从事风景园林专业技术工作的可申报风景园林专业助理工程师。

(二)能力与业绩条件

助理工程师评审,需要提供一篇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或聘任技术员期间参与本单位建设工程方面的研究、勘察设计、施工、管理等1000字以上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三)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申报人均须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和公需课程要求。每年学习时间不少于90学时(其中:包括能力建设、职业道德、心理健康调试、知识产权和日常安全教育等相关内容的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需提交近一年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四)考核要求

必须参加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且任期内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年限须符合相应的规定要求,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当年任职年限不做计算,考核合格年限可累计计算。

其他要求

1.高技能人才申报要求:

在生产一线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参加评审按照《关于印发〈山西省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方案〉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55号)执行。

2.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要求:

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按照《关于转发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并人社专字[2020]25号)执行。

3.从机关流转到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要求:

从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上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评审可比照同等学历、资历、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直接申报相应层级职称。

四、申报程序

1.坚持个人自主申报、单位民主评议、逐级申报审核原则。严格执行“三公示”制度,即:评审标准条件程序公示、个人申报材料公示、单位鉴定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方可推荐。

2.申报材料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原则,逐级审核上报。申报人及推荐单位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实行“双承诺”制。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要在评审表中相应栏目内,对申报人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做出承诺,并签字确认。

3.申报人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申报参评或评审通过资格,相关信息记入诚信档案库,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未依法履行审核职责的,对有关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评审办法

评审采取专业答辩和能力业绩评判相结合,实行百分量化制,其中,专业答辩实行命题匿名制、现场公开答辩的办法,满分60分;能力与业绩评价满分40分。实行末位淘汰,综合淘汰率不低于20%。

六、材料报送及评审安排

根据国家、省、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材料报送采取 *** 预约形式。各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间做好材料报送工作(详见附件),并安排专人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申报材料采用电子文档与纸质材料相结合报送的方式进行。报送材料时须交验相应原件,审核后退回。

参加上年度评审答辩未通过者,申报参评时须提交符合要求新的能体现专业技术工作能力与业绩的材料。上年度综合评议未通过者,若无较明显的专业工作新业绩,本年度一般不予受理申报。

怎么评工程师职称

各地不一样。这是陕西的一个文件,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转发关于加强当前职称改革工作的十条意见的通知

2009年11月27日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陕建函[2009]468号

厅直各单位、厅管各协会: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当前职称改革工作的十条意见的通知》(陕人社发〔2009〕167号)转发你们,请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五日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当前职称改革工作的十条意见的通知

陕人社发[2009]167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省级有关部门,中央驻陕有关单位,省直有关企业,有关考试机构:

为了推进我省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激发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创造、开拓进取,为了保持职称改革工作的严肃性和确保职称评定工作质量,结合我省当前职称改革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我省有关职称改革政策进行重申、调整和提高,以促使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更好地服务于我省经济建设,特发布以下关于职称改革工作的十条意见。

之一条 职称评定应以岗位设置为前提条件,各单位必须明确设岗,推行岗位聘任制度。在有岗位空缺的情况下,方可申报晋升职称。未明确设岗的单位,人事部门不予审批职称。不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取得任职资格而未达到聘任年限要求的人员,不得申报职称晋升。

第二条 职称评定应以工作业绩为主要依据,年终考核能够反映出专业技术人员在本单位德、能、勤、绩的实际情况。申报职称必须与单位年终考核相结合,申报职称规定要求:

1、申报中级职称,近5年考核均为合格。如近5年考核结果中基本合格1次,推迟1年申报;如近5年考核结果中不合格1次,推迟2年申报。

2、申报副高级职称,近7 年考核中至少有2次考核优秀,其他年度为合格。

3、申报正高级职称,近7年考核中至少有2次考核优秀,其他年度为合格。

第三条 职称评定工作应注重专业业务能力,申报高级职称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1、申报副高级职称,应胜任指导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技术工作,任职期内作为之一作者在本专业较有影响的公开出版期刊上至少发表2篇论文,每篇字数1500字以上。期刊应具有CN刊号,增刊、专刊、特刊、论文集不予认可。

