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职称评审条件?
Ⅰ 2015年国家电网公司中级职称评定计算机免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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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copy可免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一)具有计算机专业中专毕业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二)获得硕士学位,初次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三)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
(四)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考试的合格人员;
(五)195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人员;
(六)转换系列参加同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人员。
去当地的人事考试心查看相关的通知,职称计算机的信息可以查看职 业培 训教 育 网的汇总,非常全面。
Ⅱ 2015事业单位职称评审结果
事业单位职称评审条件
要有文化程度,必须是中专、大专以上毕业的:
1、在每年的九至十一月是职称评定的时间,一般各单位按照上级主管部门通知的要求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申报,再由单位负责统一上报到主管部门的,从初级、中级、高级一步一步逐步进行;
2、评中、高级职称时,要有科研成果的论文发表在省级以上的刊物上;
3、评初级职称时,只考取“职称计算机”。
4、评中、高级职称时一定要有“职称外语” “职称计算机”两门考试,不管什么职业的人员都可考;
因为职评时必须要有这两样证书才可以的。
详情你可以问问你们单位主管人事的。职称 论文发表,上九品论文网
Ⅲ 2015年中级职称评定条件
要求主要看你的学历和工作时间了,你去查一下你们人事就知道了,一般工作时间都是4年吧,如果期间你有什么好的专利啊,获奖啊什么的,应该还可以破格的,然后就是考试发表论文乱七八糟的,也简单,我们这边给点银子都搞定了。每年要求都差不多,就是论文你需要提前发,我就是发的晚了才耽误了一年,这个更好你提前半年就准备,我们单位都是在百姓论文网评的,你要是还不明白可以去问一下。多问问自己就明白了,就是发论文的时候一定要提前准备
Ⅳ 2015年职称评定条件是什么
一般期刊要求都不会变的,我们单位都十几年了,期刊发表要求一致没有变化,所以你更好提前准备发表,发表期刊周期也比较长
Ⅳ 2015年中级工程师职称什么时候开始评审,评审需要什么条件
评审需要什么条件
(1)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由获得硕士学位后3年调整为专2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前属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3年以上;
(2)研究生班毕业或获得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由3年调整为2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级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由4年调整为3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级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由5年调整为4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级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
(5)中专毕业的,不再执行“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其中取得助理级后,受聘助理级职务5年以上”的规定,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者,或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者,可申报评审中级资格。 中级职称论文发表,上九品论文网
Ⅵ 2015年山东省中高级职称评审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四:中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1、助理工程师: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工作1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
2、中级工程师: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
3、高级工程师: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工作十年以上,或者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5年以上。
五:评审所需材料:
身份证扫描件、更高学历扫描件、2寸照片扫描件、现有职称扫描件和工作简历。
详细咨询当地人事考试中心,职称论文发表,上九品论文网,查看头像可联系
Ⅶ 2015湖北中级职称评审条件是什么
中级职称的评审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4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4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4年以上;
2、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5年以上。
评职论文发表九品论文网回答。
Ⅷ 2015年机电工程师职称怎么评定,如何评定
【专业技术职称初聘或申报评定条件】 ,建筑评职论文发表九品论文网归纳。
初聘专业技术职称条件:
◎ 大学本科毕业一年,现任岗位与所学专业对口,初聘为助理级;
◎ 大专毕业三年,现任岗位与所学专业对口,初聘为助理级;
◎ 硕士毕业三年,工作岗位与所学专业对口,初聘为中级(从2000年开始,应取得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和合格证)。
须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初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一式二份;
2)提供近一年年度考核表和毕业证书复印件,会计专业需提供会计证;
3)以上表格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申报评定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条件:
◎ 大学本科或大学专科毕业,获得助理级职称四年以上,并从事工程技术工作。
须提供以下材料:
□ 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
□ 呈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介表,一式十五份。
□ 按中级技术职称评审要求的其他资料:
1)学历证书、助级职称资格证书、职称外语合格证、计算机合格证
2)各类培训证书、获奖证书、近三年年度考核表
3)论文、论文证明材料
□ 以上表格及复印件需企业验证后加盖公章
□ 按职称申报要求装订成册
申报高级技术职称条件:
◎ 大学本科毕业,获得中级职称5年以上,工作岗位与专业对口。
须提供以下材料:
□ 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四份;
□ 呈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介表,一式二十份;
□ 江苏省任职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一式一份;
□ 按高级技术职称评审要求的其它资料:
1)学历证书、中级职称资格证书、职称外语合格证、计算机合格证
2)各类培训证书、获奖证书、近三年年度考核表
3)论文、论文证明材料
□ 以上表格及复印件需企业验证后加盖公章
□ 按职称申报要求装订成册
Ⅸ 2015年电气工程师评职称条件
【专业技术职称初聘或申报评定条件】 ,建筑评职论文发表九品论文网归纳。
初聘专业技术职称条件:
◎ 大学本科毕业一年,现任岗位与所学专业对口,初聘为助理级;
◎ 大专毕业三年,现任岗位与所学专业对口,初聘为助理级;
◎ 硕士毕业三年,工作岗位与所学专业对口,初聘为中级(从2000年开始,应取得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和合格证)。
须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初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一式二份;
2)提供近一年年度考核表和毕业证书复印件,会计专业需提供会计证;
3)以上表格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申报评定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条件:
◎ 大学本科或大学专科毕业,获得助理级职称四年以上,并从事工程技术工作。
须提供以下材料:
□ 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
□ 呈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介表,一式十五份。
□ 按中级技术职称评审要求的其他资料:
1)学历证书、助级职称资格证书、职称外语合格证、计算机合格证
2)各类培训证书、获奖证书、近三年年度考核表
3)论文、论文证明材料
□ 以上表格及复印件需企业验证后加盖公章
□ 按职称申报要求装订成册
申报高级技术职称条件:
◎ 大学本科毕业,获得中级职称5年以上,工作岗位与专业对口。
须提供以下材料:
□ 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四份;
□ 呈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介表,一式二十份;
□ 江苏省任职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一式一份;
□ 按高级技术职称评审要求的其它资料:
1)学历证书、中级职称资格证书、职称外语合格证、计算机合格证
2)各类培训证书、获奖证书、近三年年度考核表
3)论文、论文证明材料
□ 以上表格及复印件需企业验证后加盖公章
□ 按职称申报要求装订成册
Ⅹ 2015年陕西省评中高级职称需要什么条件和资料
参评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行业工作七年以上,任助理工程师三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行业工作九年以上,任助理工程师三年以上。
3、35岁以上(含35岁),具备中专学历,从事本行业工作十五年以上,任助理工程师四年以上。
4、以上1-3项人员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获市(厅)级二等奖以上或县(市)级一等奖的前两名完成人。
⑵已完成两项以上县(市)级或一项市(厅)级重点科研项目主持人。
⑶获得专利证书,并经成果产业化后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
⑷直接主持、参与研制并经县以上单位鉴定的新产品一项以上的主要技术人员;或直接主持或参与本地有影响的技改和技术攻关项目,并产生了较好经济效益的主要技术人员。
⑸在生产一线推广与本行业相关的新产品、新技术,已实现规模化、专业化、产业化经营,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⑹经单位推荐,行业内一致认可,并在同行专家中有一定知名度,专家组考核认定具有其他特殊能力和一定业绩的专业技术人才。
需要资料:
身份证、一寸寸照、助理工程师证书、个人简历、工作证明、学历证明、专利证书或荣誉证书等
技术职称评聘条件?
