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可评职称吗?

2017年年初, ***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要健 *** 称制度体系。此后,上海市出台新规,将执业药师的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并指出,对于取得执业药师等准入类职业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微信号:ctkjcq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职称与资格有别,但价值更高。类比医师来看,医师职称意味着医师的地位以及水平,当然也显示了医师的价值(获得更高的报酬)。如今,执业药师即将拥有和医师一样的职称体系。那么,这将意味着根据执业药师的职称等级获得更高的报酬以及社会地位。

[陕西省]执业药师职称改革陕西省,陕西省执业药师可以聘中级职称

执业药师可评职称 前途无量

近日,多项新政直指80万执业药师。随着新政的逐步落实,执业药师的春天将要来临。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详情,更多相关内容请关注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执业药师可评职称,前途无量

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要健 *** 称制度体系。接着,上海市出台新规,将执业药师的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了!并指出,对于取得执业药师等准入类职业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同时,最近流传出《药师法(草案)》第七条指出,药师专业技术职务和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定、聘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种种迹象表明,执业药师要评职称了!

职称与资格有别,但价值更高。类比医师来看,医师职称意味着医师的地位以及水平,当然也显示了医师的价值(获得更高的报酬)。如今,执业药师即将拥有和医师一样的职称体系。那么,这将意味着根据执业药师的职称等级获得更高的报酬以及社会地位。

   ▍《药师法(草案)》流出,指明药师前景

近日,流传出的《药师法(草案)》第五条指出,药师(包含执业药师)执业动属医疗行为,提供的药学专业技术服务应当收取相应的药事服务费用。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制定药事服务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

药师可收取药事服务费,这不仅只是说明法律对药师收费的认可,还表明药师可根据自己的专业技能获得更高或者额外的报酬。如果将收取药事服务费与职称体系对应,那药师的价值也会大大提升。

同时,《药师法(草案)》第六条指出,国家对在促进合理用药、保护人民健康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药师,给予奖励。

从科研以及合理用药角度来看,意味着药师的水平必须提高。那么,这也将是对执业药师执业技能提高的极大鼓励和支持。

从企业发展来看,《药师法(草案)》第二十一条限定,药师申请开办个体药店的`,应经执业注册后在医疗机构或者社会药店中执业满五年、并考核合格。助理药师不得开办个体药店。

虽然没限定只有药师才能开店(考虑到连锁药店的发展),但也说明一点,在未来,考虑到现今人民用药的安全,药师必将以重要地位任职在社会药店中。

   ▍国家多项举措,力推执业药师

执业药师基本聚集在社会药房,由于前期只是满足人民购药时的处方审核需求,导致普遍执业水平难以达到国家标准。如今国家要发挥执业药师指导安全用药的重要性,必然会对现有状况进行整顿。

首先指明医改风向标,奠定执业药师在医改中的标准。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提到,“到2020年,每万人口执业药师数超过4人,所有零售药店主要管理者具备执业药师资格,营业时有执业药师执业药师知道合理用药”。

其次大力整改,杜绝社会中的不良现象。继年初“十三五”医改规划后,各省各市大力整个执业药师 *** 行为。国家人社部明令,要把治理“ *** ”乱象作为推动“放管服”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并督促推动有关部门加大整治力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当然,提高执业药师的执业技能才是重点。首先北京医改,要求处方要经过执业药师前置审核,奠定药师在指导安全用药的重要性。

接着人社发布《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并且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可根据职业资格等级领取不超过2000元的职业技能补助金。

根据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从2017年1月1日起执业将可获得更高2000元的技能提升补足金,这也表示国家要提高执业药师的执业技能的决心。

前有潮流指引,后有国家支持,执业药师不火行吗?

