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20修订)

之一章 总 则之一条 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推动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根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营商环境,是指各类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第三条 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坚持市场主体平等,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转变 *** 职能为核心,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进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完善法治保障,对标国内外先进水平,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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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省应当抓住用好共建“一带一路”、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机遇,融入以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快构建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打造内陆改革开放高地。第四条 各级人民 *** 应当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督促落实、研究解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 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之一责任人。

省发展和改革部门是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主管部门,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组织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县级以上人民 *** 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明确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主管部门。

县级以上人民 *** 其他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工作。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 *** 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积极借鉴优化营商环境先进做法,复制推广行之有效的改革措施。

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类功能区,应当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先行先试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改革措施。

鼓励和支持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在法治框架内积极探索原创性、差异化的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对探索中出现的失误或者偏差,依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且未牟取非法利益的,可以予以免责或者减轻责任。第六条 省发展和改革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制定营商环境评价办法并组织实施,相关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鼓励以 *** 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开展营商环境评价。

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影响各地区、各部门正常工作,不得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增加市场主体负担。

县级以上人民 *** 及有关部门根据营商环境评价结果,及时调整完善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 *** 应当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激励机制,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对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对营商环境考核结果不达标的本级部门和下级人民 *** 主要负责人实行约谈。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 *** 应当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及时发布、解读、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新闻媒体应当创新宣传方式,系统宣传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措施和成效,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的舆论监督。第九条 各类市场主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恪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诚实守信、公平竞争,自觉维护市场秩序,履行安全、质量、卫生、资源环境、劳动者权益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定义务,在国际经贸活动中遵循国际通行规则。第二章 市场主体保护第十条 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对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适用国家和本省支持发展的政策,依法平等享有使用资金、技术、人力资源、土地使用权及其他自然资源等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的权利。

*** 及其有关部门在 *** 资金安排、土地供应、税费减免、资质许可、标准制定、项目申报、职称评定、人力资源政策等方面,应当依法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制定或者实施歧视性政策措施。第十一条 各级人民 *** 应当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经营自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由市场主体依法自主决策的定价、内部治理、经营模式等事项。

[陕西省]陕西省人民政府深化职称,陕西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西安医学院是公办还是民办

一、西安医学院是公办还是民办 西安医学院是一所公办高校,该校是陕西省人民 *** 举办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陕西省全科医生培训基地。

二、西安医学院简介

西安医学院是陕西省人民 *** 举办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其前身是创建于1951年的陕西省卫生学校。1959年省 *** 设陕西省卫生干部学院建制。1994年国家教委批准成立陕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06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西安医学院。

学校由含光校区、未央校区、高新校区组成,学校总占地面积76万㎡,总建筑面积99.3万㎡,固定资产总值11.3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3亿元。图书馆纸质藏书122.5万册,电子图书170万册。

学校建成了较为完善的实践教学基地,现有之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附属宝鸡医院、附属汉江医院、附属陕西省人民医院5所直属附属医院,总床位近6000张,另有非直属附属医院16所,实习基地95所。之一、二附属医院、附属陕西省人民医院均为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之一附属医院和附属陕西省人民医院是国家全科医生培训基地,第二附属医院是陕西省保健协会健康教育基地和西安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

2017年学校被省教育厅确定为“一流学院”建设单位,现有临床医学院、护理学院、药学院等14个教学单位。开办有研究生教育、普通本科教育和继续教育。临床医学具有一级学科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目前有全科医学、内科学、外科学、眼科学等16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普通本科教育开办有临床医学、护理学、药学、预防医学、口腔医学等18个本科专业。现有省级重点专业(特色专业)3项,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专业3项。

学校师资由校本部基础教师和医院临床教师两部分组成,共有823名。其中正高职称教师185名(22.48%),副高职称教师307名(37.3%),博、硕士学位教师631名(76.67%),

另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名,享受国务院 *** 津贴人才2名,享受“三秦人才津贴”8名;有“陕西三五人才工程”“”和“特支计划”人才7名;省突出贡献专家、省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省科技新星、省“青年杰出人才”、省青年拔尖人才等10名;省重点学科带头人4名,省教学名师、省优秀教师10名;全国“三八红旗手”、省部级“先进工作者”“师德先进个人”“五一巾帼标兵”等13名。学校现有全日制本科生13673人,研究生298人。升本以来,学校共为国家培养医药卫生人才3万余人,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