Ⅰ 高级职称的评定条件是什么
河北省,工程师
高级职称,满足本科学历满11年,可以参加评审,
更多具体要求可以点击首页详细咨询。
Ⅱ 怎样理解“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你说的那个叫事业单位岗位等级变动,所需条件:
1、在九级岗位上任职时间足够,满足晋升条件
2、八级岗位有空缺名额
3、工作能力、学历、职称条件符合八级岗位的条件
4、领导点头、同事无意义(需要公示)
Ⅲ 中级职称评审条件
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之一:社保条件
社保满足想申报地区应缴纳的条件,例如上海地区需在两年内缴满一年。
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之二:学历、资历条件。
工程师申报必须有理工科学历
1、研究生理工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2、本科理工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3、大专理工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
4、中专理工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9年,并获得理工类大专或以上学历满1年。
5、其他符合评定条件人员。(各个地区有相应的破格录取条件)
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之三:论文要求
各个地区对于论文需要满足,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审论文都应该实事求是,阐明项目水平,并写明本人在项目中所承担的岗位职责、专业技术能力、创造性的作用贡献以及解决的技术难点与难题。但是各个地区论文的字字数和具体要求不同,以上海地区为例:
报送的论文应当是本人在取得助理工程师后独立撰写的与本人所从事专业工作密切相关的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业论文,1-2篇,字数不少于3000字。
同时,提交论文应注意以下要求:
1、评委会将采用第三方软件对申报人所提交的主送论文进行重合度检测,经查实存在学术造假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2、学位论文不作为职称评审论文报送。
3、公开发表的论文,确保打印件与所提交的发表论文复印件完全相同。申报人员应在材料申报截止日前提供正式出版刊物,论文录用证明、报刊及电子论文等不作为申报依据。
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之四:继续教育条件
各个地区对于继续教育都有不同的要求,专业人才们需要按照各个省市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完成继续教育科目的学习。
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之五:材料要求
(1)《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
(2)《自荐综合材料》上传在《相关表格附件》
(3)主审论文一式2份(正、反面打印),其他论文一式1份(正、反面打印)
(4)各类评审附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一册、复印件一册。
a、学历、学位证书【学历或学位证明,2002年(含)后取得的除外】;
b、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2014年(含)后在本市评委会评审取得的除外】;
c、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
d、公需科目及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
e、专业技术成果、获奖证书及其重要业绩方面证明材料;
f、申报者身份证或居住证及本人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缴纳社保帐单;(超过有效期的须提供延续证明);续办查询结果(上海市民信息服务网);
g、二寸彩照(背面写好名字和单位,贴于受理凭证右上角)1张;
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由于不同地区要求不同准备上可能稍有差异,具体以申报当地政策文件要求为准。
Ⅳ 职称评审的评审条件
助理级: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⑵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⑶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⑷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⑸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中级: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⑵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⑶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⑷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高级: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⑵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⑶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职称评审是指已经经过初次职称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经过一定工作年限后,在任职期内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申报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须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并且经过一些基本技能考试(如:称职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向本专业的评审委员会评委提交评审材料,经过本专业的专业评委来确定其是否具备高一级职称资格。
职称是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等级称号。职称是对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一种任职资格,它不是职务。是从事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的人员达到一定专业年限、取得一定工作业绩后,经过考评授予的资格。
职称也称专业技术资格,是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水平的标志,代表着一个人的学识水平和工作实绩,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同时也是对自身专业素质的一个被社会广泛接受、认可的评价。对个人来说,职称与工资福利挂钩,同时也与职务升迁挂钩,是求职的敲门砖,同时也是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对资质企业来说,职称是企业开业,资质等级评定、资质升级、资质年审的必须条件。
Ⅳ 求助,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评职称的要求
各个省市对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评职称的要求和条件是不一样的,以南京市为例,申报电子信息工程师按照《关于印发南京市电子信息工程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执行,其中学历、资历 、破格条件的新要求按照《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
参照《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之一条第二点,申报中级职称学历、资历要求。
1、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可初定中级职称。
2、获得硕士学历或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可初定中级职称。
3、获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可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4、获得中专学历,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可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参照《关于印发南京市电子信息工程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三条,政治、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认真履行聘约,胜任本职工作。正常晋升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任现职(从业)以来,至少有1次年度考核为“优秀”。任现职(从业)以来,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或受到警告处分者,当年及下一年度不得申报。
(二)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或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主要责任人,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当年不得申报,并从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
(三)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现任专业技术资格。
第五条,职称计算机要求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二)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三)取得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规定科目的合格证。
(四)取得省人社厅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
(五)取得市人社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
(六)取得《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或《南京海外留学人才居住证》。
第六条,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列》有关规定,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要求。
(5)技术职称评聘条件扩展阅读
参照《关于报送2018年南京市电子信息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第三条,申报材料。