2、申报正高级职称,必须是本专业领域的学术带头人,能指导其他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技术工作。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引领示范作用。任职期内至少有2篇作为之一作者发表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上的具有学术意义的论著性论文,并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在省级单位工作,获得省、部级表彰和奖励的前3名;在市级及市辖区级单位工作,获市、厅(局)级科技奖励2次以上,均为之一完成人;在县域单位工作,是当地学术带头人并在任职期内连续三年年终考核优秀。

②主持并完成省、部级科研(工程)项目,为项目负责人或前2名完成人,项目通过验收,或已转化应用于生产实践。

③作为前2名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被SCI收录。

④对于专业技术有深入研究,独著完成20万字以上的著作1部,并得到同行专家(评委)的认可。

⑤负责完成本专业的行业部颁标准,或具有发明专利,或具有填补我省空白的重大技术突破和创造,并通过同行专家(评委)的认可。

3、测重学术研究的系列应对科研能力有更高的要求,发表论文期刊要求为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论文篇数、字数、质量应做更高的要求。县、乡单位专技人员论文条件可以降低要求,重点测评其解决基层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四条 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更新知识,提高科研能力和专业素质,取得相应的学分,并记入《陕西省继续教育证书》,作为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之一。

第五条 除全国统一考试专业,国家规定任职年限要求外的其余各系列、各专业职称任职年限进行调整:

1、初级职称任职5年以上方可晋升中级职称;

2、中级职称任职7年以上方可晋升副高级职称,博士学位中级职称任职5年以上方可晋升副高级职称;

3、副高级职称任职7年以上方可晋升正高级职称,博士学位副高级职称任职5年以上方可晋升正高级职称。

第六条 为了既有利于鼓励专技人员不断学习,又要保障专业技术职称质量,从今年起要求申报职称应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民教育学历,后取学历专技人员申报副高级职称,要求其取得学历或学位后在专业岗位实践3年后参评;后取学历专技人员申报正高级职称,要求其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后在专业岗位实践5年后参评。

第七条 高级职称取得一般经过个人申报、单位推荐、行业审核、专家评审、 *** 审批、单位聘任等诸多环节,需要经历一定的时间过程。为了提高工作效率,缩短整个过程,原则要求:各系列收取材料的时间集中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收取材料结束后,尽快将申报人员的相关材料和推荐的评委侯选名单上报省职改办,省职改办研究批准后尽快安排召开评审会议,确保在当年的11月底前结束评审,不搞跨年度评审。为了搞好评审工作和岗位聘任工作,规定当年达到退休年龄的同志,不再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第八条 本次 *** 机构改革期间,对于从机关分流到企事业单位的人员,可根据其工作岗位、工作业绩和资历学历情况,参照单位同类人员,经人事部门核准后,可以参加相应等级职称评审或职称考试。

第九条 进一步规范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程序,今后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人员申报职称及参加各类资格考试必须从各级人才市场进行申报、报名。

第十条 取得全国计算机软件考试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于职称外语考试。

各系列可以根据各专业的不同情况,在本意见基础上会同省职改办,出台更加详细具体、切合专业实际的评审条件。此通知从发布之日起实施,此前与本通知不相一致的文件规定,以本通知为准。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三日

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78号文件)

之一章 总 则

之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工程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人才的合理交流,鼓励他们在推进技术进步,振兴经济,实现四化中作出贡献,根据 *** 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关于改革职称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报告》和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 工程技术职务(简称技术职务)是为生产建设、勘察设计、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技术管理等工作岗位上的工程技术人员设置的技术职务。

第三条 工程技术职务名称定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第四条 聘任或任命技术职务的主要依据是:担任技术职务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相应的业务知识与技术水平。并应具备相应的理工学科的学历和从事技术工作的资历。

第二章 任职基本条件

第五条 担任技术职务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拥护中国 *** 的领导,热爱祖国,积极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六条 担任技术员职务,应具备下例条件:

1.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2.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大学专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第七条 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2.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经考察合格,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二年以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四年以上。

第八条 担任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例条件:

1.具备下列部门之一的条件

(1)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①基本掌握现代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的 *** ,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

②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③有一定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技术经济效益。

④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研究,设计部门

①有独立承担较复杂项目的研究、设计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②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③有一定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工作的实践经验,能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在提高研究、设计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④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获得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二年左右;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

第九条 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下列部门之一的条件。

(1)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①具有解决在生产过程或综合技术管理中本专业领域重要技术问题的能力。

②有系统广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现代管理的发展趋势。

③有丰富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实践经验,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和社会、经济效益。

④能够指导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研究、设计部门

①具有独立承担重要研究课题或有主持和组织重大工程项目设计的能力,能解决本专业领域的关键性技术问题。

②有系统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③有丰富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实践经验,取得过具有实用价值或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研究、设计成果,或发表过有较高水平的技术著作、论文。

④能够指导工程师、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2.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师工作二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工程师工作五年以上。

第十条 担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的工程技术人员,应具有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技术开发、技术情报等工作的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应能比较熟练和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

第十一条 为了广开才路,不拘一格地选拔人才,对在生产、勘察、设计、研究和技术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工程技术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的限制,破格聘任或任命相应的技术职务。

第三章 职务设置和职责

第十二条 技术职务设置的原则、职务数额和各级职务的合理结构比例,要在批准的编制定员的基础上,根据部门任务的实际需要、国家规定的限额幅度和上级下达的工资增长指标确定,并制定出实施方案,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技术职务的结构比例,应随着技术、生产发展的需要,适时进行合理的调整。

第十三条 设置工程技术职务时,要根据生产、勘察、设计、研究、技术管理等不同的工作岗位,制订各级职务职责,建立技术责任制或岗位责任制。职责范围应该包括:工作范围、任务、权限、完成任务的要求和必须履行的责任,义务等。职责要符合实际,明确具体,便于执行和检查。

第四章 任职资格评审

第十四条 聘任或任命技术职务,一般由单位行政领导或同行专家在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中提名推荐,工程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简称评审委员会)根据任职条件和岗位职责要求对推荐的人员进行评议审定,提出具备任职条件的人员名单,单位行政领导必须在经过相应的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的符合相应任职条件的技术人员中,按照限额进行聘任或任命。

第十五条 评审委员会是评议、审定工程技术人员任职条件的组织,其委员应由同行技术专家和担任较高技术职务的、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工程技术人员组成,经单位领导或上级主管机关批准。评审委员会应以民主的程序进行工作,在评审工程技术人员任职条件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到会,经评审委员会全体委员的半数以上讨论通过,方能确认有效。评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科学地评价被推荐的工程技术人员,审定任职条件,准确地写出考核评语。

第十六条 各地区和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分别建立高级、中级、初级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

高级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一般应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组建,也可以授权确实具备评审条件的所属单位直接组建,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其委员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是知名技术专家或担任高级技术职务的人员,并注意吸收一定数量的技术水平较高的中青年工程技术人员参加。

第五章 聘任与任命

第十七条 实行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后,各级国家机关的技术职务实行任命制,实行任命制的部门,应按干部管理权限,由行政领导向被任命的技术人员颁发任命书。

事业单位的技术职务一般实行聘任制。三线、边远地区和不具备聘任条件的事业单位也可以实行任命制,但应创造条件逐步实行聘任制。实行聘任制的单位,行政领导应向被聘任的技术人员颁发聘书,双方签订聘约。

实行技术职务聘任制和任命制,每一任期一般不超过五年。在任职期满前三个月至六个月,单位行政领导要根据任务需要和技术人员在任职期间的实绩,提出连聘(连任)或解聘(免任)的意见,并通知本人。

第十八条 聘任或任命单位,对受聘或被任命的技术人员,在任职期间的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等,应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考核结果记入考绩档案,作为提职、调薪、奖惩和能否连聘或连任职务的依据。