12省份明确证书直接对应职称!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执业药师职称改革陕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的文件精神,各省委办公厅省 *** 办公厅结合省内实际情况,对部分职业领域建立职称与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有关事项进行执业药师职称改革陕西省了明确。

截至目前, 四川、福建、河南、黑龙江、湖北、安徽、江苏、浙江、陕西、海南、广西 等省份已经明确了对应职称资格,并可作为申报高级职称的条件。

附件执业药师职称改革陕西省: 国家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表

(以上列表为所有省份汇总,具体省份请官网查看) 

江苏 

一、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目录》表所列26项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才,其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

二、国务院清理规范有关职业资格前已取得质量、企业法律顾问、广告、价格鉴证师、招标师、物业管理师、管理咨询师等7项职业资格,原有职业资格继续有效,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中有明确规定的,对应相应系列层级的职称。

网址链接:

下图列表为易忽视的部分职业资格:

浙江省 

一、在保持初级、中级、高级工程师三个等级基础上,增设正高级工程师,相关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要以培养和造就“行业大家”为导向,坚持以用为本,把品德放在评价的首位,根据行业属性和岗位特点,以反映技术水平、能力贡献、岗位履职为重点,制定更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正高级工程师评价标准。

二、各级别工程师名称依次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初级);工程师(中级);高级工程师(副高级);正高级工程师(正高级)。

网址链接:

下图列表为易忽视的部分职业资格:

湖北省 

一、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13项准入类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两者享有同等效力。

二、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卫生技术、经济、统计、会计(审计)、通信、计算机软件、出版、翻译、船舶等9项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职业资格按现行国家职业资格制度和职称制度有关规定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

网址链接:

下图列表为易忽视的部分职业资格:

安徽省

一、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中明确规定,取得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药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验船师、注册计量师、注册测绘师、注册消防工程师、护士执业资格、医师执业资格等12项准入类职业资格(见附件)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和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二、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工程技术职务。其中,对于取得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建筑师或一级建造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工程师职务;对于取得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建筑师或二级建造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职务。

网址链接:

下图列表为易忽视的部分职业资格:

四川省 

一、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药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验船师、注册计量师、注册测绘师、注册会计师、注册消防工程师、护士执业资格、医师执业资格等13项准入类职业资格(见附件)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和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二、根据我省实际,结合行业队伍发展需要,取得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等10项准入类职业资格(见附件)的人员,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条件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工程技术职务。其中,对于取得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建筑师或一级建造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工程师职务;对于取得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建筑师或二级建造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职务。

三、取得出版、计算机软考、环境影响评价工程、通信、机动车检测维修、社会工作者、银行业、资产评估、房地产经纪、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咨询(投资)、土地登记 *** 、税务、会计、审计、统计、经济、卫生、翻译等19项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见附件)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和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网址链接:

下图列表为易忽视的部分职业资格:

福建省 

一、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中有明确规定,取得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药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验船师、注册计量师、注册测绘师、注册消防工程师、护士执业资格、医师执业资格等12项准入类职业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和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二、其中,对取得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建筑师、一级建造师或一级造价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工程师职务;对于取得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建筑师、二级建造师或二级造价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职务。

网址链接:

(请复制链接在浏览器中打开)

下图列表为易忽视的部分职业资格:

黑龙江省 

一、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用人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岗位任职条件和程序聘任其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人员可据此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二、对应认定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所列明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在与职称密切相关的职业领域规范开展,并及时跟进国家目录及相关政策调整实行动态管理。

三、对应认定工作不需事先办理及补发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在竞聘专业技术职务或申报高一级职称时,可直接出具职业资格证书,与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网址链接:

下图列表为易忽视的部分职业资格:

海南省 

一、对于取得的房地产估价师等25项准入类职业资格和出版等9项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视同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二、对于已经取消的质量等部分职业资格,原有资格继续有效,仍可视为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网址链接:

下图列表为易忽视的部分职业资格:

上海市 

一、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中有明确规定的,对于取得房地产估价师等准入类职业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二、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中有明确规定的,对于取得出版等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三、对于取得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等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相应的工程技术职务。其中,对于取得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建筑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工程师职务;对于取得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二级建筑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职务。

网址链接:

下图列表为易忽视的部分职业资格:

陕西省 

一、根据人社部和相关国家部委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与职称有对应关系的职业资格,即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可作为单位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无需重新换发职称资格证书。

二、对目前国家已取消的职业资格,原取得的职业资格可继续作为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网址链接:

下图列表为易忽视的部分职业资格:

重庆市 

一、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中有明确规定的,对于取得房地产估价师等准入类职业资格的人员,以及取得出版等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进行聘任,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二、对于国务院已取消的企业法律顾问等部分职业资格,按照原文件规定存在职称与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原来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依然有效,用人单位亦可根据岗位需要进行聘任,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网址链接:

下图列表为易忽视的部分职业资格:

广西壮族自治区 

一、按照国家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取得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药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验船师、注册计量师、注册测绘师、注册消防工程师、护士执业资格、医师资格等12项准入类职业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同时根据我区实际,结合行业队伍发展需要,取得执业兽医、注册会计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等12项准入类职业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二、按照国家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取得出版、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环境影响评价工程、通信、机动车检测维修、社会工作者、银行业、资产评估、房地产经纪、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咨询(投资)、土地登记 *** 、税务、会计、审计、统计、经济、卫生、翻译等19项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三、对国务院清理规范有关职业资格前已取得质量、企业法律顾问、国际商务、广告、价格鉴证、招标、物业管理、管理咨询等这8项资格证书的人员,明确其仍具备合法资格,在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中有明确规定的,原有职业资格可继续作为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保持政策的连续性。

网址连接:

(请复制网址在浏览器中打开)

关注!执业药师行业10大变局!

转眼间,2019年上半年已经结束了,与2017和2018相比,药店行业发生了巨大变化,未来也将受到很大影响。而2019年下半年,药店行业将进一步洗牌!

1、严厉打击执业药师 *** 行为

自央视3.15晚会曝光执业药师“ *** ”、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问题后,为使基层监管有法可依,国家药监局在发布“执业药师 *** ”整治通知后,又下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立法确定惩处措施。

其中,《规定》第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等明确了对执业药师和执业单位违法行为执业药师职称改革陕西省的惩处措施执业药师职称改革陕西省

第十三条,申请注册者,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

2、遵纪守法,遵守执业药师职业道德,无不良信息记录;

3、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

4、经所在单位考核同意。

第二十六条,对未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的单位,由所在地县级以上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限期配备,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二十八条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执业药师注册证》的,由发证部门撤销《执业药师注册证》,三年内不予执业药师注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执业药师职称评定陆续落实

今年3月20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的《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指出,“专业技术人员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主管药师或主管中药师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为健全全制度体系,与国家执业药师考试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紧接着,广东省药监局专门制定了《关于广东省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改革的实施方案》,并指出要建立我省医药行业的专业职称与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对应关系。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取得执业药师(执业中药师)资格的,可认定其具备主管药师(主管中药师)职称,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3.执业药师多点执业成为现实

今年5月24日,陕西省药监局印发的《关于加强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管理的通知》指出,鼓励执业药师、药师利用节假日和业余时间在药品零售企业多点执业,作为驻店执业药师不在岗的补充。药品零售门店要建立多点执业人员档案和管理制度,并在当地市场局备案,其继续教育由当地市场监管局组织实施。

4、药店将放开销售处方药

在全国药品零售企业大整治的背景下,所有零售药店都面临两大难题,之一药师在职在岗,第二处方药凭处方销售。从现有条件来看,要想所有药品零售企业按照国家要求配备药师和所有处方药都凭处方销售,答案是肯定的,根本不可能。因此,广东、山东、重庆、陕西等省市相继发文,鼓励零售药店建立慢性病患者档案管理制度。

不仅如此,国家卫健委也两次提出要建立慢性病长期处方标准和规范。从国家卫健委发文来看,慢性病长期处方管理制度也在加紧制定,一旦出台,全国药店都会迎来利好。

5、远程审方全面铺开

远程审方原本为缓解执业药师不足的过渡政策,但随着国家药监局的一纸令下,远程审方彻底火了,远程审方靠着协助药店承接外流处方和缓解执业药师短缺燃眉之急的优势在3.15后屡上热搜,单单在今年四月底就有湖南、山东、山西、黑龙江四省发文,推行远程审方。

不仅如此,去年11月商务部发布的《全国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指出,三类药店至少需配备两名执业药师,但实行网上集中审方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可视为配有1名执业药师。可见,政策上已有转变,连锁企业门店提前布局更有利。

6、大批非药店布局卖药

自北京市印发在连锁便利店试点乙类非处方药等销售服务后,北京市场大变天,截止目前,屈臣氏、物美、苏宁、京客隆、中石化等多家大型连锁非药店布局药品零售业务,进一步加快了药品零售行业的转型,更多便民非药店将到来。

