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社厅专技处 ***

陕西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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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长:董小平

联系 *** :87292294

主要职责:拟订贯彻国家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的意见并组织实施;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负责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 *** 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推荐和管理工作;贯彻国家博士后政策,承担省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国(境)外机构在省内 *** 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工作。

陕縲集团对职称评定有什么办新政策

各县市区人社局(职改办),市直有关部门、大型企业和事业单位:

为做好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度湖北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职改办[2015]122号)文件和省职称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宜昌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职称改革重点

(一)继续做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在2014年将原来独立的中学教师职称系列与小学、幼教职称系列合一,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设置正高至员级五个等级: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逐步推进2013年新修订申报条件的实施,完善评价标准和评审程序,实现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有效衔接。正高级教师的评审工作将按省职改办统一安排执行。

(二)按省职改办部署,做好宜昌卫生专业技术系列职称分型评审改革试点工作。评审类型分为临床为主型、临床科研并重型。发挥职称评价的导向作用,注重能力,以用为本,突出贡献,引导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钻研业务、奉献一线,不断提高医疗、医技水平。做好政策宣传解释,确保申报评审工作有序平稳进行。

(三)扎实开展“宜昌市民营企业职称评审‘直通车’服务专项行动”。为更好服务全市民营企业发展,满足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需求,让更多企业及人员有机会参与职称申报,促进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成长。专项评审工作时间安排在4月至11月进行,采取分专业集中和上门服务相结合的评审方式。评审工作以专业知识培训考核、专业能力面试答辩和申报材料综合评价三个环节相结合的 *** 进行。重点是考核评价专业人员的基础理论知识、实际工作能力,以及在本专业岗位上的业绩及对本企业的贡献。各县市区人社职改部门、各相关企业要切实做好活动发动、政策宣传、需求调研和上报、组织评审等各项工作,将工作责任落到实处,确保活动有效开展。

(四)启动职业农民职称评审。农民技术职称是农民技术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技能的标志。组织开展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和管理工作,是党和国家为充分调动农民学科技、用科技的积极性,促进农村人才成长所开展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农村人才评价工作,也是实施科技兴农战略,培养和造就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技术人员队伍,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根据省职称工作会议精神,职业农民申报职称,是我省拓展评价领域,畅通各种所有制人员参评职称的渠道一次政策创新。降低职业农民职称申报门槛,取消外语、计算机和论文著作要求,体现出政策倾斜。但评审工作要坚持标准条件,突出能力业绩,对能力业绩的考核相对现行政策不降低标准,评审按全省现行农业工程(农艺)系列各专业标准执行。

今年9月前,组建完成宜昌市职业农民专业技术中级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率先在茶叶、柑橘这两个我市农业优势产业中启动。请各县市区职改和相关部门做好专家推荐、参评人员摸底和政策宣传等工作,确保农民职称评审顺利启动。

二、评审范围、对象和申报条件

下列具备相应申报资格条件的人员:

(一)我市企事业单位、非国有单位2015年度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中,从事会计、审计、统计、档案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通过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只作为本人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标志,不与工资幅利社保等待遇挂钩。

2015年4月前,省职改办新修订公布试行了41个专业系列的申报评审条件(见宜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职称评审—申报条件专栏中)。各单位可根据新的申报评审条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推荐标准。

三、申报职数控制和水平能力测试工作

(一)今年全市事业单位仍实行申报总量控制。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和事业单位申报高、中级职数按宜市职改办函[2015]25号通知要求执行。全市申报高、中级控制总数在2014年控制数基础上保持总体平衡。

县市区职数分配要向乡镇基层倾斜,原则上保证每个乡镇至少有1个高级申报职数。教育行政部门分配申报职数向特殊教育单位适度倾斜。

(二)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继续按鄂职改办[2008]29号文件通知要求执行。各专业高中初级职称的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由相应评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申报水平能力测试人员,要填写“报名表”,经县市区或市级职改办审查后报名参加测试。其中,申报农业技术、工程技术、新闻、档案、图文群艺博专业系列的中、初级职称评审人员,在提交评审材料时交报名表,参加市级组织的水平能力测试。

