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公需课?

① 2017枣庄专业技术人员公需课答案,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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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其他的各地的都有。

② 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有哪些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必修课程为《专业技术人员情绪管理与职场减压》(24学时)(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主编:常桦)

③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是每个人必须报的吗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是必须报的。

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版遍掌握的法权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 *** 等专业知识。

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遵守有关学习纪律和管理制度,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专业技术人员承担全部或者大部分继续教育费用的,用人单位不得指定继续教育机构。

(3)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公需课扩展阅读

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专业技术人员通过下列方式参加继续教育的,计入本人当年继续教育学时:

1、参加培训班、研修班或者进修班学习。

2、参加相关的继续教育实践活动。

3、参加远程教育。

4、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等活动。

5、符合规定的其他方式。

④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程是什么意思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程公需科目是指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掌握的政策法律法规、基本理论、技术、信息等方面的知识。公需科目由省人民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政部门、行业组织确定,县级以上人民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不同于岗位培训,也不同于学历教育,它是指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更新、补充、拓展和提高的一种追加教育,其主要任务是使专业技术人员结合本职工作不断学习新理论、新技术、新 *** 、新技能、新信息、新知识,改善知识结构,提高创新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考试可找詹县军老师。

根据《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和《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国人部发〔2007〕96号)、现在各省市都在进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并列入评职称的硬性条件了,所以每年的培训还是需要完成的。

⑤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是选专业课还是公需课啊

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25号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已经2015年8月3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70次部务会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部长 尹蔚民

2015年8月13日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之一章 总 则

之一条 为了规范继续教育活动,保障专业技术人员权益,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以下称继续教育),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继续教育应当以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为导向,以能力建设为核心,突出针对性、实用性和前瞻性,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讲求实效、培养与使用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

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适应岗位需要和职业发展的要求,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完善知识结构、增强创新能力、提高专业水平。

第五条 继续教育实行 *** 、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投入机制。

国家机关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所需经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障。企业、事业单位等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不断加大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经费的投入。

第六条 继续教育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的管理体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对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行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制定继续教育政策,编制继续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本地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行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

行业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本行业继续教育的规划、管理和实施工作。

第二章 内容和方式

第七条 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 *** 等专业知识。

第八条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专业技术人员通过下列方式参加继续教育的,计入本人当年继续教育学时:

(一)参加培训班、研修班或者进修班学习陕西高工职称公共课答案

(二)参加相关的继续教育实践活动;

(三)参加远程教育;

(四)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等活动;

(五)符合规定的其他方式。

继续教育方式和学时的具体认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制定。

第九条 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单位发展战略和岗位要求,组织开展继续教育活动或者参加本行业组织的继续教育活动,为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提供便利。

第十条 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岗位要求和职业发展需要,参加本单位组织的继续教育活动,也可以利用业余时间或者经用人单位同意利用工作时间,参加本单位组织之外的继续教育活动。

第十一条 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事有职业资格要求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参加继续教育活动提供保障。

第十二条 专业技术人员经用人单位同意,脱产或者半脱产参加继续教育活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与劳动者的约定,支付工资、福利等待遇。

用人单位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在工作时间之外参加继续教育活动的,双方应当约定费用分担方式和相关待遇。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可以与生产、教学、科研等单位联合开展继续教育活动,建立生产、教学、科研以及项目、资金、人才相结合的继续教育模式。

第十四条 国家通过实施重大人才工程和继续教育项目、区域人才特殊培养项目、对口支援等方式,对重点领域、特殊区域和关键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给予扶持。

第三章 组织管理和公共服务

第十五条 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遵守有关学习纪律和管理制度,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专业技术人员承担全部或者大部分继续教育费用的,用人单位不得指定继续教育机构。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使用、晋升相衔接的激励机制,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作为职业资格登记或者注册的必要条件的,从其规定。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继续教育登记管理制度,对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种类、内容、时间和考试考核结果等情况进行记录。

第十八条 依法成立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的培训机构等各类教育培训机构(以下称继续教育机构)可以面向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继续教育服务。

继续教育机构应当具备与继续教育目的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教材和人员,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 继续教育机构应当认真实施继续教育教学计划,向社会公开继续教育的范围、内容、收费项目及标准等情况,建立教学档案,根据考试考核结果如实出具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证明。

继续教育机构可以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远程教育,形成开放式的继续教育 *** ,为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员更新知识结构、提高能力素质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第二十条 继续教育机构应当按照专 *** 结合的原则,聘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理论水平高的业务骨干和专家学者,建设继续教育师资队伍。

第二十一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遴选培训质量高、社会效益好、在继续教育方面起引领和示范作用的继续教育机构,建设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可以结合实际,建设区域性、行业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第二十二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建立健全继续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搭建继续教育公共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发布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指南和专业科目指南。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根据专业技术人员不同岗位、类别和层次,加强课程和教材体系建设,推荐优秀课程和优秀教材,促进优质资源共享。