7、药店带量采购或铺开

5月15日,山东省医疗保障局等4部门单位联合发布的《关于民营医药机构试行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的意见》指出,医疗保险协议管理民营医疗机构、连锁零售药店(下简称协议医药机构),可以通过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网上采购药品。

无独有偶,一周后,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发布的《关于全省性医药连锁药店集团开通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采购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也指出,英特怡年、华东大药房、国控大药房、欣益药房、云开亚美大药房、九洲大药房等6家全省性医药连锁药店集团可在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申请采购账号,并开通药械采购平台网上药品采购权限。

虽然现阶段只有山东、浙江两省放开药店集采权限,但2019年1月,国家推出“4+7”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试点政策至今,已取得明显效果,随着不断有省市跟进“4+7”,为平衡医院与药店间的药价,以及方便群众购药,将所有药店纳入“带量采购”指日可待。

8、院外药店竞争愈烈

由于医院药占比、药品零加成、药品集中采购等因素的制约,再加上药房托管落幕,一些药品尤其是高价药品、进口药品开始寻求院外市场,这使得医院周边的药店变得炙手可热。随着处方外流加速,相关流转平台迎来机遇,药店尤其是医院周边药店将成为主要承接方。

在市场化的当下,大型连锁药店凭借品种多样、资本雄厚等优势,将在这场争夺战中抢得先机,距离医院远近会成为药店并购的重要考量条件。(本段引用医药手机报,作者三耳观点)

9、智慧监管时代到来

今年4月28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继续推动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并发布了《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导则》和《药品追溯码编码要求》两项信息化标准。一旦药品追溯体系落实,一物一码,物码同追,监督检查将更高效便捷。

同年5月24日,国家药监局又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药品智慧监管的行动计划》的通知,并指出,到2020年,建立起符合信息技术发展趋势的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技术与应用框架。在此基础上,再经过3—5年的时间,推进信息技术与监管工作深度融合,形成“严管”加“巧管”的监管新局面。

10、一批药店前景堪忧

最近,山东省药店圈迎来史上最严检查,据不完全统计,仅仅5月份,山东省济南、菏泽、枣庄、潍坊、威海、泰安、烟台、滨州、临沂、济宁10市就是62家药店GSP证书被撤、被收回。

不仅如此,药店经理人梳理发现,截至目前,已有山东、黑龙江、上海、北京、甘肃、河南、山西、宁夏、江西等9省市药监发文,全覆盖检查药品零售企业。严查下,必然药店会吃不消了。

同时,随着国家推进“放管服”行政审批改革,优化审批流程,在去年药店呈爆发式增长,目前持证药店高达49万家,根据中康CMH监测数据,2018年度全国零售终端市场总体规模达到3842亿元,增幅仅为4.85%,是近20年来的更低水平。

可以看出,药品零售市场中的蛋糕是有限的。在没有找到突破口之前,盲目增加店面只会增加竞争的压力。

而对执业药师来说利弊共存,是机遇,也是挑战。已经考取了执业药师资格证的小伙伴在日常工作中也要注意经验的积累,提升自身实力。正在备考执业药师资格证的小伙伴也要抓紧时间复习,争取早日取得证书,提升自身竞争力!

执业药师的改革政策有哪些?

您好,执业药师改革政策列举如下:

1、2021年后,中专学历再无法报考执业药师考试!

根据最新《制度》规定,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034号,以下简称 原规定)要求的中专学历人员(含免试部分科目的中药学徒人员),2020年12月31日前可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有效期按原规定执行,各科目成绩有效期最迟截至2020年12月31日。

这意味着,2021年后中专学历考生将无法参加执业药师考试了。

2、药学或中药学相关专业的考生,则在相应的工作年限上再增加1年。

从以上规定可知,药学或中药学相关专业的考生报考要求提高,工作年限在各类条件基础上再增加一年。也就是说,“相关专业”考生,大专需要有6年工作年限,本科4年,硕 士2年,博士1年工作年限要求。

注意:目前本办法中的“相关专业”由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另行确定。

3、免试2科报考人员不要求工作年限,但需取得药学高级职称并在岗工作

根据最新《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办法》第四条,执业药师免试2科条件由此前的“拥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符合相应的工作年限可报考”改为“取得药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 学岗位工作的可报考”,不要求相关工作年限。

符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 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 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