按鄂职改办[2013]24号文件通知要求,中小学教师申报高级职称的水平能力测试,今年继续实行全省统一标准、统一组织的“笔试”。其中,乡镇所属中小学校教师高、中、初级水平能力测试,由本校自行组织,方式不限,合格即可进行推荐,推荐结果当年有效。城区(含县市区城区)中小学教师申报中、初级评审人员水平能力测试,由市教育中评委办制定方案,统一标准、统一方式分校实施。卫生技术人员申报副高职称的水平能力测试,采取“人机对话”形式组织进行。高校、中专教师申报高级职称人员,以评教评学结果作为水平能力测试的依据。其中,近两学年中评教评学排名在后10%的,不得申报评审,高校不同申报类型教师均按此执行。各高校、中专学校要据此原则制定本校高、中级具体推荐方案,并报市职改办批准后实施。对未报评教评学结果推荐方案或未经批准的单位,不予以承认结果。

2013年及其以后取得的专业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今年评审有效。水平能力测试成绩合格的,可申报高级职务评审。

四、年度评审工作要求

(一)评审工作组织程序。各中级评委会在本年度内完成评审。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心受理材料并进行初审,市职改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主持年度评审工作。同时,市职改办做好中小学教师、卫生技术高级职务评委会办公室的组织管理工作。

县市区职改办、市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心,对申报高级职称人员,须统一使用省职改办规定的2015年版“职称信息管理系统”(省人社厅“职称评定”专栏下载中心下载)进行申报资料录入、汇总等。

(二)中级评委库建设。根据鄂职改办[2011]9号文件通知要求,我市清理和重新备案了中级评委会。今年市职改办将对新批准设置的中级评委会,开展评委人选推荐工作,建立新的专家评委库,并报送省职改办备案。今年中级职务评委会,凡连续担任评委三年的,原则上不入选年度评委会;一个评委原则上只能入选一个综合性年度评委会;年度评委会更新比例达到1/3以上。

(三)有关评审政策。坚持诚信承诺和公示制度。每位申报人员须签署《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用人单位对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材料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申报人员《一览表》必须在单位公开展示一周以上,并出具公示证明(见附件3)。

事业单位新安置在专业技术岗位的 *** 干部和党政群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三年内可比照同资历人员相应条件直接申报副高级及以下职称。

围绕省、市 *** 确定“直通车服务企业”、县域骨干企业和相当规模非公有制企业的人才评价需要,做好2015年度民营企业“直通车”服务专项职称评审工作,对其作出重大贡献的优秀专业技术骨干和引进急需人才,开展职称评审服务。

五、申报途径和申报材料规范

(一)申报途径

1、国有企事业单位有人事关系的人员,须通过本单位人事机构推荐申报;通过其他途径申报的,视为违规参评。

2、非公有制单位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或社会流动人员,须由用人单位推荐,经有人事档案管理资质的人事 *** 机构或当地工商联组织申报,提交本人近一年在本地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民办学校等人事 *** 人员相对集中的单位,可由用人单位申报,须经有人事档案管理资质的人事 *** 机构审核。

3、中央在宜单位人员,应经有委托资质的主管部门向省、市职改办出具委托评审函。委托评审高级职称的,经省职改办同意后向相关评委会发出接受函,再报送评审材料;委托评审中初职称的,经市职改办批准后,参加本地职称评审。

(二)报送各专业高评会办公室的材料(中初级参照执行)

A、统一要求报送的材料

依照省 ***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装订目录(范本)”(见附件4),报送证明材料和业绩材料分别进行装订和装袋。主要包括:

1、经单位核实、使用2015年版《湖北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录入、打印的《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一式2份及电子文本。

2、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持有省职改办统一下发的“评审单”;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提供市职改办下达的“申报控制数通知”。