第十九条 实行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后,对暂时未被聘任的技术人员,原单位要继续关心,区别情况,妥善安排。本单位安排有困难的,要鼓励他们到更需要或更能发挥作用的单位去任职。待聘人员应积极应聘到其他单位工作,原单位要积极帮助联系,提供应聘方便。待聘人员在尚未应聘到其他单位工作以前,应做好原单位所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第二十条 实行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时,应坚决执行国务院有关干部离休、退休的规定。在这次技术职务聘任中,达到规定离休、退休年龄的技术人员,凡符合高—级技术职务聘任条件的,先经过任职资格评审,确定相应技术职务后,再办理离休、退休手续。

第二十一条 工程技术人员在担任技术职务的任职期限内,按照有关的工资规定,领取相应的技术职务工资。

第二十二条 聘任或任命各级技术职务的批准权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确定。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实行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是对技术人员管理工作的一项重大改革。各级党政领导和科技干部管理部门,要认真掌握政策,注意维护聘任或任命单位和工程技术人员双方的权益。对利用聘任或任命之机打击迫害工程技术人员的,或伪造学历、资历,谎报成果,骗取技术职务的,应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企业单位也应参照上述规定,结合企业特点逐步实行。

第二十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订实施细则,报国家经委备案。

中国人民 *** 系统的实施细则,由总政治部制订,并抄送国家经委。

第二十六条 本条例由国家经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条例自批准之日起实行。

陕西省职称聘任条件?

⑴ 陕西省医生晋升高级职称需要哪些条件

年限要达到,本科毕业15年后,大专毕业20年后,陕西的时间期限太长了,另外职称外语,计算机,专业课成绩 3.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一项,论文2篇(前2名作者)一样不能少。论文陕西有个规定目录,千万不能发目录外的杂志了,没用的,自己能找人帮忙的话尽量托托关系,不行的话就花钱网上买两篇吧。网上要辨别真伪,我去年找的是博雅论文辅导中心,很讲诚信,去年通过了评审。祝大家也顺利通过

⑵ 陕西教师晋升副高职称条件

一,需要论文两篇,一篇是全国性的杂志上发表的,另一篇是省级医生杂志上发表的,临床内个案不算。二,医容学英语考试要及格。三,计算机考试要合格。四,本年度院,局先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高级(副高)职称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并从事中级技术职务工作二年以上;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并从事中级技术职务工作五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职称并从事中级技术职务工作五年以上; 4.符合相应系列职称评审条件中申报高级职称条件的人员。

不同地区,在细节上可能不同.

⑶ 2015年陕西省评中高级工程师职称需要什么条件

高级工程师都比较严格 还需要你的年龄是否有助工都有关系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如果资历符合的话 一般都是能够评审过的

如果你有需要评审的话 你可以追问我或者私信我 你可以去问问 具体的情况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解决你的顾虑

满意还请采纳 谢谢!

⑷ 陕西省医学副高职称专业转换审批条件

(一)参评人员范围:

参评人员范围为陕西省行政区域内在职在岗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含非公有制单位),今年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人员不列入评审范围。职称评审应以岗位设置为前提条件,各单位必须在设岗的基础上,根据岗位设置,出现岗位空缺方可申报职称晋升。具有本专业博士学位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不受岗位限制申报职称资格。申报单位须填写《陕西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岗位设置情况统计表》(附件1)

按照陕西省人民 *** 《关于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4〕17号)要求,县及县以下(含市辖区和县级市)医疗卫生单位对符合职称晋升条件的医务人员不再受编制岗位数量限制,实行评聘分开。

(二)思想政治条件:

申报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申报正高级资格,近5年内年度考核优秀不得少于1次。申报副高资格,任现职期间综合考核需为优秀。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申报:

1、年度考核不合格(不称职)或受到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一年申报;

2、医疗事故责任者,延迟三年申报;

3、医疗差错者,延迟一年申报;

4、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期内不得申报;

5、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病历、剽窃他人成果者,一经查实,延迟三年申报。

(三)学历资历条件:

1、晋升正高级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副高级资格,并聘任现职满5年。

2、晋升副高级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博士后人员在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出博士后流动站前;

