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硕士人才引进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货币补贴:1. A类人才可选择申请 *** 人才公寓、购房补贴、租赁补贴中的一种安居方式。申请 *** 人才公寓的,建筑面积为180平方米左右,5年内免收租金,在西安市工作5年并取得户籍,经市委人才办认定,产权可赠与个人。申请购房补贴的,补贴标准为实际购房金额的50%,更高100万元,5年内按年度核发;申请租赁补贴的,补贴金额为6500元/月,更高补贴5年。人才公寓:一、适用对象:经市委人才办或市人社局认定的A、B、C、D类人才。二、配租标准:A、B、C、D类人才租住面积分别为180平方米、150平方米、120平方米、90平方米左右,其中,A、B、C类人才5年内免租金,D类人才3年内按市场租金的50%计租。A类人才在本市工作5年并取得本市户籍后,经市委人才办认定,所承租 *** 人才公寓产权可赠与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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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西安市人才安居实施办法》 第五条 人才安居采取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置两种方式。货币补贴包括安家补助、购房补贴和生活安居补助。实物配置包括提供出租型、出售型人才安居专用房,实物配置视房源筹集情况接受申请。
陕西省智力引进和外向型人才培训的若干规定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实施“以开放促开发,以开发求发展”的战略,关键在人才。人才举,事业兴。解决人才问题,必须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环境和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增强人才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挖掘省内人才潜力,遏制人才外流势头。同时,要进一步拓宽引智渠道,强化外派培训,促进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第二条 智力引进和人才培训必须坚持“服务经济、依托项目,优化结构、注重效益,待遇从优、贡献有奖”的原则。重点放在:基础项目建设和优势资源开发,老企业的技术改造,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建设,新兴产业项目的攻关与实施,名牌产品的研制与创新,“两高一优”农业的技术开发和成果应用。
对来陕工作的国外、省外管理专家、科技人才和出国留学人员,尊重本人意愿,实行来去自由,应聘时间可长可短,亦可来陕定居。第三条 建立智力引进和人才培训联席会议制度,其职责是统筹规划,综合协调,指导服务。联席会议由主管副省长主持,省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引进国外智力和赴国外境外培训,以及省国际人才交流协会和省出国留学人员联谊会的日常工作,由省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以下简称引智办)负责;引进省外人才和赴省外培训的日常工作由省人事厅负责。第二章 引进外国专家第四条 聘用外国技术人才、管理专家,经省级业务主管部门或地市行署、 *** 审核后,报省引智办批准;聘用文教专家,报省教委批准;随引进技术、设备、资金等合同来陕工作的外国专家,按合同的批准权限办理。
聘用外国专家,需要国家引智专项资金资助的,由聘用单位提出申请,省级业务主管部门或地市行署、 *** 核准后,经省引智办审查,报国家外专局审批。第五条 外国专家向本省无偿提供的先进设备、仪器、仪表、零部件、化学试剂、图书资料等,凭《外国专家证》可免征关税,其进出境携带的行李物品经海关批准,给予通关方便。
外国专家凭《外国专家证》享受自用物品购物、换汇、旅游等方面的优惠待遇。第六条 建设外国专家公寓,配备功能齐全的硬件设施,接待来陕工作的各类外国专家和来访的外国学者以及在陕召开的各种国际会议,提供住宿、用餐、旅游、娱乐等各种服务。对受聘外国专家按成本计价收费。第七条 允许外国专家采取技术承包、技术 *** 等多种形式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在其投入生产并见到经济效益后,按双方协议提取分成利润。鼓励外国专家以所拥有的资金、产权、技术等作为股份投入,与中方共同兴办中外合资、合作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第三产业。第八条 聘用外国专家的工资,由双方协商,从优确定;对无偿帮助工作的,给予必要的补贴。
外国专家的配偶随同来陕的,其往返国际旅费、生活费和省内旅游费,由用人单位视专家的实际贡献酌情给予补助。第九条 依法保护外国专家的合法权益。外国专家提供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个人合法收入及其他利益,一律按照专家本人的意愿,依法给予保密和保护。对在本省担任实职的外国专家,严格履行合同规定,保证应聘人员有职、有权、有责,不得干预其正常工作。第三章 引进省外人才第十条 本省急需的外省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高级技术工人等,均可通过调动、 *** 、聘用等形式来陕工作。辞职、辞退人才应聘来陕工作的,经地市人事劳动部门批准,工龄连续计算。对要求将户口迁移到应聘地的人员,应聘地的公安机关可凭同级人事劳动部门的批复,审批其户口迁移手续。对自愿到乡镇企业和农业之一线工作的引进人才,全家户口可以落在县城。第十一条 引进急需的具有高级职称和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不受编制、专业技术职务数额、户口的限制;需要进入大中城市的,增拨专项指标,解决落户问题。
引进的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全国性学科带头人,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发明奖、一等奖的主要人员及其他急缺的高中级人才,根据贡献大小,由聘用单位给予2至5万元的安家补助费。其家属子女需“农转非”的,由地市或部门报省人事厅同意,省公安厅审批,或由地市公安机关优先解决。
引进的其他人才的家属子女符合“农转非”条件的,可按照我省科技干部家属户口“农转非”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陕西人才引进政策2022
人才引进落户条件如下:(1)全日制本科(45周岁以下)+连续一年社保+连续一年的居住登记;(2)中级职称(45周岁以下)+连续一年社保+连续一年的居住登记;(3)全日制专科紧缺专业学历(35周岁以下)+连续一年社保+连续一年的居住登记;为鼓励和吸引高层次人才来陕西创业、工作、服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引进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特制定本办法。
一、西安市人才引进落户条件
1、技能人才落户凡符合技能人才标准的人员,可迁入本市市区落户,其配偶、子女可以随迁。 技能人才包括:省级、地市级和行业(部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称号获得者;具有 *** 、高级 *** 技术等级者;具有中级工、高级工等级者,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本市无法调剂解决并经省、市人社部门核准的其他特殊技能人才。
2、专业技术人才落户凡符合专业技术人才标准的人员,可迁入本市市区落户,其配偶、子女可以随迁。 专业技术人才包括:拥有属于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或在国外留学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并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本市市区内无法调剂解决并经省、市人事部门核准的其他特殊专业技术人才。
3、高级人才落户凡符合高级人才标准的人员,可迁入本市市区落户,其配偶、子女可以随迁。 高级人才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科技奖获得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进入国家级“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的人选;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专家;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和国家级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一、二等奖科技成果的主要研制者;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获得者;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博士后研究人员;省、市人民 *** 文件明确规定引进的其他高级人才。