(一)不集中装订材料
1、经单位同意申报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两份(市职称办2018年最新统一版本,规格A3,两面印制,骑马订方式装订,不要增页);
2、《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十五份(A4纸正反打印加盖公章);
3、《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情况一览表》一份;
4、免冠小2寸(40mm ×30mm)近照1张(照片背面用2B铅笔写上本人单位和姓名,装入专用照片袋或信封)。
(二)集中装订材料
1、之一分册(A4纸左侧装订)
(1)分册目录(编页码);
(2)公示情况报告;
(3)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复印件;
(4)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评审申报表复印件;
(5)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复印件;
(6)任期考核材料;
(7)继续教育学时审验单。
2、第二分册(A4纸左侧装订)
(1)分册目录(编页码);
(2)有关科研成果获奖证书、专利证书、项目成果鉴定验收报告及本人有关业绩成果的有效证明材料;
(3)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原件和规定数量的著作、论文及专业文章复印件。
上述申报材料中所有复印件均须由所在单位审核无误后,注明“与原件无异”,并加盖公章。材料复核人要在附件材料之一分册和第二分册的目录页上签字并加盖公章。申报材料装入档案袋,每袋贴好封面。
Ⅵ 评技术员职称有什么要求
技术员职称是根据国家规定来进行评定的,一般地方是都有规定,由单位人事部门向当地的人力资源管理局去办理。
职称级别和年限:
中专毕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员级职称”;初定“员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四年,可再初定“助理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二十年以上,其中受聘助理级满五年可评定“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满二十五年以上,其中受聘中级职称满五年可评定“高级职称”。
评技术员职称需提供材料:
(1)拟申报职称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员级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四张;
申报程序及手续:
(1)对拟申报职称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文凭查验,发放《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表》空白表;
(2)本人填写《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表》一式二份;
(3)单位人事部门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经考核合格的,将有关材料报市人才市场。
(4)市职称办审核后,下发任职资格文件和资格证书。
Ⅶ 技术员评职称条件
技术员职称评定申报条件:
1、大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2、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
3、初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
初级职称:助理工程师职称评定申报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员级技术资格,从事专业技术资格三年以上。
(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员级技术资格,从事专业技术资格七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员级技术资格,从事专业技术资格十年以上。
中级职称:工程师职称评定申报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4)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高级职称: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申报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
中级职称、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称、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称、职务五年以上。
Ⅷ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中聘任条件实行什么聘任的原则
职称和专业技术职务之间的区别:职称是根据评审条件评出的;职务是用人单位聘任的。
一、职称
职称的意思是职务的名称。
在职称改革前,职称这个词涵盖了专业技术资格与专业技术职务双重含义。
一个人评上了职称,就意味着他即受聘了相应的职务,可以享受相应职务的待遇。因此,职称成了千军万马争相通过的独木桥,成了享受待遇的最硬的条件。人事部门为了控制职称的膨胀,不得不采取指标控制的办法,于是职称的数量指标也成了职称管理部门权力的象征之一和部分单位人事部门最关心、最难平衡的大问题。
职改后,原来意义上的职称不存在了。通过考试获得的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及通过考评和评审得到的副高、正高级资格统称为专业技术资格,表明其具有该层次职务所要求的水平与能力,是对其专业水平与能力的认可与评价,是受聘担任相应职务的必备条件,但不与任何待遇挂钩。
二、专业技术职务
专业技术职务是指专业技术岗位。岗位数量是用人单位根据岗位结构比例原则,结合本单位工作需要确定的。受聘担任某一岗位职务的人,即享受相应的待遇。换言之,职务与待遇相关,资格只是其专业技术水平的标志。
职称改革后,资格的获得不再受指标控制,获得资格的人员会超过职务(岗位)数量,这样就可以使具备条件的人公平、合理、及时地获得社会认可(获得相应资格)。加之所获资格在全国范围内有效,这就更有利于人才的流动和人才价值的实现。
怎么评工程师职称
各地不一样。这是陕西的一个文件,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转发关于加强当前职称改革工作的十条意见的通知
2009年11月27日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陕建函[2009]468号
厅直各单位、厅管各协会: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当前职称改革工作的十条意见的通知》(陕人社发〔2009〕167号)转发你们,请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五日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当前职称改革工作的十条意见的通知
陕人社发[2009]167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省级有关部门,中央驻陕有关单位,省直有关企业,有关考试机构:
为了推进我省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激发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创造、开拓进取,为了保持职称改革工作的严肃性和确保职称评定工作质量,结合我省当前职称改革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我省有关职称改革政策进行重申、调整和提高,以促使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更好地服务于我省经济建设,特发布以下关于职称改革工作的十条意见。
之一条 职称评定应以岗位设置为前提条件,各单位必须明确设岗,推行岗位聘任制度。在有岗位空缺的情况下,方可申报晋升职称。未明确设岗的单位,人事部门不予审批职称。不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取得任职资格而未达到聘任年限要求的人员,不得申报职称晋升。
第二条 职称评定应以工作业绩为主要依据,年终考核能够反映出专业技术人员在本单位德、能、勤、绩的实际情况。申报职称必须与单位年终考核相结合,申报职称规定要求:
1、申报中级职称,近5年考核均为合格。如近5年考核结果中基本合格1次,推迟1年申报;如近5年考核结果中不合格1次,推迟2年申报。
2、申报副高级职称,近7 年考核中至少有2次考核优秀,其他年度为合格。
3、申报正高级职称,近7年考核中至少有2次考核优秀,其他年度为合格。
第三条 职称评定工作应注重专业业务能力,申报高级职称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1、申报副高级职称,应胜任指导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技术工作,任职期内作为之一作者在本专业较有影响的公开出版期刊上至少发表2篇论文,每篇字数1500字以上。期刊应具有CN刊号,增刊、专刊、特刊、论文集不予认可。
2、申报正高级职称,必须是本专业领域的学术带头人,能指导其他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技术工作。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引领示范作用。任职期内至少有2篇作为之一作者发表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上的具有学术意义的论著性论文,并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在省级单位工作,获得省、部级表彰和奖励的前3名;在市级及市辖区级单位工作,获市、厅(局)级科技奖励2次以上,均为之一完成人;在县域单位工作,是当地学术带头人并在任职期内连续三年年终考核优秀。
②主持并完成省、部级科研(工程)项目,为项目负责人或前2名完成人,项目通过验收,或已转化应用于生产实践。
③作为前2名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被SCI收录。
④对于专业技术有深入研究,独著完成20万字以上的著作1部,并得到同行专家(评委)的认可。
⑤负责完成本专业的行业部颁标准,或具有发明专利,或具有填补我省空白的重大技术突破和创造,并通过同行专家(评委)的认可。
3、测重学术研究的系列应对科研能力有更高的要求,发表论文期刊要求为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论文篇数、字数、质量应做更高的要求。县、乡单位专技人员论文条件可以降低要求,重点测评其解决基层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四条 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更新知识,提高科研能力和专业素质,取得相应的学分,并记入《陕西省继续教育证书》,作为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之一。
第五条 除全国统一考试专业,国家规定任职年限要求外的其余各系列、各专业职称任职年限进行调整:
1、初级职称任职5年以上方可晋升中级职称;
2、中级职称任职7年以上方可晋升副高级职称,博士学位中级职称任职5年以上方可晋升副高级职称;