3、个人和用人单位分别签字、盖章的《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和公示证明一式两份,一份进评审材料,一份由用人单位留存。没有提交承诺书和公示证明的不受理申报材料。

4、《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在宜评审的高中初级一份),《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详细填写表格内容,不可复印。

5、经单位核实、使用2015年版《湖北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录入、打印的《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一览表》(份数按各评委会办公室通知要求)及电子文本。

6、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由市职改办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审核人签字。

7、外语、计算机、水平测试考试合格证、成绩通知书复印件,原件由市职改办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审核人签字。免试审批表须提供原件。

8、2013、2014年《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登记表》各一份,提供《年度考核表》复印件的需经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非国有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

9、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10、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和检索页,以及其它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等。

11、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份。

B、下列有关人员另须提交的材料:

1、从机关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提交证明其原公务员身份和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任职通知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证明人签字。

2、非公有制单位的人员,提交本人在本地连续一年缴纳社保的证明,及确认本人为该单位员工的有效证明原件。

3、从国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交用人单位引进、调入文件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证明人签字。

4、申报高校教师、中学教师高级职务的人员提交近一学期教案,申报高级实验师的人员提交两份实验教案(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5、申报建设工程专业人员材料中所填建设、设计项目,须提交当地建筑质量监督机构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C、对申报材料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按其申报通知的要求进行申报。

申报人业绩材料经公示后须加盖单位公章(证书、证件等在复印件上加章)。

(三)申报高、中级任职资格时,如有破格、转评、外语计算机免试、委托评审等情况的,按照《进一步明确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鄂职改办〔2011〕12号)规定程序执行。

六、其他具体要求

(一)省职改办已将本年度各专业高级水平测试、受理材料时间、评审时间统一安排予以公布(见附件1)。如所述安排有变动,以相关评委会办公室新的通知安排为准。县市区职改办、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和人事 *** 机构要在全市统一规定时间内报送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二)非公有制企业职称评审工作,继续按照宜市职改办[2012]56号、宜市职改办[2011]8号文件精神执行。

(三)按今年省职改办有关我市中小学教师、卫生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安排,中小学教师系列(含高校、中专中级)的材料申报受理工作,市教师局要于5月30日前制定方案并报省、市职改办审核批准后实施;卫生技术副高级申报材料工作,市职改办制定方案,省职改办批准后实施。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心于9月25日前,完成卫生技术副高级申报材料的受理工作。

(四)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报送的年度事业单位申报高、中级控制数报告,市职改办在审核测算基础上,于5月30日前下达各地各单位申报控制数。

(五)9月1日至9月25日,受理宜昌高中初级申报评审材料(教师系列除外)。省各专业高委会另有受理材料时间安排的,从其规定。

(六)申报人员参评业绩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心受理材料的时间。

(七)各地、各单位要在职称申报、推荐、公示、审核等环节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外语、计算机、水平测试考试合格证和成绩通知书由市职改办审核,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责任制。

附件:

1、2015年度各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水平

测试、受理材料及评审时间安排表;

2、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3、单位公示证明;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装订目录(范本)。

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 附号码及其他联系方式

一、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联系 *** 和联系方式

处长办公室:029-81480043

副处长办公室:029-81480038

现代教育中心:029-81480043

教学科/实践科:029-81480039

教务科/学籍科:029-81480040

二、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1958年建校,是一所由陕西省人民 *** 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也是国家“一五”期间44项国防科技工业配套项目建设院校。学院先后隶属中国第三、第五机械工业部,中国兵器工业部,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是国家国防科工委重点支持院校。1999年学院划转陕西省管理,2001 年升格为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国家国防科工局与陕西省“省部共建”院校,陕西国防工业职教集团牵头单位,中国航天科技教育联盟副理事长单位。建校以来,学院立足陕西,面向国防,为我国国防科技工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大量创新型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学子遍布全国十二大军工集团。