第二十三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直接举办继续教育活动的,应当突出公益性,不得收取费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委托继续教育机构举办继续教育活动的,应当依法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并与继续教育机构签订 *** 采购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等举办公益性继续教育活动。

第二十四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建立继续教育统计制度,对继续教育人数、时间、经费等基本情况进行常规统计和随机统计,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数据库。

第二十五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可以对继续教育效果实施评估,评估结果作为 *** 有关项目支持的重要参考。

第二十六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对用人单位、继续教育机构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五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二款、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专业技术人员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专业技术人员违反本规定第八条之一款、第十五条之一款规定,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继续教育或者在学习期间违反学习纪律和管理制度的,用人单位可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不予报销或者要求退还学习费用。

第二十九条 继续教育机构违反本规定第十九条之一款规定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第三十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继续教育管理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并按照管理权限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1995年11月1日原人事部发布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人核培发〔1995〕131号)同时废止。

⑥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程是什么意思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程公需科目是指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掌握的政策法律法规、基本理论、技术、信息等方面的知识。公需科目由省人民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政部门、行业组织确定,县级以上人民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不同于岗位培训,也不同于学历教育,它是指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更新、补充、拓展和提高的一种追加教育;

其主要任务是使专业技术人员结合本职工作不断学习新理论、新技术、新 *** 、新技能、新信息、新知识,改善知识结构,提高创新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考试可找詹县军老师。

(6)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公需课扩展阅读:

专业技术人员的 *** 与求职:

对于企业来说,技术人员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是企业成长壮大的立足之本,所以企业对其也是很重视的。因此,如何招到适合的专业技术人员也是各个公司HR面临的难题。而对于专业技术人员来说,专业技术人员有的受行业发展限制,类似岗位需求量不多,职位发布信息比较少,如何找到一个满意的工作也是难题。

为了解决这一难题,首先需要做的是扩大渠道,使 *** 信息和求职信息有效的匹配起来,具体可以通过一些具体的行业 *** 网站,技术专场 *** 会,熟人介绍,猎头服务,一览职通车等等。

⑦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公需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多少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一。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要求,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参加培训班、研修班或者进修班学习;参加远程教育;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等活动等均计入本人当年继续教育学时。

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岗位要求和职业发展需要,参加本单位组织的继续教育活动,也可以利用业余时间或者经用人单位同意利用工作时间,参加本单位组织之外的继续教育活动。

(7)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公需课扩展阅读:

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 *** 等专业知识。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专业技术人员通过下列方式参加继续教育的,计入本人当年继续教育学时:

(一)参加培训班、研修班或者进修班学习;

(二)参加相关的继续教育实践活动;

(三)参加远程教育;

(四)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等活动;

(五)符合规定的其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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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公务员考试答案在哪里看?

每年报考陕西省公务员考试的人有很多,每年的公务员考试真题是大家备考时重点关注的对象,历年笔试结束后试题答案也成为了考生们迫切了解的需求。下面上岸鸭小编带大家寻找历年陕西省公务员考试答案。点击领取省考备考资料

陕西公务员考试答案在哪里看

“陕西人事考试网”整理了历年陕西公务员考试行测申论真题及答案,方便考生及时对答案估分。需要说明的是,在考试结束后官网并不会公布真题及标准答案,因此真题及参考答案主要来自考生回忆分享、网站整理和老师审校。另外一些培训机构也整理了陕西省公务员考试的试题答案供考生们下载查看。

陕西省公务员考试成绩公布时间

每年陕西省公务员考试成绩公布时间都是不同的,笔试时间不同,加上2022年的陕西省公务员考试时间推迟,就更无法确定什么时候了。

陕西公务员考试成绩查询一般在陕西公务员笔试结束后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可以查询,根据往年的陕西公务员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18年笔试在4月份,笔试成绩在5月份公布;2019年笔试在4月份,笔试成绩在5月份公布;2020年笔试时间在7月份,笔试成绩在8月份公布;2021年笔试时间在3月份,笔试成绩在4月份公布。所以,笔试成绩一般都是在笔试结束之后一个月左右是公布成绩。

报考陕西省公务员考试的考生们可以参考去年的分数线进行比较,给自己确定一个合适的目标分数,争取上岸。公共科目全国各省的难度不一样,对应的更低合格分数线也就不一样。报考陕西省公务员考试的考生认真的把历年真题刷几遍总结,估计自己的水平能匹配什么分数,这样才不会好高骛远。

陕西公务员考试做多少题才能过

大多数人选择近三年的陕西省公务员考试真题进行练习,部分人甚至做五年内的题目。报考陕西省公务员考试的考生们会做大量的真题来训练,其实应对陕西省公务员考试固然要“题海战术”,但是每个人情况不同,不可生搬硬套,把握好自己的节奏即可。

过多的题目做不完并且繁琐,过少的题目质量不够。这时候考生们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衡量需要多少真题训练。陕西省公务员考试历年真题答案仅供考生做题时核对参考,除了一些固定的题目答案,其他的答案需要考生自行总结,不偏离题意即可。想要获取更多的陕西省省考信息,欢迎大家关注上岸鸭公考网领取资料!