3、副高级职称任职7年以上方可晋升正高级职称,博士学位副高级职称任职5年以上方可晋升正高级职称。
第六条 为了既有利于鼓励专技人员不断学习,又要保障专业技术职称质量,从今年起要求申报职称应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民教育学历,后取学历专技人员申报副高级职称,要求其取得学历或学位后在专业岗位实践3年后参评;后取学历专技人员申报正高级职称,要求其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后在专业岗位实践5年后参评。
第七条 高级职称取得一般经过个人申报、单位推荐、行业审核、专家评审、 *** 审批、单位聘任等诸多环节,需要经历一定的时间过程。为了提高工作效率,缩短整个过程,原则要求:各系列收取材料的时间集中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收取材料结束后,尽快将申报人员的相关材料和推荐的评委侯选名单上报省职改办,省职改办研究批准后尽快安排召开评审会议,确保在当年的11月底前结束评审,不搞跨年度评审。为了搞好评审工作和岗位聘任工作,规定当年达到退休年龄的同志,不再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第八条 本次 *** 机构改革期间,对于从机关分流到企事业单位的人员,可根据其工作岗位、工作业绩和资历学历情况,参照单位同类人员,经人事部门核准后,可以参加相应等级职称评审或职称考试。
第九条 进一步规范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程序,今后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人员申报职称及参加各类资格考试必须从各级人才市场进行申报、报名。
第十条 取得全国计算机软件考试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于职称外语考试。
各系列可以根据各专业的不同情况,在本意见基础上会同省职改办,出台更加详细具体、切合专业实际的评审条件。此通知从发布之日起实施,此前与本通知不相一致的文件规定,以本通知为准。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三日
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78号文件)
之一章 总 则
之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工程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人才的合理交流,鼓励他们在推进技术进步,振兴经济,实现四化中作出贡献,根据 *** 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关于改革职称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报告》和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 工程技术职务(简称技术职务)是为生产建设、勘察设计、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技术管理等工作岗位上的工程技术人员设置的技术职务。
第三条 工程技术职务名称定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第四条 聘任或任命技术职务的主要依据是:担任技术职务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相应的业务知识与技术水平。并应具备相应的理工学科的学历和从事技术工作的资历。
第二章 任职基本条件
第五条 担任技术职务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拥护中国 *** 的领导,热爱祖国,积极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六条 担任技术员职务,应具备下例条件:
1.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2.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大学专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第七条 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2.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经考察合格,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二年以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四年以上。
第八条 担任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例条件:
1.具备下列部门之一的条件
(1)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①基本掌握现代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的 *** ,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
②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③有一定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技术经济效益。
④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研究,设计部门
①有独立承担较复杂项目的研究、设计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②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③有一定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工作的实践经验,能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在提高研究、设计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④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获得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二年左右;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
第九条 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下列部门之一的条件。
(1)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①具有解决在生产过程或综合技术管理中本专业领域重要技术问题的能力。
②有系统广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现代管理的发展趋势。
③有丰富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实践经验,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和社会、经济效益。
④能够指导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研究、设计部门
①具有独立承担重要研究课题或有主持和组织重大工程项目设计的能力,能解决本专业领域的关键性技术问题。
②有系统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③有丰富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实践经验,取得过具有实用价值或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研究、设计成果,或发表过有较高水平的技术著作、论文。
④能够指导工程师、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2.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师工作二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工程师工作五年以上。
第十条 担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的工程技术人员,应具有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技术开发、技术情报等工作的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应能比较熟练和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
第十一条 为了广开才路,不拘一格地选拔人才,对在生产、勘察、设计、研究和技术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工程技术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的限制,破格聘任或任命相应的技术职务。
第三章 职务设置和职责
第十二条 技术职务设置的原则、职务数额和各级职务的合理结构比例,要在批准的编制定员的基础上,根据部门任务的实际需要、国家规定的限额幅度和上级下达的工资增长指标确定,并制定出实施方案,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技术职务的结构比例,应随着技术、生产发展的需要,适时进行合理的调整。
第十三条 设置工程技术职务时,要根据生产、勘察、设计、研究、技术管理等不同的工作岗位,制订各级职务职责,建立技术责任制或岗位责任制。职责范围应该包括:工作范围、任务、权限、完成任务的要求和必须履行的责任,义务等。职责要符合实际,明确具体,便于执行和检查。
第四章 任职资格评审
第十四条 聘任或任命技术职务,一般由单位行政领导或同行专家在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中提名推荐,工程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简称评审委员会)根据任职条件和岗位职责要求对推荐的人员进行评议审定,提出具备任职条件的人员名单,单位行政领导必须在经过相应的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的符合相应任职条件的技术人员中,按照限额进行聘任或任命。
第十五条 评审委员会是评议、审定工程技术人员任职条件的组织,其委员应由同行技术专家和担任较高技术职务的、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工程技术人员组成,经单位领导或上级主管机关批准。评审委员会应以民主的程序进行工作,在评审工程技术人员任职条件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到会,经评审委员会全体委员的半数以上讨论通过,方能确认有效。评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科学地评价被推荐的工程技术人员,审定任职条件,准确地写出考核评语。
第十六条 各地区和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分别建立高级、中级、初级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