学校坚持“面向基层,立足陕西,培养高素质应用型医药卫生人才”的培养理念,始终坚持“教学中心地位”不动摇,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教育教学水平逐年提高。在教育部和卫生部共同组织实施的“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中,学校成为之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和之一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试点高校。现有省级教学成果奖6项,国家级卓越医生教学改革试点项目3项,省级教改课题20项,省级本科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及精品课程12门,省级优秀教学团队5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4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1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

学校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先资助领域为导向,加大科研平台建设,科研项目、科研经费、科研成果数量逐年上升。现有陕西省呼吸病防治及诊治工程研究中心1个、陕西省缺血性心血管疾病重点实验室1个、陕西省脑疾病防治重点实验室1个、陕西省第二批科普基地1个、陕西省临床医学分中心6个、校级研究所(中心)7个。近五年来,学校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7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项,其他国家部委项目1项,省级项目128项;获省级以上科研成果一等奖2项,二等奖7项,三等奖6项,获批专利60项。

学校积极与第四军医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医学院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等方面开展战略协作。先后与美国韦伯州立大学、韩国庆熙大学、意大利CBM大学、瑞典隆德大学、美国哈町大学和尼泊尔国家医学科学院等国外院校及机构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为进一步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打下了基础。学校坚持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先后被确定为陕西省全科医生培训基地、陕西省基层医生培训中心,为陕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陕西省医学副高职称专业转换审批条件

(一)参评人员范围:

参评人员范围为陕西省行政区域内在职在岗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含非公有制单位),今年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人员不列入评审范围。职称评审应以岗位设置为前提条件,各单位必须在设岗的基础上,根据岗位设置,出现岗位空缺方可申报职称晋升。具有本专业博士学位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不受岗位限制申报职称资格。申报单位须填写《陕西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岗位设置情况统计表》(附件1)

按照陕西省人民 *** 《关于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4〕17号)要求,县及县以下(含市辖区和县级市)医疗卫生单位对符合职称晋升条件的医务人员不再受编制岗位数量限制,实行评聘分开。

(二)思想政治条件:

申报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申报正高级资格,近5年内年度考核优秀不得少于1次。申报副高资格,任现职期间综合考核需为优秀。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申报:

1、年度考核不合格(不称职)或受到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一年申报;

2、医疗事故责任者,延迟三年申报;

3、医疗差错者,延迟一年申报;

4、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期内不得申报;

5、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病历、剽窃他人成果者,一经查实,延迟三年申报。

(三)学历资历条件:

1、晋升正高级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副高级资格,并聘任现职满5年。

2、晋升副高级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博士后人员在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出博士后流动站前;

②统招博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并聘任现职满2年;在职博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并聘任现职满4年。

③统招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并聘任现职满4年;在职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并聘任现职满5年。

(以下4-7条,须具有中级资格,并聘任现职满5年);

④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⑤取得国家认可的后取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满15年;

⑥大专学校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含20年),后取大专学历并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5年以上(含25年);

⑦中专学校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5年以上(含25年),本条仅适用于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单位人员,不含市辖区域内单位人员。

(四)科研能力条件:

陕西中医药大学邮编 附地址和介绍

一、陕西中医药大学邮编是多少 陕西中医药大学的邮编为712046,该校地址位于陕西省西咸新区西咸大道,是一所陕西惟一培养高级中医药人才的普通高等院校,是全国8所重点建设的中医院校之一。

二、陕西中医药大学简介

陕西中医药大学的前身是1952年创建于西安的西北中医进修学校,1959年升格为陕西中医学院,1961年迁至古都咸阳,是陕西唯一一所培养高级中医药人才的普通高等院校,是1978年******56号文件确定的全国8所重点建设的中医院校之一,1978年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1981年成为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90年被教育部批准为首批有条件接收国外留学生、港澳台地区学生的高等院校,2015年更名为陕西中医药大学。经过6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陕西中医药大学已成为一所以中医药专业为主体,医、理、工、文、管多学科专业相互支撑、交叉融合的医学类院校。

一、基本情况

学校北校区坐落于古都咸阳,南校区位于沣河之畔的西咸新区,总占地面积796675.3平方米。现有各类在校生近1.5万名,设基础医学院、之一临床医学院(下设中医系、中西医临床医学系)、第二临床医学院(下设临床医学系)、药学院、针灸推拿学院、护理学院、医学技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人文管理学院、外语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体育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等14个教学单位,2所直属附属医院、21所非直属附属医院以及陕西中医药大学制药厂和陕西医史博物馆。