学院荣誉。目前,学院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建设优秀单位、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单位、全国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国家国防科技工业教育实训基地、国家军工文化教育基地、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国家体育运动先进学校、陕西省“一流学院”建设单位、陕西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陕西省文明单位、陕西国防科技工业系统先进学校。

基础设施。学院地处西安市鄠邑区,建有两个校区,占地1003亩,建筑面积41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4.84亿元,图书馆纸质藏书79.63万册、电子图书2.95万G。接入互联网出口带宽4400Mbps,实现了校园无线 *** 全覆盖。学院建有大学生活动中心、400m标准塑胶跑道田径运动场等体育场馆,拥有大学生餐厅、大学生活动中心、多功能报告厅、配备空调的新型学生公寓等基础设施。

专业设置。学院面向省内外招生,开设涵盖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化与药品等11大类57个专业,其中国家示范建设重点专业4个、省级4个,中央财政支持专业2个,全国职业院校类示范专业2个,陕西省高校“一流专业”14个、综合改革专业6个,形成了以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群、软件技术专业群为引领,以军工电子、能源动力、军工特能材料等为支撑的专业群协同发展格局。

教学成果。近年来,学院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3项、省级10项,主持国家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1个、省级3个;教师发表学术论文6574篇,其中核心期刊1352篇,SCI、EI等收录19篇,知网收录论文数量居全国高职院校第4位;教师各类科研立项528项,授权国家专利182项,出版学术著作、教材414部;学生获国家级技能大赛奖34项,省级328项,获得“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二等奖2项。

师资力量。学院现有学生14000余人,教职工900余人,其中教授42人,副高职称以上320人,双师素质教师439人,博士、硕士研究生437名。教职工中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国家国防教育专家2人,陕西省有突出贡献专家1人、“特支计划”领军人才1人、“青年杰出人才”1人、劳动模范3人、技术状元4名、技术能手27名,省级教学团队3个、教学名师11人。

实训条件。学院与企业共建校内外实训基地499个,其中国家级12个、省级2个,装备制造等军工特色实训基地127个,校内实验实训室241个;建有4个“校中厂”、13个校企合作工作站、4个技术研究所、10个技能大师工作室,搭建起了集“教学、生产、科研、培训、服务”五位一体的实践教学平台。

校企合作。学院以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教育集团为平台,紧跟产业发展和行业需求,与省内外百余家军工企业、事业单位开展全方位、深层次校企合作,探索出在全国具有广泛影响的人才培养新模式。学院先后与德国奔驰公司合作,建成工厂化标准的实验室,开设奔驰订单班;与巴斯夫有限公司签订校企合作协议,成为陕西首个与该公司合作的高等职业院校;与日本老年服务机构瑞穗会签订校企合作战略,共同培养养老服务人才。建成教育部“工业机器人职业人才培养中心”“教育部-中兴通讯ICT行业创新基地”。

校园文化。学院诞生于国防、成长于国防、服务于国防,在60年办学积淀中,集黄岩洞精神、两弹一星精神、军工精神等凝练出“忠诚报国,敬业奉献;博学多才,修身求索;热爱军工,能高技强;坚韧弘毅,追求卓越”的“忠博武毅”国防职教精神;建成由国防科技展馆、砺剑广场、军工文化墙、军事素质训练拓展中心4个模块组成的同类院校全国唯一的“国家级军工文化教育基地”,每年面向军工企业、驻地部队、军事院校、大学生开展军工教育2万多人次。

国际交流。学院是“一带一路暨金砖国家技能发展国际联盟会员”,与德国杜根多夫大学、澳大利亚堪培门学院、马来西亚北方大学及德国BKS机构等建立了长期深度合作关系,选送学生交换学习;与日本多家机构合作,选派学生赴日本实践就业;与巴基斯坦奈德工程技术大学等6所巴方院校签订合作协议,在合作办学、师资培养、校际交流、科学研究等方面开展了广泛的合作。

[陕西省]陕西职称改革突出贡献人才,陕西省人才职称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