高级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一般应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组建,也可以授权确实具备评审条件的所属单位直接组建,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其委员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是知名技术专家或担任高级技术职务的人员,并注意吸收一定数量的技术水平较高的中青年工程技术人员参加。
第五章 聘任与任命
第十七条 实行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后,各级国家机关的技术职务实行任命制,实行任命制的部门,应按干部管理权限,由行政领导向被任命的技术人员颁发任命书。
事业单位的技术职务一般实行聘任制。三线、边远地区和不具备聘任条件的事业单位也可以实行任命制,但应创造条件逐步实行聘任制。实行聘任制的单位,行政领导应向被聘任的技术人员颁发聘书,双方签订聘约。
实行技术职务聘任制和任命制,每一任期一般不超过五年。在任职期满前三个月至六个月,单位行政领导要根据任务需要和技术人员在任职期间的实绩,提出连聘(连任)或解聘(免任)的意见,并通知本人。
第十八条 聘任或任命单位,对受聘或被任命的技术人员,在任职期间的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等,应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考核结果记入考绩档案,作为提职、调薪、奖惩和能否连聘或连任职务的依据。
第十九条 实行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后,对暂时未被聘任的技术人员,原单位要继续关心,区别情况,妥善安排。本单位安排有困难的,要鼓励他们到更需要或更能发挥作用的单位去任职。待聘人员应积极应聘到其他单位工作,原单位要积极帮助联系,提供应聘方便。待聘人员在尚未应聘到其他单位工作以前,应做好原单位所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第二十条 实行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时,应坚决执行国务院有关干部离休、退休的规定。在这次技术职务聘任中,达到规定离休、退休年龄的技术人员,凡符合高—级技术职务聘任条件的,先经过任职资格评审,确定相应技术职务后,再办理离休、退休手续。
第二十一条 工程技术人员在担任技术职务的任职期限内,按照有关的工资规定,领取相应的技术职务工资。
第二十二条 聘任或任命各级技术职务的批准权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确定。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实行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是对技术人员管理工作的一项重大改革。各级党政领导和科技干部管理部门,要认真掌握政策,注意维护聘任或任命单位和工程技术人员双方的权益。对利用聘任或任命之机打击迫害工程技术人员的,或伪造学历、资历,谎报成果,骗取技术职务的,应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企业单位也应参照上述规定,结合企业特点逐步实行。
第二十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订实施细则,报国家经委备案。
中国人民 *** 系统的实施细则,由总政治部制订,并抄送国家经委。
第二十六条 本条例由国家经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条例自批准之日起实行。
高等学校教师系列讲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问题
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之一章 总 则
之一条 为加快建设一支适应素质教育和创新人才培养的高等学校教师队伍,根据《教师法》和《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第二条 在国家全面实行教师资格制度的情况下,申报评审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获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第三条 教师职务评审要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考核、择优提升”的原则,在坚持政治标准的条件下,把思想品行、工作态度、学术水平、工作能力、工作实绩作为评审的依据,以确保评审质量。
第四条 根据我省高等学校所承担国家教学科研任务的不同,可划分为:一,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学校。此类学校除承担国家培养高层次人才任务外,还承担国家科研任务,属教学科研型大学;二,普通本科院校。此类学校主要承担培养高层次人才的任务,又承担部分科研任务,属以教学为主的学校;三,普通专科学校、高职学院、成人高等学校。我省高等学校类型多样,所承担教学、科研任务不同,在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中实行分类评审,能更切合学校的实际,发挥各自的优势,扬长避短,为西部大开发培养更多合格人才。
第五条 对教学科研型大学,在坚持教学科研“双高”情况下,鼓励教师进行科学研究和科技推广,强调科研成果对于促进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方面的作用;对以教学为主的院校,应把教学工作放在之一位,同时兼顾科研的原则;对普通专科学校、高职学院、成人高等学校,应以教学为主,重点考察其教学方面的突出成绩,鼓励广大教师将主要精力投入到教学工作中。
第二章 评审条件
第六条 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 *** 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 *** 理论和“ *** ”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能全面履行现职职责,理论联系实际,学风端正,团结协作,积极承担工作任务。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第七条 业务条件
一、晋升助教的条件
1、具有学士学位,参加青年教师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经过一年以上助教岗位试用,经考核,表明能胜任和履行助教职责。
2、具有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证书,经半年考察,表明能胜任助教职责。
二、晋升讲师的条件
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任助教职务以来各年度考核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
1、学历及任职年限
具有学士学位,受聘助教职务4年以上,并在任职期间参加高等学校助教进修班学习,取得结业证书;或进修本学科或相近学科硕士研究生6门学位课程,成绩合格。对在公共课或基础课任教,获得校级以上(含)奖励者,可不要求参加高等学校助教进修班学习或进修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
具有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受聘助教职务3年以上;具有硕士学位,受聘助教职务2年以上。并应参加过教师岗前培训,且取得合格证书。对获得上述3种学历(证书)之前已在高等学校受聘助教职务且各年度考核合格者,其获得学位或学历(证书)之前的助教任职时间可按两年折1年计算。
具有博士学位,经考核表明能胜任讲师职责,自受聘为教师之日起认定其讲师任职资格。对未参加青年教师岗前培训的,应参加青年教师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2、教学业务能力
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系统讲授过1门课程,经考核合格。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120计划学时以上(公共课160计划学时;专业课120计划学时;音乐、美术院校和其他院校的音乐、美术专业教师还要按文化部的规定完成相应的工作量)。
3、科学研究能力
积极参加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或技术创新,公开发表过2篇以上与从事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三、晋升副教授、教授条件
必须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A级考试(从事外语教学的,必须参加本专业以外的职称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申请教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凡在晋升副教授时参加过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且成绩合格,在申请晋升教授职务任职资格时可不再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其中必须有两次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或申报当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如果申报当年学校没有进行考核的,申报前一年考核结果必须为优秀)。
(一)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学校
1、晋升副教授条件
(1)学历及任职年限
具有博士学位,受聘讲师职务2年以上;具有硕士学位,受聘讲师职务5年以上;具有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受聘讲师职务6年以上;具有学士学位,受聘讲师职务7年以上。
(2)教学水平
受聘讲师以来,主讲过1门以上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以科研为主者1门,以教学为主者2门), 在教学中能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改革教学 *** ,教学效果优良。对以教学为主的教师,进行了一门专业课程的教学改革,其中更新教学内容在1/3以上,或按计划开新课一门,成效显著,可视为完成2门课程的讲授任务。
指导或协助指导过新教师、进修人员或硕士研究生,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的能力。
(3)工作业绩及学术水平
受聘讲师以来,积极承担学校教学、科研和实验室建设任务。具有系统而扎实的理论基础和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已形成稳定的研究方向,能及时把握本研究领域的国内外发展动态。任期内取得下列业绩:
① 以教学为主的教师,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180计划学时以上。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论文5篇(本人为之一作者,下同);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论文3篇,并撰写10万字以上的公开出版的专著(译著,下同)或教材。同时获得校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1项(校级一等奖前两名、二等奖之一名;省部级二等奖前两名、一等奖前三名;国家奖获奖证书持有者);或校级以上优秀教师;或校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艺术、体育专业教师参加专业比赛的作品(成绩)获得省级以上奖励亦按此对待);或主持并完成一项纵向科研项目或横向科研项目(工科5万元以上)。