②统招博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并聘任现职满2年;在职博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并聘任现职满4年。

③统招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并聘任现职满4年;在职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并聘任现职满5年。

(以下4-7条,须具有中级资格,并聘任现职满5年);

④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⑤取得国家认可的后取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满15年;

⑥大专学校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含20年),后取大专学历并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5年以上(含25年);

⑦中专学校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5年以上(含25年),本条仅适用于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单位人员,不含市辖区域内单位人员。

(四)科研能力条件:

⑸ 2015年陕西省评中高级职称需要什么条件和资料

参评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行业工作七年以上,任助理工程师三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行业工作九年以上,任助理工程师三年以上。

3、35岁以上(含35岁),具备中专学历,从事本行业工作十五年以上,任助理工程师四年以上。

4、以上1-3项人员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获市(厅)级二等奖以上或县(市)级一等奖的前两名完成人。

⑵已完成两项以上县(市)级或一项市(厅)级重点科研项目主持人。

⑶获得专利证书,并经成果产业化后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

⑷直接主持、参与研制并经县以上单位鉴定的新产品一项以上的主要技术人员;或直接主持或参与本地有影响的技改和技术攻关项目,并产生了较好经济效益的主要技术人员。

⑸在生产一线推广与本行业相关的新产品、新技术,已实现规模化、专业化、产业化经营,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⑹经单位推荐,行业内一致认可,并在同行专家中有一定知名度,专家组考核认定具有其他特殊能力和一定业绩的专业技术人才。

需要资料:

身份证、一寸寸照、助理工程师证书、个人简历、工作证明、学历证明、专利证书或荣誉证书等

⑹ 2017年陕西职称评审条件有哪些

中级职称评审基本条件:

1、获得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

2、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二年左右;

3、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五年以上。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出具规定的学历证书。专业证书及其他有关证明均不作为申报评审的学历依据。

取得国外相应学历、学位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才能按相应学历、学位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评价。

先参加工作后取得规定学历的人员,取得学历前后的任职时间可以相加计算,达到任职时间要求的可以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⑺ 陕西省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怎么还不出台政策

职称是口头抄的说法,标准的说法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可以这样认为,传统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一种国家职业资格;现行的国家职业资格又是另一种职称。它们是相辅相成、互相对应的关系,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职称没有区别。 国家职业资格分为五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其应该享受的人事、经济待遇国家也有规定。根据地方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人事厅等精神,国家职业资格和职称的对应关系为:一级等同于高级工程师,二级等同于工程师,三级等同于助理工程师。在2008年,国家大部制改革,人事部与劳动保障部合并。人事部的职称、和劳动部的职业资格,被放在同等地位。很多(省级)地方 *** ,出台了本地的“职业资格 与 专业技术职务的对照表”。直接就等同了。

⑻ 陕西省职称评审问题

目前按照2017年最新的国务院的指示,全国各省市已经下放高校教师系列,包括中小学教师系列的评审权限,这个各个地方各个学校都不一样,如果是高校的话,要看每个学校具体的规定,每年的什么时间,如果是中小学的话,要看当地的,人社局和教育局的规定,这个没有统一的时间。

⑼ 2018年陕西省中小学教师副高职称任职文件下来了吗

一般来说,省人社厅下发文件时,会有以下一句话: “###等##名高级工程师资格,符合专国家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评属审程序,现予以公布,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有效期自公布之日(或者评审通过之日)起生效”。如果文件上是“公布之日”,则是以下发文件之日开始计算;如果文件上是“评审通过之日”,则是以评审之日开始计算。近几年的职称晋升文件,大部分都是以“公布之日”为起点时间,因为需要通过一个异议期的时间。

⑽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有关教师职称评审的公示

关于2015年全省技工院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技校指导中心日期:2015-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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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咸新区管委会办公室,省级有关部门,中央驻陕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精神和《陕西省技工院校教学管理试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15年全省技工院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评审范围为全省技工院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在职在岗的讲师和一级实习指导教师。2015年达到退休年龄者不列入评审范围。