二、师资队伍

学校现有教职员工5000余人(含两所直属附属医院),有专任教师910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504人;有硕士研究生导师500余名、 *** 博士生导师16名、博士后导师8名;分别与中国中医科学院及北京、上海、广州、南京、成都、黑龙江、浙江、辽宁等中医药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学校现有国医大师、全国优秀教师、国家中医药教学名师、国家*科技创新领军人才6人,有享受国务院 *** 特殊津贴专家、陕西省有突出贡献专家23人,国家级、省级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项目指导教师70人,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4人,陕西省名老中医、名中医49人,陕西省教学名师、优秀教师、师德标兵21人,陕西省“三秦学者”、“”、“特支计划”人才13人,陕西省优秀教学团队10个,陕西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特支计划”三秦学者创新团队5个,形成了一支敬业精神强、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的师资队伍。

三、人才培养

六十多年来,学校坚持立足陕西、面向西北、辐射全国,为国家培育了8万余名德才兼备的优秀中医药人才。现开设24个本科专业,已形成了以中医药为核心,医、理、工、文、管等学科相互渗透、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专业格局。学校自1978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现有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临床医学、药学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具有中医、中药学、护理、公共卫生、应用心理、汉语国际教育硕士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具有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截至目前,学校全日制在校生13562人,其中硕士研究生1220人,本科生12215人,留学生118人。学校有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2个、教育部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2个、省级一流专业8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6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5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2个、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学院(系)2个,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共20门。近五年获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8项,其中一等奖3项。

四、科学研究

学校注重科技创新,打造一流学科平台,取得了丰硕成果。现已形成了以中医中药为主体,布局比较合理,层次比较齐全的重点学科群,现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17个、陕西省一流学科1个、优势学科6个、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15个。建有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学、中药学、临床医学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博士后创新基地2个,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国家中医药标准研究推广基地、国家中药材产业技术体系综合试验站、国家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3个国家中医药科研三级实验室、5个陕西省重点实验室、4个陕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陕西省临床研究中心与分中心、2个陕西省重点研究室、13个陕西省中医药科研二级实验室与陕西省免疫炎症相关疾病中医药防治国际联合研究中心、陕西省中药资源产业化协同创新中心、陕西省创新药物研究中心、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陕西省级“双导师制”科技创新创业中心、咸阳市中药产业技术发展研究院、院士工作站、国医大师研究院、整合医学研究院等科研平台,建立了完善的医药科技创新体系。近五年来,学校承担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行业重大专项、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陕西省重点科技专项等科研项目700余项,获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43项。学校主办的《陕西中医药大学学报》、《现代中医药》系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收录期刊、陕西省优秀期刊。

五、医疗服务

学校有2所直属附属医院。之一附属医院始建于1940年,是西北地区建立最早的一所中医特色突出,综合实力雄厚,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产业、文化为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国家中医药示范医院,也是国家“七五”期间重点建设的七所中医学院附属医院之一。医院针对不同个体的优质服务和健康指导,建立起独具中医特色的“诊”“案”“调”“管”“养”齐备、产业链条完整的健康服务平台。拥有以“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基地”等为代表的医疗、教学、科研、文化平台38个。是国家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国家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执业医师考试基地、国家中西医结合传染病临床基地、国家首批中医药传承创新重点工程重点中医院建设单位、国家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陕西省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基地。医院注重文化建设,富含中医药传统文化特色的庭院环境收到了很高的社会赞誉,荣获国家中医药文化建设先进单位称号。第二附属医院是西北地区首家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全国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陕西省中医药文化建设示范单位,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医院现有国家临床重点学科和专科建设项目21个,其中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中医类别)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二五”重点专科3个、重点学科2个,陕西省中医药重点专科9个、重点学科2个,咸阳市重点专科4个。2017年获批为“陕西省危重孕妇救治与转诊中心”,被誉为本地区“母婴健康的保护神”。

六、科技产业

学校充分发挥中医药产学研优势,积极推进协同创新,主动融入区域经济建设,服务大健康产业,先后与咸阳市、渭南市、杨凌示范区、铜川市、宝鸡市、商洛市、旬邑、子洲、佳县、柞水、镇巴、洛南等二十余市县建立了政产学研合作关系,与步长制药等著名医药企业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合作。学校作为技术总依托单位对全省60个县中药资源进行了普查,摸清了中药资源的家底,为我省发展中医药产业提供了决策依据,学校指导建立了20多个以“秦药”为特色的中药材示范种植基地,对促进山区经济发展、助力精准脱贫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由学校研发的固肠止泻丸、咽炎清丸、金砂五淋丸、消炎退热合剂、天麻眩晕宁合剂、通脉口服液、益视口服液等系列中成药畅销全国,产生了较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七、对外交流