② 以科研为主的教师,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80计划学时以上,主持并完成科研或技术开发课题1项以上(含),到款经费10万元以上(其中文理科3万元)。同时取得下列科研成果:
a、主要从事基础研究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论文6篇(其中1篇被SCI、EI、ISTP收录或被人大复印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新华文摘全文收录;或在中国社会科学全文发表);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论文4篇(其中1篇被SCI、EI、ISTP收录或被人大复印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新华文摘全文收录;或在中国社会科学全文发表),并撰写10万字以上的公开出版的专著或教材。
b、主要从事应用研究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论文5篇;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论文3篇,并撰写8万字以上公开出版的专著。同时完成地市(厅、局)级及以上 *** 部门下达的纵向课题1项(本人为主要完成人),已通过鉴定或验收;或获省部级及以上 *** 部门科技奖1项(本人为主要完成人);或获地市(厅、局)级及以上 *** 部门科技奖(三等及以上)或厅(局)级科技成果奖(二等及以上)2项,其中1项排序为前两名;或主持完成横向课题1项以上,到款经费30万元以上;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一项。
2、晋升教授条件
(1)学历及任职年限
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受聘副教授职务5年以上;具有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受聘副教授职务6年以上;具有学士学位,受聘副教授职务7年以上。
(2)教学水平
受聘副教授以来,主讲过2门以上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以科研为主者2门,以教学为主者3门),且每门课程讲授两遍以上。对以教学为主的教师,进行了一门专业课程的教学改革,其中更新教学内容在1/3以上;或按计划开新课一门,成效显著,可视为完成2门课程的讲授任务。
指导或协助指导青年教师或硕士研究生两届,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的能力。
(3)工作业绩及学术水平
受聘副教授以来,积极承担学校的教学、科研和实验室建设任务,积极参与学科建设,具有系统而扎实的理论基础和渊博的专业知识,在丰富的学术实践基础上形成了稳定的研究方向,能及时把握本研究领域的国内外发展动态。在任期内取得下列业绩:
① 以教学为主的教师,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180计划学时以上。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论文7篇(本人为之一作者,下同);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论文5篇,并撰写15万字以上公开出版的专著(译著,下同)或教材。并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1项(省部级二等奖前两名、一等奖前三名、特等奖前五名;国家奖获奖证书持有者);或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师;或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艺术、体育专业教师参加专业比赛的作品(成绩)获得省级以上奖励亦按此对待);或主持并完成省部级及以上 *** 部门下达的研究课题,经费10万元以上(基础课、公共课类教师所主持的课题经费不限数额);或主持并完成横向课题两项以上,到款经费20万元以上。
② 以科研为主的教师,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80计划学时以上,主持并完成纵向科研或技术开发课题1项以上(含),到款经费15万元以上(其中文理科6万元)。同时取得下列科研成果:
a、主要从事基础研究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论文8篇(其中2篇被SCI、EI、ISTP收录或被人大复印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新华文摘全文收录;或在中国社会科学全文发表);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论文6篇(其中1篇被SCI、EI、ISTP收录或人大复印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新华文摘全文收录;或在中国社会科学全文发表),并撰写20万字以上的公开出版的专著或教材。
b、主要从事应用研究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论文6篇;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论文4篇,并撰写10万字以上公开出版的专著。同时主持并完成省部级及以上 *** 部门下达的纵向课题1项,已通过鉴定或验收;或获省部级及以上 *** 部门科技奖1项(国家级奖前六名;省部级奖三等奖前两名、二等奖前三名、一等奖前五名);或主持完成横向课题2项以上,到款经费40万元以上;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一项。
(二)普通本科院校
1、晋升副教授条件
(1)学历及任职年限
具有博士学位,受聘讲师职务2年以上;具有硕士学位,受聘讲师职务5年以上;具有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受聘讲师职务6年以上;具有学士学位,受聘讲师职务7年以上。
(2)教学水平
受聘讲师以来,主讲过1门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以科研为主者1门,以教学为主者2门)。在教学中能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改革教学 *** ,教学效果优良。对以教学为主的教师,进行了一门专业课程的教学改革,其中更新教学内容在1/3以上;或按计划开新课一门,成效显著,可视为完成2门课程的讲授任务。
指导或协助指导过新教师、进修人员或硕士研究生,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的能力。
(3)工作业绩及学术水平
受聘讲师以来,积极承担学校教学、科研和实验室建设任务。具有系统而扎实的理论基础和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已初步形成稳定的研究方向,能及时把握本研究领域的国内外发展动态。任期内取得下列业绩:
①以教学为主的教师,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200计划学时以上。对教育理论、教学 *** 有较深入的研究,公开发表教学、科研论文5篇(本人为之一作者,下同),其中核心期刊2篇;或公开发表教学、科研论文3篇(其中核心期刊1篇),并撰写8万字以上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或教材。
②以科研为主的教师,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80计划学时以上,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科研或技术开发课题1项以上(含),项目到款经费5万元以上。同时取得下列科研成果:
a、主要从事基础研究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论文6篇;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论文4篇,并撰写10万字以上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或教材。(陕南陕北院校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论文4篇;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论文2篇,并撰写8万字以上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或教材)。
b、主要从事应用研究者,公开发表教学、科研论文5篇(其中核心期刊2篇);或公开发表教学、科研论文3篇(其中核心期刊1篇),并撰写8万字以上的公开出版发行著作或教材。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完成地市级及以上 *** 部门下达的纵向课题1项(本人为主要完成人),已通过鉴定或验收;或主持完成横向课题1项以上,到款经费20万元以上(文理科5万元以上);或获市(厅、局)级及以上 *** 部门科技奖三等奖前两名、二等奖前三名、一等奖前五名;或获省部级三等奖前三名、二等奖前四名、一等奖前五名;或国家奖获奖证书持有者;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
2、晋升教授条件
(1)学历及任职年限
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受聘副教授职务5年以上;具有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受聘副教授职务6年以上;具有学士学位,受聘副教授职务7年以上。
(2)教学水平
受聘副教授以来,主讲过2门以上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以科研为主者2门,以教学为主者3门),且每门课程讲授两遍以上。对以教学为主的教师,进行了一门专业课程的教学改革,其中更新教学内容在1/3以上;或按计划开新课一门,成效显著,可视为完成2门课程的讲授任务。
指导或协助指导青年教师或硕士研究生一届,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的能力。
(3)工作业绩及学术水平
受聘副教授以来,积极承担学校的教学、科研和实验室建设任务,积极参与学科建设,具有系统而扎实的理论基础和渊博的专业知识,在丰富的学术实践基础上形成了稳定的研究方向,能及时把握本研究领域的国内外发展动态。在任期内取得下列业绩:
①以教学为主的教师,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200计划学时以上,教学效果优良,并公开发表教学、科研论文5篇(本人为之一作者,下同),其中核心期刊3篇;或公开发表教学、科研论文3篇(其中核心期刊2篇),并撰写15万字以上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或教材。同时主持并完成过纵项研究课题,经费5万元以上(基础课、公共课类教师所主持课题经费不限数额。陕南陕北院校教师主持过2项地市级 *** 部门下达的研究课题或主要参加省级及以上 *** 部门下达的研究课题,经费不限);或横向课题2项以上,到款经费10万元以上(文理科3万元);或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1项;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艺术、体育专业教师参加专业比赛的作品(成绩)获得省级以上奖励亦按此对待)。
