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省份明确证书直接对应职称!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的文件精神,各省委办公厅省 *** 办公厅结合省内实际情况,对部分职业领域建立职称与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有关事项进行了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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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 四川、福建、河南、黑龙江、湖北、安徽、江苏、浙江、陕西、海南、广西 等省份已经明确了对应职称资格,并可作为申报高级职称的条件。
附件: 国家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表
(以上列表为所有省份汇总,具体省份请官网查看)
江苏
一、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目录》表所列26项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才,其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
二、国务院清理规范有关职业资格前已取得质量、企业法律顾问、广告、价格鉴证师、招标师、物业管理师、管理咨询师等7项职业资格,原有职业资格继续有效,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中有明确规定的,对应相应系列层级的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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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图列表为易忽视的部分职业资格:
浙江省
一、在保持初级、中级、高级工程师三个等级基础上,增设正高级工程师,相关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要以培养和造就“行业大家”为导向,坚持以用为本,把品德放在评价的首位,根据行业属性和岗位特点,以反映技术水平、能力贡献、岗位履职为重点,制定更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正高级工程师评价标准。
二、各级别工程师名称依次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初级);工程师(中级);高级工程师(副高级);正高级工程师(正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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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
一、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13项准入类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两者享有同等效力。
二、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卫生技术、经济、统计、会计(审计)、通信、计算机软件、出版、翻译、船舶等9项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职业资格按现行国家职业资格制度和职称制度有关规定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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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
一、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中明确规定,取得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药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验船师、注册计量师、注册测绘师、注册消防工程师、护士执业资格、医师执业资格等12项准入类职业资格(见附件)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和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二、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工程技术职务。其中,对于取得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建筑师或一级建造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工程师职务;对于取得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建筑师或二级建造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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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
一、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药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验船师、注册计量师、注册测绘师、注册会计师、注册消防工程师、护士执业资格、医师执业资格等13项准入类职业资格(见附件)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和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二、根据我省实际,结合行业队伍发展需要,取得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等10项准入类职业资格(见附件)的人员,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条件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工程技术职务。其中,对于取得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建筑师或一级建造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工程师职务;对于取得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建筑师或二级建造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职务。
三、取得出版、计算机软考、环境影响评价工程、通信、机动车检测维修、社会工作者、银行业、资产评估、房地产经纪、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咨询(投资)、土地登记 *** 、税务、会计、审计、统计、经济、卫生、翻译等19项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见附件)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和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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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
一、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中有明确规定,取得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药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验船师、注册计量师、注册测绘师、注册消防工程师、护士执业资格、医师执业资格等12项准入类职业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和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二、其中,对取得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建筑师、一级建造师或一级造价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工程师职务;对于取得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建筑师、二级建造师或二级造价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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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
一、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用人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岗位任职条件和程序聘任其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人员可据此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二、对应认定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所列明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在与职称密切相关的职业领域规范开展,并及时跟进国家目录及相关政策调整实行动态管理。
三、对应认定工作不需事先办理及补发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在竞聘专业技术职务或申报高一级职称时,可直接出具职业资格证书,与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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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
一、对于取得的房地产估价师等25项准入类职业资格和出版等9项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视同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二、对于已经取消的质量等部分职业资格,原有资格继续有效,仍可视为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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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
一、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中有明确规定的,对于取得房地产估价师等准入类职业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二、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中有明确规定的,对于取得出版等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三、对于取得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等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相应的工程技术职务。其中,对于取得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建筑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工程师职务;对于取得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二级建筑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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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
一、根据人社部和相关国家部委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与职称有对应关系的职业资格,即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可作为单位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无需重新换发职称资格证书。
二、对目前国家已取消的职业资格,原取得的职业资格可继续作为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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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
一、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中有明确规定的,对于取得房地产估价师等准入类职业资格的人员,以及取得出版等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进行聘任,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二、对于国务院已取消的企业法律顾问等部分职业资格,按照原文件规定存在职称与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原来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依然有效,用人单位亦可根据岗位需要进行聘任,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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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
一、按照国家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取得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药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验船师、注册计量师、注册测绘师、注册消防工程师、护士执业资格、医师资格等12项准入类职业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同时根据我区实际,结合行业队伍发展需要,取得执业兽医、注册会计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等12项准入类职业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二、按照国家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取得出版、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环境影响评价工程、通信、机动车检测维修、社会工作者、银行业、资产评估、房地产经纪、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咨询(投资)、土地登记 *** 、税务、会计、审计、统计、经济、卫生、翻译等19项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三、对国务院清理规范有关职业资格前已取得质量、企业法律顾问、国际商务、广告、价格鉴证、招标、物业管理、管理咨询等这8项资格证书的人员,明确其仍具备合法资格,在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中有明确规定的,原有职业资格可继续作为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保持政策的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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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取消了正高级职称了吗
取消了。陕西省直接取消了正高职称的评定以及减少乡村教师的论文数量和参赛奖项等。高级别是一种待遇的级别,在每一个领域内都有一套级别职称的称呼。“正高”职称主要包括:教授级高工、研究员、主任医师、正高级会计师、教授、正高级教师、研究馆员、编审、高级记者、高级编辑、一级律师及公证员等。在影响升职、工资评定的各种因素中,正高职称往往具有很大的权重。
2022年陕西省技工院校正高级职称的比例是多少?