学校是中国最早有条件开展对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地区学生进行中医药教育的高等院校之一,有教育部“中国 *** 奖学金”和陕西省人民 *** “三秦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先后同美国、加拿大、韩国、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日本、新加坡、马来西亚、澳大利亚、新西兰、波兰等国家和台湾、香港等地区的高校建立校际合作交流关系,先后为世界各地30多个国家和地区培养了3000多名中医药人才,现有来自15个国家在校留学生127人。近年来,学校充分发挥地缘和人文优势,主动服务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学校积极投身“一带一路”中医药传播事业,先后获批国家丝绸之路中医药国际合作基地(陕西)、中国-瑞士中医药中心(日内瓦),在美国、俄罗斯、罗马尼亚成立了中医药医疗中心。

八、校园文化

学校坚持“文化铸校”战略,以弘扬中医药文化为核心,坚持发扬延安精神,学习邵小莉英烈风范,发挥大师楷模作用,积极构建文化育人质量提升体系。一是发挥红色文化和中医药传统文化优势培育和践行,促进核心价值观进课堂、进公寓、进学生头脑,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中国青年报》曾深度报道学校践行成绩。二是发挥中国传统医德教育优势,加强传统医德传承与创新基地建设,深化思想政治教育改革,相关工作受到全国行业院校和省内兄弟院校一致好评。三是发挥以“精诚仁朴”校训为核心的大学精神作用,积极探索独具特色、润物无声的文化育人模式,培养了一代代无私奉献、埋头苦干、服务社会的中医药大学生。《中国教育报》深度报道学校文化育人工作成绩。四是发挥 *** 育人作用,促进互联网思想政治教育,我校新媒体建设在全国中医药院校中名列第二。五是发挥“文艺百花奖”汇演、大学生辩论赛、田径运动会等传统文体活动,以及精彩纷呈的学生社团活动优势,营造浓郁的校园文化氛围,烘托莘莘学子的青春热情,为学生搭建了广阔的成长舞台。学校社会实践服务队多次获评中省大中专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集体。学校2012年荣获教育部高校校园文化建设成果优秀奖,2016年荣获陕西省高校共青团工作“校园文化建设优秀单位”,近三年连续荣获陕西省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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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西安医学院在哪个区 西安医学院是在西安市未央区,具体地址在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辛王路1号,该校是陕西省人民 *** 举办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由含光校区、未央校区、高新校区组成。

二、西安医学院简介

历史沿革

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51年的陕西省卫生学校。1959年省 *** 设陕西省卫生干部学院建制。1994年国家教委批准成立陕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06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西安医学院。

师资队伍

学校拥有一支师德师风良好、数量结构合理、教学科研出色的教师队伍,满足了学校教育教学的需求。师资队伍由校本部基础教师和医院临床教师两部分组成,共有879人,其中正高职称教师224人(占25.48%),副高职称教师324人(占36.86%),博、硕士学位教师656人(占74.63%)。

学校现有兼聘院士1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人,享受国务院 *** 津贴人才2人,享受“三秦人才津贴”人才10人,省“三五人才工程”人才2人、省“*”和“”人才5人;省突出贡献专家、省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省科技新星、省“青年杰出人才”、省“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15人;省重点学科带头人4人,省教学名师、省优秀教师10人;全国“三八红旗手”、省部级“先进工作者”“师德先进个人”“五一巾帼标兵”“陕西青年五四奖章”等14人。

教育教学

学校始终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作为学校发展的根本任务,加强教学建设,深化教学改革,建立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不断优化人才培养模式和培养机制,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2018年学校被省教育厅确定为“一流学院”建设单位,现有临床医学院、之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全科医学院、护理学院、药学院等16个教学单位。开办有研究生教育、普通本科教育和继续教育。具有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一级学科授予权,目前有16个二级学科招生。普通本科教育开办有临床医学、护理学、药学、预防医学、口腔医学等20个专业。现有省级“一流专业”5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3个,省级特色专业3个。

学校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地方,培养高素质应用型医药卫生人才”的办学定位,始终坚持“教学中心地位”不动摇,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教育教学水平逐年提高。在教育部和卫生部共同组织实施的“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中,学校成为之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和之一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试点高校。

现有国家级卓越医生教学改革试点项目3项,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1个。省级教学成果奖10项,省级教改课题20项,省级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等各类本科教学质量工程50项。