②以科研为主的教师,任现职以来年均教学工作量在80计划学时以上,主持并完成科研或技术开发课题1项以上,到款经费10万元以上(文理科4万元);或横向课题2项以上,到款经费15万元以上。同时取得下列科研成果:
a、从事基础研究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6篇,并公开出版发行10万字以上学术著作或教材;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4篇,并公开出版发行15万字以上专著或教材(陕南陕北院校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论文5篇;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教学、科研论文3篇,并撰写8万字以上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或教材)。
b、主要从事应用研究者,公开发表教学、科研论文6篇(其中核心期刊3篇);或公开发表教学、科研论文4篇(其中核心期刊2篇),并撰写8万字以上的公开出版发行著作或教材。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完成省部级及以上 *** 部门下达的纵向课题1项(本人为主要完成人),已通过鉴定或验收;或主持完成横向课题2项以上,到款经费30万元以上(文理科7万元以上);或获省部级以上 *** 部门科技奖三等奖前两名、二等奖前三名、一等奖前五名;或国家奖获奖证书持有者;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
(三)普通专科学校、高职学院、成人高等学校
1、晋升副教授条件
(1)学历及任职年限
具有博士学位,受聘讲师职务2年以上;具有硕士学位,受聘讲师职务5年以上;具有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受聘讲师职务6年以上;具有学士学位,受聘讲师职务7年以上。
(2)教学水平
受聘讲师以来,主讲过2门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且每门课程讲授两遍以上。进行了一门专业课程的教学改革,其中更新教学内容在1/3以上;或按计划开新课一门,成效显著者,可视为完成2门课程的讲授任务。对于高职学院、成人高校的教师,受聘讲师期间担任过一门实践课的讲授任务,具有熟练的动手能力,教学效果良好。
指导或协助指导过新教师、进修人员。
(3)工作业绩及学术水平
受聘讲师以来,注重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教风端正;积极承担学校及所在基层组织安排的教学、科研和实验室建设任务,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240计划学时以上,且教学效果优良。在教学中能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改革教学 *** 。并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①对教育理论、教学 *** 有较深入的研究。公开发表教学、科研论文5篇(本人为之一作者,下同),其中核心期刊1篇;或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篇,并撰写8万字以上的公开出版发行专著或教材。
②获得省部级及以上 *** 部门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前5位)或二等奖2项(前3位)。
③任现职以来获得省部级青年教师讲课比赛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
④任现职以来获得省部级优秀教师荣誉称号1次。
⑤对从事科研工作的教师,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的教学工作量在120计划学时以上,主持并完成相关领域科研或技术开发课题,到款经费5万元以上,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
2、晋升教授条件
(1)学历及任职年限
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受聘副教授职务5年以上;具有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受聘副教授职务6年以上;具有学士学位,受聘副教授职务7年以上。
(2)教学水平
受聘副教授以来,主讲过3门专业课或(和)专业基础课(其中,对于高职学院、成人高校的教师,要求担任一门实践课的教学任务),每门课程讲授两遍以上(对成功地进行了一门专业课程的教学改革,其中更新教学内容在1/3以上;或按计划开新课一门,成效显著,可视为完成2门课程的讲授任务)。
(3)工作业绩及学术水平
受聘副教授以来,注重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教风端正;积极承担学校的教学、科研和实验室建设任务,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240计划学时以上,教学效果优良。在教学中能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改革教学 *** ,并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①对教育理论、教学 *** 有较深入的研究,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教学、科研论文5篇(本人为之一作者,下同),其中核心期刊2篇;或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教学、科研论文3篇(其中核心期刊1篇),并撰写15万字以上公开出版发行专著或教材。
②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前三名)或二等奖2项(前二名)。
③任现职以来获得省部级优秀教师荣誉称号2次或国家级优秀教师。
④对从事科研工作的教师,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的教学工作量在120计划学时以上,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5篇,主持并完成相关领域科研或技术开发课题,到款经费10万元以上。
第八条 各院校要严格教学水平和质量考核,考核过程中都要结合自己的特点制定操作性较强的考核办法。主要考核内容:是否吸收了本学科领域最新成果及进展;批改作业的质量和数量;指导实验实习及批改实验实习报告的质量和数量;考核担任授课的门数和教学时数情况。
第九条 评审各级教师职务时,对任现职期间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而获得省级及以上 *** 表彰或奖励者,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晋升。
第十条 对于“双肩挑”教师,在管理岗位上公开发表的论文,与教学、科研论文同样对待;对其教学工作量进行减免:担任正处级职务的教师在任职期间年均教学工作量减免相应职务的1/2,副处级减免1/3,教研室主任减免20计划学时,教研室副主任、支部书记减免15计划学时。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 *** 教师,其年均教学工作量应达到80计划学时,不再予以减免。
第十一条 在教书育人、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成果转化等方面成绩卓著,达到《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破格晋升副教授、教授职务试行办法》规定条件的教师,予以破格晋升相应技术职称。
第十二条 凡经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未获通过人员第二年不能申请职称评审。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三年内不能申请职称评审:
1、拒绝承担教学、科研任务;或不能保质保量履行现岗位职责,严重失职屡出事故又无改进的;
2、弄虚作假、谎报学历或工作业绩;或剽窃他人成果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罚的。
第三章 评 审
第十四条 学校成立15-25人的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本校各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成员要尽量涵盖学校大部分学科,由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及业务素质、学术造诣高、作风正派、在群众中具有较高威信的教授担任,如果学校教授人数不足时,可选用部分副教授人员,但学校评委会委员中,具有教授职务的人员应占2/3以上。每届评委会任期一般为3年。评审工作要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各校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应报省教育厅审批。
第十五条 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一般程序
1、教师本人根据其任职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及本人条件,提出申请,经初审合格,填写《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提交能够反映其政治表现、品德修养、教学质量、学术水平及履行现职以来的业绩等方面的材料,并利用3-5天时间在全校范围内集中公示。
2、对经过公示后无异议的申报材料,学校召开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根据本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和申请人的条件对其思想素质、政治表现和工作业绩进行认真、全面的考核。其中思想政治方面主要考核政治态度、工作态度、职业道德、教书育人、社会服务等。业务水平方面主要考核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实际技能以及与教学和科研有关的各种能力。工作实绩方面主要考核完成教学工作情况、科研成果、编写教材、著书、解决生产实际问题等。对教学成绩的考核,实行教学效果一票否决制;对科研成果的考核应注重应用效益和实际效果。评审结果上报省高评会前必须公示,广泛听取意见,增加评审工作的透明度。
3、助教任职资格由学校人事部门会同基层单位根据本人表现考察确定。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学校或经省教育厅授权的高等学校讲师任职资格由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副教授、教授任职资格由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后报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对具有副教授、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权的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上有关规定进行评审,不得私自扩大评审范围、用权范围和降低评审条件。凡按规定要报省上评审的学科,应继续报省上评审。由学校评审的人员要及时将评审结果报省教育厅备案,以便监督检查评审权使用情况。