二、申报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技工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执教,具有良好的师德素养和敬业精神,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教风端正、勇于创新。具有教师上岗资格。

(二)具有国民教育统招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聘任中级职称满5年;具有硕士学位,聘任中级职称满4年。不具备规定学历者按照原陕人发〔2003〕71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中级职称聘任期内,年度考核至少有1次优秀,其他年度为合格。

(四)取得国家外语B级考试合格证书或符合我省职称外语考试免试条件;通过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4个模块或符合我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条件。

(五)按照《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继续教育有关文件规定,2012年度必修公需课不少于12学时,专业课不少于36学时;2013、2014、2015年度,公需课不少于24学时,专业课不少于56学时。继续教育证书复验合格。

(六)技术理论课教师申报高级讲师应具有本专业某一工种中级工以上操作技能;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应具有 *** 以上操作技能。

三、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水平

高级讲师:

1.具有所教专业(学科)扎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了解本专业(学科)前沿知识和国内外职业教育现状及发展趋势,熟悉先进的教育理论和现代化教学手段,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2.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学改革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积极参加专业教研会组织开展的教研教改、学术交流、教学技能竞赛、示范课观摩等活动。

3.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养低一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

高级实习指导教师:

1.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操作技能,掌握本专业工作过程或技术流程,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2.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开展实习教学研究和技术革新能力,并取得突出成果,技能人才培养经验丰富,起到专业带头人的作用;积极参加省级专业教研会组织开展的教研教改、学术交流、教学技能竞赛、示范课观摩等活动。

3.在培养指导实习指导教师提高技能操作水平和实习教学能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工作经历

1.完成教学及班主任工作

(1)申报高级讲师:任职期间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260学时以上,须担任过2门课程的教学工作(不含公共课教师)。

申报高级实习指导教师:须能同时承担实习课和工艺理论课教学工作,任职期间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400学时以上。

(2)非专任教师完成教学工作量参照量化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3)任职期间担任班主任(或学生管理工作)工作2年以上。

2.企业实践和社会实践

专业理论及实习指导课教师每两年必须有2个月企业实践时间,并提交参加企业实践证明和1500字左右的实践报告。

公共课教师应具有一年以上组织学生社团活动(第二课堂活动的经历)或其它社会实践经历。提交证明和1500字左右的活动(社会实践)总结报告。

3.教育教学工作综合量化考核

各技工院校对申报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任教师和非专任教师,都必须按照相应的《技工院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考核标准》实事求是进行量化考核,择优选拔推荐。量化考核总分应达到95分以上,附加分必须达到10分以上。

(三)论文、著作及业绩、成果

1. 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出版著作及业绩、成果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作为之一作者在本专业较有影响的公开出版期刊上发表学术或教研论文2篇,每篇字数2000字以上。期刊应具有CN刊号,增刊、专刊、特刊、论文集不予认可(以下同)。

(2)作为之一作者在本专业较有影响的公开出版期刊上发表学术或教研论文1篇,并在省部级有关部门(指省、部级 *** 综合职能部门,以下同)组织的优秀论文评选中获三等以上奖励1次。

(3)独著或参编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或教材1部以上,且本人撰写字数达到8万字以上,并作为之一作者在本专业较有影响的公开出版期刊上发表学术或教研论文1篇。

(4)获得省部级优秀教师、教学能手、教学技能竞赛二等奖以上或“三五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等荣誉称号,并作为之一作者在本专业较有影响的公开出版期刊上发表学术或教研论文1篇或在省部级有关部门组织的优秀论文评选中获三等以上奖励1次。

(5)获得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

(6)申报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在省级以上有关部门组织的技能竞赛中获前6名,或指导学生在省级以上有关部门组织的技能竞赛中获前3名,并作为之一作者在本专业较有影响的公开出版期刊上发表学术或教研论文1篇或在省部级有关部门组织的优秀论文评选中获三等以上奖励1次。