二、应届生落户西安办理流程及所需资料
1、毕业生在我中心报名登记,签订委托服务协议,申请人事 *** ;
2、毕业生落实西安就业单位以后,持与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交予我中心;
3、将我中心加盖印章的《就业协议书》拿回学校盖章(交给学校一份);
4、毕业生持《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毕业证、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籍证明或户籍卡)、1寸2寸照片各4张等材料交予我处,办理相关落户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西安人才引进落户怎么办理
西安人才引进落户怎么办理
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婚姻状况等。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西安人才引进落户怎么办理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级人才,可迁入本市市区落户,其配偶、未婚子女(含离异人员)可以随迁: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陕西副高职称人才引进;
(2)国家科技奖获得者陕西副高职称人才引进;
(3)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4)进入国家级“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的人选;
(5)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专家;
(6)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
(7)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和国家级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
(8)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一、二等奖科技成果的主要研制者;
(9)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获得者;
(10)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11)博士后研究人员;
(12)省、市人民 *** 文件明确规定引进的其他高级人才。
办理材料
1、用人单位出具的入户介绍信,并填写《西安市引进人才户籍准入登记表》;
2、有关人才身份的证书、证件或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经省、市人社部门核准的其他特殊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的,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3、申请人所在用人单位有效期内的资质文件复印件,复印件上要由用人单位加盖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并注明“经审核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及审核日期,要留下用人单位审核人姓名及办公 *** ,以便民警核查。以上证、照登记机关可以是省、市、区主管部门,但登记的.地址必须在本市市区;
(1)用人单位为企业单位的,提供其企业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和社保登记证;五证合一的,提供五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
(2)用人单位为事业单位的,提供其事业单位的法人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复印件;
(3)用人单位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供其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复印件;
(4)用人单位为社会团体的,提供其社会团体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复印件;
(5)用人单位为律师事务所等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设立的执业机构的,提供其执业许可证等依法办理的核准执业证件、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复印件;
(6)未申办社保登记证,以其他方式为职工缴纳社保的用人单位,要出具证明,将申请人的社保缴纳情况阐述清楚,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并留下承办人姓名及办公 *** ,方便民警核查。
4、申请人系本市市区党政工群等机关或组织,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招录聘用的公益性岗位或辅助等类人员,要提供上述有关批准录用文件的复印件(复印件上要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并注明“经审核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及审核日期,要留下用人单位审核人姓名及办公 *** ,以便民警核查)。此类人员申请入户时,不再提供单位资质文件;
5、申请人与现在的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技能人才身份的,还要提供陕西省或西安市各级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原件;
7、 技能人才身份的,申请配偶、未婚子女随迁的,还要提供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新建商品房的,还应提供物业企业出具的入住证明;
8、入户人员的身份证(16周岁以下人员不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9、申请配偶、未婚子女随迁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上载明亲属关系的,不再提供);
户口簿上未载明未婚子女婚姻状况的,要提供本人未婚声明书(未达法定结婚年龄和户口薄载明婚姻状况的不提供),并亲笔签名;未婚子女为离异人员的,提供离婚证;以上材料要由用人单位先行审核后,在要求提供的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及审核人名章并整理成册。
10、入户人员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16周岁以下人员不提供)。
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持所需材料在工作日,向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政(治安)大队户籍窗口提交申请;公安分局户政(治安)大队审批并核发《准予迁入证明》;
2、申请人回原籍办理《迁移证》后,持《迁移证》到入户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落户,核对《常住人口登记表》信息,签署“以上信息属实”意见并落款,派出所发给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
若申请入户人员合法固定住所与用人单位地址在同一治安管辖区域内,可直接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登记户口;若申请入户人员合法固定住所与用人单位地址跨治安管辖区域的,可先行落单位集体户或社区集体户,再由申请人按市内迁移程序自行办理;
3、高级人才的引进工作,要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既可以用人单位名义引进落户,也可以由本人直接申请落户,若无合法固定住所,可以在各级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或生活所在地的社区集体户落户。若本人直接申请的,只需要提供符合“高级人才”身份的证明、证件以及户籍证件。
群众可在自愿并缴费的前提下,通过邮政速递等方式领取《准予迁入证明》等户口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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