第十六条 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召开的评审会议,全体成员2/3以上出席,评审结果方为有效。评审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经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同意票数超过出席会议成员人数的2/3方为通过。未出席评审会的委员不得委托他人投票或预先投票或补充投票。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教育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由省职改办批准。
第十八条 教育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结果,经教育厅审核后,报省职改办审批,审批工作结束后,由各学校统一办理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
第十九条 各级评审组织成员须遵守评审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对不遵守评审纪律的成员,取消其资格。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以前文件规定与本《实施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实施办法》由省职改办、省教育厅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2022陕西省中小学职称评审免试条件
2022陕西省中小学职称评审免试条件:在教师岗位工作满5年的,由学校出具证明,可以免面试。
2019年教师职称评定标准
2015中小学教师职称统一为三级
8月26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为基础教育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会议决定,将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在全国全面推开:
一、是将分设的中学、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统一为初、中、高级。
二、是修订评价标准,注重师德、实绩和实践经历,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倾向,并对农村和边远地区教师倾斜。
三、是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评价机制,并公示结果、接受监督。
四、是坚持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相结合,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2015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相关细则
健全制度体系
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将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统一后职称(职务)等级和名称为: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小学小中高)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
按照国家新制定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明年上半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将新出台我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重点是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原则,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 *** 、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切实改变以往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国家《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第二条规定,中小学教师评聘各级专业技术职务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明年新出台的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将注重教育教学一线任教的教师,对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已评聘相应岗位专业技术职务,长期未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即长期未履行《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件》所规定的岗位职责和义务的,今后将不再按专业技术岗位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和岗位等级。所以,提醒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双肩挑”人员(指兼有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工作的教师)和乡镇教办人员以及原专职从事行政管理工作已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人员,今后要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必须按《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应承担一门学科以上课程的教学任务。否则,将按职责分类规范聘任到管理人员岗位。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改革和创新评价办法。今后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将采取说课讲课、面试答辩,专家评议等多种评价方式。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设置范围: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省、地(市)、县教研室和校外教育机构。
附件:《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三、身心健康。
四、中小学教师评聘各级别职称(职务),除必须达到上述标准条件,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标准条件:
(一)正高级教师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之一线,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2.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
3.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 *** 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4.在指导、培养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二)高级教师
1.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
2.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3.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 *** 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4.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养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5.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
(三)一级教师
1.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有比较丰富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验,并较好地完成任务;
2.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 *** ,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有较好的专业知识技能,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开发学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学效果好;
3.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
4.在培养、指导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5.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四)二级教师
1.比较熟练地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 *** ,能够胜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教育效果较好;
2.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具有所教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教材、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教学效果较好;
3.掌握教育教学研究 *** ,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
4.具备硕士学位;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期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三级教师岗位任教3年以上。
(五)三级教师
1.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 *** ,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
2.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能够完成所教学科的教学工作;
3.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本文来源与 ***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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