申报人提交的论文一般应为任职期间不同年度公开发表或获奖的论文。

四、破格评审条件

对在技工教育改革发展、专业建设、教育教学研究、一体化教学和校企合作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不唯学历资历,可以破格申报。

对虽不具备规定学历、已担任中级职称满5年,或具备规定学历、担任中级职称不满5年的人员,任职期间具备下列四项中的三项者可以申请破格晋升技工院校高级职称。

(一)长期从事技工教育工作,在教育教学或学生管理方面有比较突出的专长和丰富的经验,在同行中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二)获国家、省(部)级劳动模范,国家级优秀教师、职业教育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三)正式出版具有较高价值的本专业教材、专著、译著或教学用书2部。

(四)在教育、教学研究、科研工作和指导教师方面成绩突出,效果显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教育、教学研究成果获部级一等奖的主要完成者。

2.任现职以来有4篇以上论文在国家专业性学术会议或全国具有影响的专业刊物上发表。

3.任现职以来培养的学生参加全国技能比赛获前3名,省级技能比赛获第1名的主要实习指导教师;本人获省级“技术能手”、“技术状元”等称号的实习指导教师。

五、申报及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首先向单位提出申请,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提交反映自己水平、能力、业绩贡献的材料和有关学历、资历、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及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破格人员要在评审表封面上注明破格申报字样,单位提供破格申请材料5份。

(二)单位推荐

各院校首先要将申报人员的相关申报材料、证件等向本院校全体职工公示,根据量化考核结果和岗位职数推荐上报人员。省属院校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市属院校经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

六、报送材料要求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3份,《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1份,《陕西省技工院校教师业务考核档案》,陕西省技工院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考核评分表》22份,《2015年技工院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22份。

(二)本人任现职期间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主要反映任职以来的教育教学、教科研成果、业绩及其他专业技术工作情况。

(三)主管部门出具的评审委托函。

(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职称外语证书(或免试表)、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表)、教师资格证书(教师上岗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获奖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份。

(五)论文、著作、教材原件,教案原件;能代表本人学术技术水平和能力的课题、项目、发明专利及其它相关材料原件(任现职前的所有材料,不需提供),同时提供复印件1份,在复印件右上方标出网上查询地址,复印件上每页加盖公章。复印件要求:论文(版权页、目录、正文),著作(版权页、目录、主要内容提要)。

(六)上述申报材料应按顺序:1.委托代评函(附参评人员名册);2.单位评审报告(附公示证明);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4.任职资格复印件;5.教师资格证书(教师上岗资格证书)复印件;6.外语、计算机证书复印件或免试表复印件;7.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8.获奖证书复印件;9.论文、著作、教材复印件;10.专业教研会任职及参加活动情况、企业实践、社会实践、组织学生社团活动等证明及报告;11.其它。编制材料目录表,按3-11顺序装订成册。

(七)各种评审表格须打印填写(单位填写意见栏除外)。《评审表》中“基层单位意见”和“呈报单位意见”栏目,要明确陈述推荐理由;“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栏目,要陈述被推荐人任现职以来主要表现、业绩(不少于150字)及各年度考核结果,各市、主管部门及各单位要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有关部门及各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抓紧做好评审对象的申报、考核、公示及推荐工作,按照通知要求,将评审材料按时报送省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技工学校指导中心),并将参评人员名册发指定电子信箱。报送材料时间为9月21日—25日,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 *** :张艺 87291700

马鹏宇 87298816

电子信箱:2502332660@qq

评审表格及附件下载地址:

//117.34.92.165:88/list-350077668336.aspx

谁知道西安市关于“五大毕业生”转干的文件?我现在事业单位干部岗位工作29年是高级职称,如何转干?

转干文件2003年以后就不适用了,那时候不叫转干,叫聘干,就是工人聘用到干部岗位。你都是高级职称了还走行政干嘛?难道还有比正处高的岗位?你的待遇现在已经不错了。目前聘干工作早在2003年就全面停止,实行一刀切,2003年前聘干的继续享受聘干政策,未聘干的不再聘干,以工代干的按照最新的政策连高级职称都不允许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