2022年陕西省技工院校正高级职称的比例是10%。根据相关信息显示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教师占82%以上,双师型教师占45%。操作技能高级工占10%,大学本科学历占90%,硕士研究生占12%。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现行高级岗位结构比例标准基础上提高8%左右、正高级岗位按5%核定高校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在现有基础上提高5%左右,并将职称评审权全部下放到高校。正高级岗位比例5%再提高5%也就是10%。
汉中市教育局关于2o15年教师职称晋级通知
目前只出了关于2014年的,可以作为参考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教育局,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省级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各高等学校:
按照全省2014年职称改革工作部署,现将本年度高等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省直部门所属中小学(含幼儿园及特殊教育机构)教师、教育系统工程技术人员、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做好评议推荐工作。
一、申报人员范围及基本要求
(一)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具备相应系列职称晋升条件(其中任现职年限计算至2014年12月31日,各类业绩成果及对应支撑材料为任现职以来至2014年10月31日间取得),在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范围内的在岗在职人员,可按程序申请晋升或转评。
(二)取得符合规定的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和在有效期内的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有效期自证书签发之月计算至满年满月止);符合免试条件人员,须提交相应的免试审批表和免试条件证明。
(三)完成2014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任务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各系列职称评审条件、论文论著成果数量核算 *** 、核心期刊或中小学学术报刊范围、科研项目成果定义及材料、民办高等学校及“独立学院”教师职称晋升要求、评审学科设置、单位推荐评审过程中的公示及答辩工作要求、评审收费标准、单位岗位设置情况或委托评审函要求、申报人报批表及数据、自主审定职称结果备案、《评审表》适用范围及 *** 要求等继续执行《关于2013年度教师、工程及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陕职改办字〔2013〕129号)相应规定。
三、对于中等职业学校升格或合并重组为高等学校后,其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继续任教的原专任教师,可申请同级转换为高等学校教师系列职称;原任高级讲师人员转换为副教授后,要实际任职至少满3年,并同时具备规定的其他条件方可申请晋升教授职务。
四、为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对专职学生思想政治辅导员申请晋升思政类学科教师职称的,实行单独划块评审:其完成学生工作主管部门正式立项的理论研究任务、获得的本岗位相关荣誉奖励视同专任教师同级次业绩成果;教学工作量核算由各院校根据学生工作主管部门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实际自主实施。
五、除具有相关评审权的高等学校可自主审定其本校教师职称外,全省高等学校教师的中、高级职称(讲师、副教授、教授)晋升统一由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设在省教育厅)负责评审,其余未经授权评审的高等学校教师系列职称不予认可。
六、评审材料由各单位职称工作部门负责统一报送(未注明数量要求的只需报送1份即可),包括:
(一)单位推荐材料。
1.2014年评审推荐工作报告文件。
2.《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表》或委托评审函。
3.《自有职称评审权通过结果备案名册》。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报批表》一式三份及对应的电子数据库文件。
5. 申报人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免试申请表和相关支撑材料。
(二)申报人个人材料。
包括按照《评审材料电子化规范要求》 *** 的pdf格式参评材料文档和资质类文件纸质复印件(与个人电子化资质类文件材料一一对应,并经单位盖鲜章审核确认);除将规定份数的评审表使用燕尾夹独立装夹外,还应将资质类文件纸质复印件装订后放入1个档案袋(档案袋封面及其两侧、底部粘贴申报人个人信息条)。
申报人须将各大类业绩成果内容按体现本人水平的重要程度从前到后分别进行排序;专著须提交之一次印刷本。
对于申报人是否具有相应成果的合法知识产权、期刊是否正刊及其收录检索状态、论著是否合法出版物等的认证工作,由所在单位负责审查确认,并将相关检索检测证明材料由单位签署审核意见盖鲜章后纳入电子化材料随同提交:
1.期刊检测材料为中国知网()数据库同期次正刊检索比对页面打印件或由期刊主办单位出具并经其属地新闻出版管理机关核实的论文发表书面证明。
2.论著检测材料为国家新闻出版机关图书CIP数据核字号查询数据库检索页面打印件,图书版次年份数据与CIP年份数据应一致;如申报人非论著之一主编(作)者的,还须同时提供经核实后的该著作之一主编(作)者签署的撰写任务书面证明(注明之一主编(作)者的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
3.期刊被检索、收录的证明文件由教育部批准的科技查新工作站出具并注明其查询经办人和审核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
七、申报人各项评审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电子化材料及纸质复印件与其原件材料的一致性由所在单位负责审查确认,出现审查失误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该单位以后的职称评审权和评议推荐权。
八、各单位在评审推荐过程中,凡遇有特殊问题需要研究处理的,要采用“一事一文”的形式,于10月 31日前正式报告省教育厅职改办,其他形式不予受理。
为什么2021年度陕西省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推迟
,由于疫情原因。
2021年副高级职称评审计划在2022年一月进行面试答辩,由于疫情原因副高级职称评审面试答辩时间往后推迟了,一直到2022年三月十二,三月十三日才面试答辩,等到面试答辩结束还需要评审小组进行网上审查方能出来结果。
2022年陕西省高级职称评审暂停了没
2022年陕西省高级职称评审没有暂停。根据查询相关资料信息显示陕西省取消高级职称了,因疫情原因陕西省取消高级职称了,2022年陕西省高级职称评审推迟了,并没有暂停。陕西省高级职称由主管单位委托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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