医疗工作与临床教学资源

学校建成了较为完善的临床医学实践教学基地。现有之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附属宝鸡医院、附属汉江医院、附属陕西省人民医院5所直属附属医院,总床位6300余张。另有教学医院(非直属附属医院)8所,均为区域内有重要影响的三级甲等医院,实习医院10所,共有开放床位近1.7万张。

附属陕西省人民医院、之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为区域有影响力的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和康复六大功能为一体的三级甲等医院,学科齐全,名医荟萃,医术精湛,设备精良,为医学各专业学生的临床教学与临床实践提供优质的条件。附属陕西省人民医院是陕西省临床医学研究院、国家级冠心病介入诊疗培训基地、国家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之一附属医院是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在西北首家开展体外膜肺氧合技术(ECMO)。第二附属医院成功实施西北首例FSPR治疗脑出血后肢体痉挛性瘫痪,在省内率先开展角膜内皮移植术。附属宝鸡医院成功完成国内首例多平面超长时限手掌离断再植手术,是全国市、县级医院常见肿瘤规范化诊疗试点医院。附属医院积极响应国家和陕西省的号召,输送优质医疗资源进基层,带动新医疗技术推广应用,探索新型医联体模式,助力“健康中国”和“健康陕西”。

科学研究

学校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先资助领域为导向,加大科研平台建设,科研项目、科研经费、科研成果数量逐年上升。现有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1个,省级呼吸病防治及诊治工程研究中心、缺血性心血管疾病重点实验室、感染与免疫重点实验室、脑疾病防治重点实验室、社会科学普及基地5个,省级临床医学分中心6个、校级研究所(中心)10个。近年来,学校获批国家级科研项目50项,省级项目174项,省级科学技术奖5项。

合作交流

学校积极与 西安交通大学 医学部和空军军医大学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等方面开展战略协作。先后与韩国庆熙大学、瑞典隆德大学、尼泊尔国家医学科学院、日本纯真学园大学、意大利都灵大学、匈牙利佩奇大学、波兰热舒夫大学等国外院校及机构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为进一步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打下了基础。

服务地方

学校坚持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先后被确定为陕西省全科医生培训基地、陕西省基层医生培训中心。建校以来,学校共为国家培养医药卫生人才8万余人,缓解了我省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人员紧缺现状。继续教育学院充分发挥“陕西省农村基层卫生人才培训基地”“陕西省计划生育技术干部培训学院”的作用,承担了万名医生培训、计生技术人员培训、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等多项基层医生继续教育项目,旨在提高基层医疗人员的诊疗水平。

发展态势

学校主动适应高等医学教育改革发展新趋势,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创建西北医科大学总目标,在2017年之一次党代会上提出了“三步走”的发展战略:之一步:今后5年,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文化传承与创新等方面的核心指标显著提升,获批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建成为特色鲜明、在陕西具有较高水平的教学型医学院校。第二步:到建校75周年时,实现更名“西北医科大学”的目标,建成为西北地区高水平教学型医科大学。第三步:到建校100周年时,取得博士学位授予权,建成为西北一流的教学研究型医科大学。

在引领下,学校大力实施“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依法治校”发展战略,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各项事业蓬勃发展,进入了以内涵式发展为主的新阶段。全校师生员工齐心协力,奋发图强,不断为基层培养高素质应用型医药卫生人才,为陕西经济社会和医药卫生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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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的劳动仲裁部门在哪?

陕西陕西省人民 *** 深化职称的劳动仲裁部门是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以西安市为例:

西安调解仲裁管理处职责:

1、拟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的实施规范陕西省人民 *** 深化职称,指导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和调解工作陕西省人民 *** 深化职称

2、审查受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指导开展人事争议预防工作;

3、负责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仲裁员的日常管理和培训工作;

4、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 、维稳、综合治理工作。

扩展资料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职能: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人力资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动配置工作,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完善就业政策体系和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负责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民创业工作规划和有关政策,牵头协调和督促指导相关工作。

(四)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监管责任。负责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负责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农村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的管理工作;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编制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五)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福利和津补贴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政策。

(六)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职称制度改革;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

(七)负责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我市工作或定居政策,管理来我市工作的外国专家;归口管理全市出国(境)人员培训工作;负责留学回国人员管理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 工作,协调处理有关 *** 事件和突发事件;

落实劳动保护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 *** 工作。

(十一)管理市公务员局。

(十二)承办市 *** 交办的其陕西省人民 *** 深化职称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解仲裁管理处