2009年陕西省施工员考试答案

一、填空题(每题2分,共15题)

1、入场前必须经过公司、()和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答:项目部。

2、入场必须带()和安全帽。答:平安卡。

3、安全带的正确系挂 *** 是()。答:高挂低用。

4、砌块、小钢模及加工的成品、半成品码放高度不得超过()米。答:1.5米。

5、宿舍内不得使用()取暖。答:明火。

6、高处作业时手持工具和零星物料应放在()内。答:工具袋。

7、槽、坑、沟边()米范围内不得堆土,存放材料设备。答:1米。

8、使用蛙式打夯机时必须()人操作。 答:两人。

9、进行拆、搭金属构架作业时,人及物体与一般带电设备应保持不少于()米的安全距离。答:1.5米。

10、砌筑高度超过()米的墙体时,应搭设脚手架。答:1.2米。

11、墙体砌筑采用水泥砂浆时,水泥砂浆已经初凝,()再加水搅拌后继续使用。答:不可以。

12、高层建筑首层水平挑网宽度为6米,往上每隔四层水平挑网的宽度为()米。答:3米。

13、高处伐树枝时,作业人员()系挂安全带。答:必须。

14、拆墙时严禁挖、掏墙根,人工拆除墙体时()采用人工晃动的 *** 推倒墙体。答:不能。

15、氧气瓶与乙炔瓶的距离不得小于()米答:5米。

二、选择题(每题2分,共12题)

1、未煮熟的扁豆()吃1)不能2)可以答:不能。

2、油漆工作业场所()进行焊接和明火作业。 1)不得2)可以答:不得。

3、使用物料提升机运输混凝土时,()将头部或手部伸向吊笼的运行区域。1)不得2)可以 答:不得。

4、脚手架扫地杆与地面的距离不得大于()厘米。1)20厘米2)50厘米答:20厘米。

5、易挥发的油漆、稀料、汽油()装在密闭容器。1)应2)不应答:应。

6、喷浆机喷嘴堵塞疏通时()将喷嘴对着人员。1)不可以2)可以答:不可以。

7、人字梯顶部绞轴处()站人。1)不可以2)可以答:不可以。

8、人工上下传送钢筋()在同一垂直线上。1)不可以2)可以答:不可以。

9、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为保证安全,不得站在()上。1)钢筋骨架2)脚手架答:钢筋骨架。

10、浇捣框架结构梁柱混凝土时,作业人员()站在模板支撑上。1)不可以2)可以答:不可以。

11、用塔式起重机吊运混凝土时,四方形料斗必须设()个吊点。1)4个2)2个答:4个。

12、采用绝缘导线()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1)不可以2)可以答:不可以。

三、判断题(每题1分,共15题。正确的打√,不正确的打× )

1、大模板必须用索具固定,不得用铅丝固定。(√)

2、采用电动吊篮作业时,每个吊篮最多允许2人作业。(√)

3、遇有脚手架拉结点妨碍作业时,可以自行拆除。(×)

4、未经清洗干净的废油桶,可以用电气焊进行焊接。(×)

5、进入废旧管道内作业前,必须采取措施打开相邻井盖使用鼓风机通风。(√)

6、装修脚手架上每平米荷载不得超过200公斤。(√)

7、装修脚手架的纵向水平杆的间距不大于1.8米。(√)

8、在无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施工。(√)

9、室内抹灰采用高凳铺脚手板时,高凳间距不得大于2米。(√)

10、在脚手架上作业,高度不够时可以蹬在护身栏和阳台栏板上。(×)

11、因为工期紧张,脚手架可以先使用后验收。(×)

12、吊运大模板时可以用小钩挂住大模板。(×)

13、零散碎料如果没有容器装载,只要绑扎好就可以吊运。(×)

14、乙炔表和氧气表损坏或失灵后还可以继续使用。(×)

15、手持电动工具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或调换。(√)

四、简答题(每题3分,共5题)

1、施工作业人员上岗前应接受哪些教育?答: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要求是什么?答:必须持有效操作资格证才能上岗作业。

3、脚手架拆除时应注意哪些安全问题?答:下方设警戒区,派专人旁站,自上而下拆除,严禁向下抛掷。

4、使用蛙式打夯机时操作人员应采取哪些安全措施?答:两人都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5、大模板必须具备哪些安全设施?答:操作平台、上下爬梯、防护拦杆、固定索扣和工具箱等设施。

五、论述题(16分)

作为一名建筑工人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应遵章守纪,请谈一谈,如何结合自己的工种,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是这个套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